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 喜
文_雪小禅
少时读《雪夜访戴》的故事:王羲之的儿子雪夜去看一位姓戴的朋友,只是想去,只是心血来潮。到了朋友家门前,却说,已经好了——清喜的过程就在雪夜,在月光下的一路。
后来读日本女作家清少纳言的文字,总有这种清清的喜欢。人生自是有清喜,一点也不厚重:午夜醒来,听到小昆虫在叫;夏天的午后,紫色的桑葚盛在冰蓝色的碗里……小小的喜欢。
看民国课本,有这样的句子:“几上,有针,有线,有尺,有剪刀。我母亲,坐几前,取针穿线,为我缝衣。”看后心里安静喜悦。那《开明国文讲义》,分明有着*清喜的动人之处。有的时候,文字越是清浅,越是让人感觉宁静。就像人生,删繁就简之后,大概就是想和自己一辈子都不厌倦的那个人煮煮饭、看看书、聊聊天、喝喝茶、唱唱戏……再没有惊天动地,或者相互给对方染染头发,叫一声老伴……怎么就老了呢?
人生有多少大事呢?多数时候是这种小清喜吧。四季便是人生的衬托,冬天总是那么长,可是为了等待春天那短暂的盛开,就心甘情愿地等待着,一任苦寒。可是在这苦寒里,得寻那半杯冰雪泡茶,赏那清梅独自开。
喜欢在风中散步,走得很快,可以听到风掠过耳际。“不是我,而是风。”在幽微的暗里,找寻那星星点点的光芒。
满城桂花香时,心里贪婪得不行,可是知道很快就会过去。
四月梨花赴死一样盛开时,堆在一起像尸……还有樱花,还有杏花。心情是一样的素淡。
更喜欢布衣了。粗糙的,一丝华丽也没有,亦少粉黛,穿素面布鞋蹲在花前发呆。蔷薇开得热烈时,亦有悲情,可是,很快就过去。
放着老录音,听余叔岩的《鱼肠剑》。做一碗面,放些香菇、西红柿、西兰花,红绿夹缠,分外动人。生活本身,比艺术高很多。*美的艺术是生活。
亦逛菜市场,那卖周黑鸭的总用武汉话嚷着:“又辣又香!”东北开花大馒头,手工的馒头有着动人的香。那卖馒头的女人说:“手工的东西才好吃。”她鬓上总插一朵花,人不美,却自称“馒头西施”。据说“周黑鸭”在追求她,她寡居多年,但依然爱美爱戴花。
卖肉的小马,天津人,说话急了就像相声。人高马大的女子,把排骨剁得啪啪响……有**,看到她坐在肉摊前看《小说月报》,神情颇专注。她是自己的观音,无视这菜市场的脏乱差。但这脏乱差里有一种难得的从容和日常。生活*美的是日常,日常被打断,清喜就被打断。
偶尔去唱戏,依然没有天分,张嘴和乐队说:“我唱降E。”裴先生唱正工调,67岁了还唱这样高的调门,每次听她唱《十三郎》都呆住。她也穿布衣,宽袍大袖,不似她那个年龄,亦不用化妆品,一个冬天只穿一双红袜子。我笑她的袜子好玩,她索性脱下来给我看,脚心三个字:踩小人。两个人孩子似的笑翻。她真了一辈子,那天说:“真*难,也*好。*难的东西,当然*好。”
过了文艺的年龄,更喜欢脚踏实地。拎着一捆惊红骇绿的菜回来,细细地择。那日遇到一位女琴师,看她一个个把小饺子捏成小鸽子,就更喜欢她了——如若她只会拉琴不会生活,不会让我喜欢成这样。
早春的时候,蹲在路边看人。
爱看少年。因为年少,所以干净。那些男孩儿骑车飞奔着,头发黑亮。女孩儿早早穿了丝袜和短裤,背军绿的大背包,站在街边抽烟——那抽烟的姿势便是电影镜头,让人艳羡不已。
老人们则还穿着冬天的棉衣,厚而臃肿,坐在太阳下发呆,脸上一丝表情也没有。不动声色亦是美的,烈有烈的美,静有静的美。送快递的小董来了,仍然是那辆电动三轮车,在楼下嚷着:“雪小禅,拿快递。”
披头散发穿着拖鞋和睡裤下去,有小区的人问我:“你是雪小禅?”我连忙摇头:“不是,不是,不是。”快递送来的是朋友亲手设计的项链,
