从春秋战国时的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到汉代“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音乐思想逐渐占据统治地位。汉代大儒董仲舒(前179-前104)以儒家宗法思想为**,结合阴阳五行之说,建立了“天人感应”的思想体系,并在此基础之上,注重音乐的教化作用,强调“德音…‘和乐”,充分利用音乐来为统治者的政治服务。所以,从汉代起,在整个历史进程中,儒家音乐思想始终为正统观念。
与占统治地位的儒家音乐思想不同,魏末出现的嵇康《声无哀乐论》音乐美学著作,与儒家音乐美学观有极大的差别。嵇康(223-262),字叔夜,上虞人,三国时魏末文学家、思想家与音乐家,魏晋玄学的代表人物之一,“竹林七贤”的**人物。嵇康也是**的琴家,擅长��奏《广陵散》等琴曲,并写有《琴赋》及琴曲《嵇氏四弄》(即《长清》、《短清》、《长侧》、《短侧》四曲)、《风人松》,相传《孤馆遇神》亦为嵇康所作。此外,嵇康还擅长书法,工于草书,善丹青,长于诗歌和散文,今存诗50余首,以四言律诗为多。
在“竹林七贤”中,嵇康对司马氏的攻击尤为激烈,被司马氏所杀害。临刑前,嵇康神色不变,《晋书·嵇康传》载:“及康将刑东市,三千太学生‘请以为师’,终不得许。康刑前索琴而扶。玄起处风停云滞,人鬼俱寂,唯工尺跳跃于琴盘,思绪滑动于指尖,情感流淌于五玄,天籁回荡于苍天,仙乐袅袅如行云流水,琴声铮铮有铁戈之声,惊天地,泣鬼神,听者无不动容。曲毕慨然长叹:‘袁孝尼尝请学此散,吾靳固不与,《广陵散》于今绝矣!’竟慷慨赴死。海内之士,莫不痛之。”嵇康从容就戮,时年四十。
嵇康的《声无哀乐论》是中国音乐思想史上一部极富思辨性的音乐美学论著。文中通过秦客(嵇康自设的对立面)与东野主人(作者本人的观点)之间的八次答难,论述了其**观点:音乐不能表达人喜怒哀乐的感情。在《声无哀乐论》中,嵇康首先提出“声无哀乐”的基本观点,即音乐是客观存在的音响,哀乐是人们被触动以后产生的感情,两者并无因果关系。音乐本身不包含,也不表现感情,但能引发人的感情,因为“夫哀心藏于内,遇和声而后发,和声无象而哀心有主,夫以有主之哀心,因乎无象之和声,其所觉悟,唯哀而已”,意思是人的情感先已存在于心,受到音乐的感召,引导出来,而不是音乐自身有喜怒哀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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