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符号到信号:乡约价值类型与机理的考察》是由许娟编写的。《从符号到信号:乡约价值、类型与机理的考察》的内容提要如下:乡土社会实行乡里制度。至宋以降,传统乡约是古代中国不同于中世纪西欧的特色法律制度,是中国传统特色法律文化之一,是宗法社会和民族**合二为一的地方性制度。新中国成立以后,尤其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市屏南乡合寨大队果作屯壮族村的**个现代乡约的诞生,是传统乡约与现代乡约分水岭之标志。以村民自治和半**化为一体的现代乡约制度,由于**行政权力位置前移,并以基层民主自治制度治理乡村,令现代乡约形成了党委领导、基层自治组织负责的权力运行模式,其自上而下的地方权力运行令现代乡约的演进性大打折扣。尽管如此,无论是传统乡约还是现代乡约,其自身都有独特的运行轨迹,作为民间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非正式制度对正式制度的存在十分必要。现在,我们对新、旧乡约进行比较和实证研究,成为解读中国社会变迁的一把钥匙。从清朝乡约的衰败历程到现代乡约价值的消解过程,我们解读出非正式法律制度的生效空间主要在于:乡约的符号象征性和信号传递性。在一些所谓“天高皇帝远”的地方,社会秩序依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