上面一朵暗暗的莲花——只要懂,什么都是对的。那人间众多的清喜,如小蛇一样游在混沌的日子里,只要你用心,就能抓到。你知道的,人世间的日子九成以上是无聊的,而这一成的小清喜,就是用来点缀这生活,让我们生生不息,一直过下去,过下去……
浅喜欢
文_程 帅
晚上刷网页,忽然弹出他下月结婚的消息,新娘当然不是我。昏暗的房间里,显示着那条消息的电脑屏幕闪烁着幽幽的光,好像来自一个陌生的世界。当晚,我做了一个很久远的梦,梦见了很久远的人。梦里,他又锲而不舍地坚持送我到家门口。虽然已经道别,回头时,他却还站在原地。走了几步,回头,他在。再回头,他还在。频频回头,还在,还在……一如从前的每一次分别。
那个时候,**我总是在补课,白天的课程结束后,走出教室,看到他买了很多肯德基,等着我一起吃晚饭。吃不完的硬要我带回家,怜惜地说饿了再吃。吃完饭后又骑车载着我赶往另一个补课点。
他的后背成了我忙碌一整天后短暂休憩的港湾。道别时,就是梦里的那个样子,难以说再见。直到我终于拐弯,走进了教室,才彻底看不到他固执的身影。不知道墙那边的他是否还在,又等了多久才转身离开。
周五要大扫除,别的同学都在值日,他偏偏在远处悄悄朝我打吃饭的手势,说他来帮我做值日,让我赶快去吃饭。那个时候,每个班都要轮流做值周班,负责整个学校的事情,班里每个同学都会被分配到任务。
当班长的他安排好任务后在全班公布,念到*后竟然没有我的名字,同桌当时就愤愤地指着我大声朝他喊:“怎么没有她?”我只得趴在桌上埋了头,窘得恨不得把全班同学的活都揽来自己干。英语课做听力时要去微机室,下课后老师吩咐课代表和班长留下来整理桌椅,于是成全了我俩的独处时光。辛苦吗?怎么可能记得。
我过生日,他特意跑到外地去给我挑选礼物,转了很多地方,才买到他满意的,打车回来的路上累得睡着了,下车时昏昏沉沉,竟然把礼物落在了车上,司机却早已扬长而去,不见了踪影。本来落寞地以为不会收到他的礼物了,可是当日他居然准备了双份的礼物给我。
班里踢足球的男生要统一买球衣,*后选定了荷兰**队队服。从球场上远远望去,一片扎眼的橘红色,而在人群中间,却看到他的背后印着的数字是我的生日,数字上面是我名字的缩写。他就这样背着只有我俩才懂的小秘密,一次次带着球突破重围,奋力地朝球门射去。那片橘红色里透着挡也挡不住的青春、执拗和温柔……后来,他的班长职位被更大胆果决的男生顶替了,他成了副职。同学们说他在纪律、卫生、学习等方面没有负起班长该负的责任,没有带领好整个班级共同进步。可是除了我,没有人知道,他是我一个人的好班长——我遇见的*好的班长。
如今,我总觉得人们把“初恋”这一概念神圣化了,也许初恋根本没有恋。年少时有多少人能懂得“爱”字的沉重和厚度?那时只是纯粹简单的浅浅的喜欢,能够感受到某个人的存在就觉得幸福——看他踢一场球,当晚的梦会是甜的;听他在元旦晚会上弹着吉他唱一首《光辉岁月》,很多年后还能被他歌颂的勇敢和力量所鼓舞。
我想,这就是浅喜欢,不会像深爱那样有伤痕,有血泪,充斥着繁复的爱恨纠缠和盘根错节。浅喜欢的人很多年后再回忆起,还能有那时捕捉到对方的光影时,才会在嘴角泛起的笑意,以及心底涌起的温暖。
两个室友,两段岁月
文_江小财
16岁,去省城上学,住校。这是我**次离开家,**次和好几个人合住。父母把蚊帐撑好,把饭票买足,留下生活费,带着鼓励的笑说“好好相处啊”,便各自退去了。上铺的女孩长着一张标致的鹅蛋脸,还有一双顾盼传情的大眼睛。我的**印象是——真像赵雅芝啊!她麻利地踩着栏杆下来,一屁股坐到我床上,大方地笑着说:“我叫H,属猪,你呢?”
