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多的谎言会导致真理以及真相的“淤积”,一旦某一个时刻真理之门被打开,哪怕是只是开一点门缝,则人们面对着的就是汹涌澎湃的真相之潮,或者就是真理的雪崩(avalanche
of
truth)。想想看,真相如果被掩饰,谎言就必然盛行。而且谎言是会不断地自我繁殖的,一个谎言往往需要更多的谎言加以掩饰,长久生活在谎言环境之中,人们会陶醉于一种虚幻的世界里。这个时候,来自真实世界的一点声响,就会引发极其可怕的雪崩效应。往昔被掩盖的真相如海啸盖地,火山毁城,古人所谓“川壅而溃,
伤人必多”的结局乃是必然的。
“文革”之后中国法学的恢复和缓慢发展尚不到三十年的时光,尽管学界做出了相当的努力,但是,总体来说,法学还处在相当不成熟的阶段。坦率地说,我们的学术积累还不足以成就一部原创的法学经典。当然,这也不能完全怪罪法学界,因为一国法学的发展离不开这个**法治的环境。在法治基础尚未奠定的国度里,几乎不可能有**的法学著作诞生。这一点是法学与其他人文学科甚至某些社会科学(如社会学、人类学等)不一样的地方。
**与地方之间的关系而言,我们的一个结构性缺陷在于,行政、立法以及司法三种权力都强调横向的控制,而缺乏纵向的制约。在司法方面,苏联的体制尚有检察机构的纯上下结构的构造,从而打破��地方政府对于公权力的垄断,为**政府监控地方官员提供了制度管道。但是,我们在1950
年代借鉴苏联检察体制的时候,却把苏联式的垂直领导变通成为上级检察院与同级党委双重领导。因为人事与财政事项都受控于同级党政,于是所谓双重领导终究还是同级党委占据了主导地位。法院在与本地党政之间的权力关系上,甚至较检察院还要等而下之。这样的体制安排固然使得**在人事和财政事务方面少操心、省气力,然而却带来了地方权力对上不透明的后果。平常所谓“一手遮天”,在一个地方,只要“一把手”要掩饰一件事情,只要能够封锁媒体,其他诸如人大、司法等部门也只有乖乖听命的份。蒲松龄感叹“覆盆之下多沉冤”,我们这样的体制架构不就是在强化着一个个地方权力的“覆盆效应”么?
“虎照门”事件已经不仅仅涉及到华南虎存在与否,也不只是周正龙是否涉嫌欺诈犯罪的问题,它折射出的是我们整个治理体制上的大缺陷,对于政府能否诚信地对待国民也是一个大考验。也许地方政府可以在某些事件中蒙混过关,但是,掩饰真相却必然种下恶果;真理的雪崩会导致人们在猝不及防的状况下产生受骗的极度羞辱感,从而从根本上动摇统治的合法性基础。
正当的目标需要有正当的手段;正如“打黑”也不能使用非法手段,否则就变为“黑打”。毒树之上的果子虽然诱人,但是那却是吃不得的。假如我们对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熟视无睹,甚至鼓励纵容,结果必然是整个社会要付出惨重的代价。
作为现代社会标志之一,都市化深刻地改变了人类的生活方式。数以百万计甚至千万计的人们集中生活在一个十数公里方圆的地理或物理空间之中,高楼林立,车水马龙,灯红酒绿,人声鼎沸。都市是政治与文化的**,是财富的聚集地,是人生价值得以实现的梦工场,同时,按照作家雨果的说法,更是一切罪恶的渊薮。夜晚的明亮如昼换来的是白天的黯然无光,人潮涌动的同时也带来人欲横流。安详恬静的田园生活一去不复返了,道路通向城市,我们都“被自愿”或者被裹挟着投入其中,归路难觅。
民主是让国民决定自己的事务,包括让国民做出错误的选择;民主是人民之治,而非真理之治。我们的政治文化里太缺乏对于这种差异和冲突的尊重了。政府的决策总是为人民的,如果你觉得受到伤害,那多半是你自己并不知道你的根本利益所在。这种先验的正当性使得我们的制度严重缺乏纠错能力,反而具有极其强大的坚持错误的能力。我们似乎有着一种很幼稚的和谐观,认为和谐就是保持一致,就是毫无差异,就是一团和气。殊不知真正的和谐恰好来自冲突……
