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几千年来占主导地位的是“家经济”。家既是一个基本的生产单
位,又是一个基本的生活单位。这种生产与生活方式决定了其养老模式—
—家庭养老:依靠家庭成员之间的代际交换,在家庭内部,至多扩展到家
族、邻里内部完成对老人的经济供养、生活照料与精神慰藉。
但随着中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农民的生育率下降、人口流动加剧
、传统养老观念改变等因素都逐渐弱化了家庭养老保障的功能。为适应这
种变化的形势要求,农民养老保障逐步走向社会化是必然趋势。事实上,
我国也在实施着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其一是农村社区养老,。具体表现为
集体养老,特别是农村“五保”老人供养;其二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农村社区养老,随集体经济的演进而波折:1956~1978年间,集体经
济的存在,保障了大多数老年农民,特别是农村“五保”老人的晚年生活
;1978年后,集体经济趋于瓦解;但集体仍以“三提五统”收费方式承担
了农村“五保”老人的经济供养责任,保障了“三无”老人的基本生活,
其实质仍是集体福利;1998年税费改革后,“五保”老人供养的集体制基
础已不复存在,“五保”老人供养性质也由集体福利变为**福利。这种
保障福利层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