我自打开始上学就比较死心眼儿,觉得同桌就该成为好友,上下铺更该如此。我和H立马形影不离起来。
16岁以前,作为一个老实听话的学生,隐隐知道“早恋”这个词,且认为是贬义词,却不曾见识过。我美丽的上铺H很好地给我补了这一课。她坦然告诉我,她初二就恋爱了,现在来省城上学,这段恋爱显然不切实际,所以她决定终止了。
我一直听她讲,并不插话,为了配得上她的信任,也为了不被她看轻,努力装出一切都很明白的神情。*后,她让我陪她去干一件事——烧信。她从行李箱里取出一沓信件,统一的白色航空信封,红丝带系着。她说放家里不**,所以藏在上学的行李中带来了。我们去小卖部买了盒火柴,去往操场的偏僻角落。烧信的时候,H显得端庄肃穆,是祭奠爱情的姿态,操场上的风也很配合地制造出一点点苍凉。而我因为什么也不懂,只觉得这动作像黛玉葬花,抒情唯美。
写信的男主角并没有像电视剧里那样风尘仆仆地追来,据说,他又喜欢上另一个女孩子。我那上铺说起这后续,充满解脱的伤感。但太过美丽的她不会缺少故事,**学期的寒假之后,又有一个男孩向她发起攻势。
那男孩长得有几分像香港明星,外号就叫做“刘德华”。“刘德华”有天率马仔们追到学校,站在女生宿舍楼下,有节奏地齐声呼喊H的名字。从窗户看下去,一色墨镜,一水儿白色马海毛长围巾,是当时时髦的行头。
宿舍里有个女生很艳羡,说:“真要有这么帅的男生追我,我就从了。”大家哄笑起来。H镇定下来后,跑出去细声细语几句,一群人便被驯服似的撤了。
每个女主角身边,都有一个相貌平平、没什么脾气的女配角,我就是。我有幸目睹H不断收到情书,不断陪伴她接待那些追求者。那时年纪小,没有羡慕嫉妒恨,相反时常沾沾自喜,三年的住校生活添了书本以外的活色生香。
毕业以后,我被分配到一家国企,铺盖从学校直接拉进企业的集体宿舍。集体宿舍是两人一间,和我同宿舍的是位大大咧咧的东北姑娘。刚上班的时候我还不到20岁,而东北姑娘已是晚婚年龄了。她经常喷点香水,换上乔其纱衬衣搭百褶裙,出门前冲我打个响指:“晚上别从里头插门,我相亲去了啊!”
有那么一段时间,我一边歪在蚊帐里看书,一边等着每天都有相亲会的东北姑娘回来。有时,等着等着睡着了,她开门的动静把我惊醒。她回来,噼里啪啦甩掉崭新的高跟鞋,一口气喝掉一大杯凉白开,向我抱怨:“那男的太抠门了,连瓶饮料都不舍得买,连外面露天茶座的塑料椅子都不让坐一下,就沿着马路来回走。”我捧着肚子大笑。她抱着自己的脚,摸着脚后跟上的水泡,补充道:“实在走不动了,我落在后头,正好看到那男的头发秃了一大块!”
有一回,她回来后怔怔的。我说今晚这男的怎么样,她愣了半天说,真是可笑啊。他们见面是在护城河边的小公园,保持距离默默同行了一小段之后,那男的忽然说:“我下河游泳了啊!”说完就脱鞋跳下去了。她吓了个半死,也不敢走,心想这人要是淹死了可咋办啊。怀着巨大的悲愤,她在原地守了大半个钟头。
我当时很有写小说的冲动,觉得这一幕太有戏剧性了。但东北姑娘不这么认为,她虽然觉得可笑,可又有没得到尊重的失落感。此外,那男的也算得上是个帅哥。在多种复杂感觉的支配下,她又和他见了一面,就再也没有下文了。
多年以后,我们都不在原先的单位了,断了联系。有天接到一个电话,浓重的东北口音:“你这家伙,是不是已经把我给忘掉了?”我的东北室友和那一段住宿舍的日子,呼啸而来。
H、东北姑娘,还有我,曾经都以*亲密的身份出现在各自的生活里。那样不设防的亲密,不再有;那样只一遍的青春面目,也永不会回头。现在,我们都各自成家,活得平凡平淡,被日子追赶着向前奔跑的过程中,把过去一样一样丢掉。但总有猝不及防的时刻,记忆的柔光里,依稀看见女孩们拎着水瓶,拿着饭盒,湿漉漉的黑发带着集体澡堂洗浴后的香气,微笑着,正走向共同的红砖墙的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