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摘
我对春天的情谊有着某种玄秘的原因。
很小的时候,我只爱春天这一个季节。大概20岁左右,从绘画和摄影的角度发现了秋天之美,秋天的红枫林和蓝天之间的色差令我的画笔在颜料的泥泞里无法自拔;接着从电影的角度爱上夏天,电影里的夏天往往光照过剩而情绪迷惘,夏天把人的身体和欲望大面积暴露出来。夏天的光线使人很容易看到自己的阴影。阴影在夏天是凉爽诱人的:大概在二十四五岁之后,我连冬天都不反对了。在我们潮湿的南方。没阳光的冬目像阴冷的囚笼,而一旦出太阳,春天就似乎要提前从地表以下冒出来。睛暖的正月,拜年的人牵着花花绿绿的小孩走在红壤质地的阡陌上,这样的场景能把我的目光拧出水分来。
但是春天对于我的特殊,还是一年比一年清晰地凸显出来。生于春天这个简单的事实变得不那么简单,它一点点地显露出宿命和寓言的意味。
在朋友们的谈笑中,我知道自己是个容易情感萌动的人,或者讲得更通俗些,是一个多情的人。我认可这个多少有点不怀好意的判断。许多事情表明,我是个善始却不怎么能善终的人。读书时,总是激情澎湃地做学习计划,对于怎么实施它却兴趣索然;参加节庆活动,只在开始的时段感受到巨大陶醉,进行到一半时便开始为结束时的人去楼空而伤感。20多岁时,我对爱情的理解在于*初的相识和追逐,而不能在对结果的追问���得到幸福。社交更是如此,我迄今很难做到出于理智去和一个完全没有感觉的人讲10分钟的话。
你是一个靠激情推动的人,没有激情,什么也做不成。有朋友对我下过这样的定义,我想,这可能是春天给我的个性铺上的底色。
生于春天的人很多,但这个季节在我生命源头留下的笔触似乎特别粗重。春天一到,我脑子里就会萌生许多虚幻的意义和热爱。我很容易被黄昏时微熏的暖风感动,甚至荆棘上的迎春花、一场深夜的细雨、村路的绿荫间一瞥短促的阳光。桃花、李和杏的花期是摆在田野上的流水宴,她们的颜色和味道对我有着迷魂剂的效力。我流连其间,不愿回到人的居所。有时我居然像妖冶的女人那样,用脸亲着桃花的面颊合影,如此恶俗的动作。在其他任何季节我都没勇气做出来。在春天,我的种种表现接近于一个堕落的花痴。
我成年后的春天,主要在鄱阳和南昌度过。
“小城之春”这个老电影的名字对我有着不可抵挡的美,它把“小城”和“春”这两个我很偏爱的词搭配在了一起。小城之春,在我看来就是春意盎然的寂寞。我先后看过黑白和彩色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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