“文革这些歌曲掩饰了**与民众的苦难,制造了社会的仇恨,语言粗暴,非黑即白,成为文革浩劫的助推器。我们在其中找不到对于个人尊严的讴歌,对于政府权力的警惕,对于私人利益与情感的维护。对于这些因素,今天重唱它们的时候,我们自然是要抱持一份警惕的。”歌曲掩饰了**与民众的苦难,制造了社会的仇恨,语言粗暴,非黑即白,成为文革浩劫的助推器。我们在其中找不到对于个人尊严的讴歌,对于政府权力的警惕,对于私人利益与情感的维护。对于这些因素,今天重唱它们的时候,我们自然是要抱持一份警惕的。
由于30年来我们人为地对文革历史的屏蔽,导致新生代中许多人对这场浩劫所知甚少,某些人仍然把文革视为民主运动或平民政治的典范,把发动这场运动的毛泽东视为不容置疑的偶像。近年来的舆论情势表明,这种无知以及某种力量对无知的利用已经构成了阻碍中国深化改革开放的一只拦路虎。
实际上,我们平常所谓的根本政治制度是由种种细小的制度构成的,牵一发而动全身,我们改变了任何局部的制度、技术性的制度,那么整个制度都会随之改变。大家都记得当年孙中山先生的看法,孙中山认为,中国人不会开会也许是妨碍建立良好的政治制度的重要原因。到国外发现他们的会议也不少,重要是我们开了许多没用的会。我们还没有真正学会开会,怎么能够在开会中间真正集思广益,真正进行辩论,真正能够焕发起人民或者会议参与者在特定问题上的智慧,所有这些,我们还用力太少。因此,今天的知识界需要更多的制度建设努力,使得我们这个**能够逐渐走上一种有序的、理性的轨道。各个学科中的人,各个不同领域中的人,包括传媒中人,今天大家真正要面临就是一个需要更多的理性的时代。我想这就是公共知识分子所应当追求的一种境界,或许可以说是公共知识分子这个概念的题中应有之意。
中国改革开放已历三十多年,经济的发展加大了这个**在国际社会中的分量,成为世界舞台上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是改革本身也逐渐引出内部和外部的多方面难题。经济发展的同时,贫富之间差距也在拉大。权贵集团与资本的结合愈发紧密,使得经济与政治上的不公正变本加厉。民主制度建设的严重滞后堵塞了民意得以表达的管道,越来越多的所谓“突发事件”让许多地方的政府成为社会危机的“消防队”,忙于扑灭民众愤怒的火焰,奈何遍地干柴近烈火,官家难免左右支绌,穷于应付……
不能容忍异议,缺乏合理的决策程序,压制和平的反抗,*终只能导致国民在两个**中选择:或者**地忍受;或者极其暴力性地反抗。中国历史上那么多的改朝换代却没有制度创新,根源正在于这种压制性的政治体制和政治文化。
没有哪一派历史哲学会变成一种信仰,万物皆备于我,其他各家都是谬误邪说。果真有那样的真理性的信仰体系,那就不是科学,而是神学了。
从历史的角度观察,中国引进西方制度,建设自己的现代法治,只有百年时光。与我们悠久的专制统治历史对比,这是一个太短的时间刻度。文章开始时我曾说自己不甚乐观,但是那是在当时的背景下的观察。长远地看,法治已经是中国的不归路。百年来我们反反复复,艰苦摸索,应该说,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合理的路径已经逐渐展现在国人的眼前。当然,要真正实现法治,还需要筚路蓝缕,需要经历某些曲折,需要百折不挠的长久努力。西方谚语谓“罗马城不是**建成的”,法治罗马城的建设恐怕更要费尽移山心力呢。
我觉得人生不应该完全都变得像一个斗士,毕竟人生苦短,岁月如白驹过隙,你需要有一种非常美好的生命感受,跟朋友的爽朗交往,放眼青山绿水的那种喜悦,读一本老书给你带来的快乐等等。其实人不完全是为了改造这个社会而存在的,我们需要更丰富多彩的人生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