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克社会封建化过程约始于6世纪后半期。法兰克人征服高卢之初,曾夺取全部土地的2/3,一部分分配给农村公社成员,未分配的土地则属于法兰克人全体。但是部落酋长及其亲兵占有罗马皇帝的土地,部分高卢一罗马大地主又被保存下来,这样,新兴的法兰克**和旧有的高卢一罗马**都成了大土地所有者。
法兰克的封建化过程经历了数百年之久。6-7世纪时,法兰克社会的基础是自由农民,封建化正处于初始阶段。随着封建化的加深,自由农民越来越趋于没落。农民担负着沉重的兵役和各种捐税,他们的自由份地通过各种途径逐渐转到教俗**手中,公有地也受到教俗**的侵占。农民*终沦为固着在土地上的农奴。
752年,墨洛温王朝灭亡,加洛林王朝代之而起。8世纪以后,法兰克**的封建制度进一步发展,形成封建采邑制。
加洛林王朝的宫相查理·马特实行采邑改革。他改变墨洛温王朝无条件赏赐**土地的旧制,代以采邑分封。采邑是承担一定义务的封地,受封者必须服军役。不论对于受封者或封主,采邑分封关系都是及身而止。如受封者死亡,采邑收还封主,不得世袭。如封主死亡,受封者须将采邑归还封主的继承者。
采��是连同居住在土地上的农民一起分封的,因而加强了农民对封建主的依附性。采邑制巩固了中小封建主**,是骑士制度的基础。采邑制建立了以土地为纽带的领主与附庸之间的关系。随着时间的推移,国王以下的各级封建主也把土地作为采邑层层分封,形成了封建等级制度。
三、加洛林时期的封建庄园经济
8世纪末到9世纪初,加洛林王朝进行了多次征服战争,使法兰克王国的版图大为扩张,全境与西罗马帝国相差无几。800年,教皇列奥三世在罗马圣彼得大教堂为法兰克国王查理加冕,号为“罗马人皇帝”。于是法兰克王国成为“查理帝国”。查理大帝时期,采邑制更加普遍。9世纪后半期,采邑成为世袭领地。在领地的再分封过程中,不同等级的封建主都获得大小不等的采邑。至此,法兰克**的封建制度基本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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