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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阿根廷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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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阿根廷共和国民法典

  • 作者:徐涤宇 注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ISBN:9787503669729
  • 出版日期:2007年01月01日
  • 页数:907
  • 定价:¥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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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拉丁美洲系是罗马法系的一个重要分支。阿根廷民法典被视为是塑造了拉丁美洲法系的典范民法典之一。相对于先前的和其他的民法典而言,它保持了高度的独立性。它的主要来源是巴西法学家弗雷塔斯的《草案》。这表明了西班牙语**与葡萄牙语**在拉丁美洲的一体性之内的紧密的联系:是他们所具有的共同的罗马法基础使得这种相互的交流成为持续性的和**性的。
    本法典编排结构的翻译采纳徐国栋教授的建议,各层次名依次译为卷、篇、题节。本法典之注释在援引罗马法原始文献时,其标注方法和目前通用的标注法不同,多数情形只列题名和所引片段,不标明该题所在卷数和题序,给读者造成了查证罗马法原始文献的困难。
    目录
    关于通过民法典的法令
    各序题
    **题 关于法律
    第二题 计算法律期间的方式
    **卷 人
    **篇 关于人的一般规定
    **题 法人
    第二题 实际存在的人
    第三题 将出生的人
    第四题 人在出生前的生存
    第五题 人在出生的证明
    第六题 住所
    第七题 人的生存的终止
    第八题 已作死亡推定的失踪人
    第九题 未成年人
    第十题 精神病人和无资格之人
    第十一题 聋哑人
    第二篇 家庭关系中的对人权
    **题 婚姻
    第二题 亲子关系
    第三题 亲权
    第四题 收养
    第五题 亲属及亲等;亲属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题 监护
    第七题 可成为监护人之人
    第八题 监护的指派
    第九题 监护之管理
    第十题 监护的终止方式
    第十一题 监护的帐目
    第十二题 保佐
    第十三题 未成年人之公共职权机构
    第二卷 民事关系中的对人权
    **篇
    **部分 债的一般规定
    **题 债的性质及发生依据
    第二题 自然之债
    第三题 在不以觥饭不及**为标准的债中产生的损失和所失利益
    第四题 主债和从债
    第五题 附条件之债
    第六题 附期限的债(和标的相关的债)
    第七题 给予之债
    第八题 作为之债或不作为之债
    第九题 选择之债
    第十题 任意之债
    第十一题 附违约金条款的债
    第十二题 可分之债和不可分之债(和人相关的债)
    第十三题 纯粹的共同之债
    第十四题 连带之债
    第十五题 债的承认
    第二部分 债的消灭
    第十六题 清偿
    第十七题 更新
    第十八题 抵消
    第十九题 和解
    第二十题 混同
    第二十一题 债权人对权利的抛弃
    第二十二题 债务的免除
    第二十三题 清偿不能
    第二篇 导致权利和义务之取得、变更、移转或消灭的事实和法律行为
    **题 事实
    第二题 法律行为
    第三题 公文书
    第四题 公证书
    第五题 私文书
    第六题 法律行为的无效
    第七题 无效行为或可撤销行为的确认
    第八题 不适法行为
    第九题 产生于非侵权行为之不适法行为的债
    第三篇 产生于合同的债
    **题 合同的一般规定
    第二题 夫妻合伙
    第三题 买卖合同
    第四题 债权的让与
    第五题 互易
    第六题 租赁
    第七题 合伙
    第八题 赠与
    第九题 委任
    第十题 保证
    第十一题 射幸合同,游戏、博戏和抽签
    第十二题 有偿的终身定期金合同
    第十三题 追夺
    第十四题 可据以退货的瑕疵
    第十五题 寄托
    第十六题 消费借贷
    第十七题 使用借贷
    第十八题 他人事务的无因管理
    第三卷 物权
    **题 基于物之本身或与权利的关系对物作出的规定
    第二题 占有以及取得占有的交付
    第三题 各种占有诉权
    第四题 物权
    第五题 物的所有权及其取得方式
    第六题 对所有权的约束和限制
    第七题 不完全的所有权
    第八题 共有
    第九题 对物诉权
    第十题 用益权
    第十一题 使用权和居住权
    第十二题 役权
    第十三题 特别役权
    第十四题 抵押权
    第十五题 质权
    第十六题 不动产质权
    第四卷 物权和对人权的共同规定
    序题 权利移转的一般规定
    **篇 权利因享有人的死亡而移转
    **题 继承
    第二题 遗产的承认和抛弃
    第三题 附清单利益的承认
    第四题 继承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题 死者财产和继承人财产的区分
    第六题 遗产的分割
    第七题 无人继承的遗产
    第八题 法定继承
    第九题 法定继承的顺序
    第十题 必要继承人的特留份
    第十一题 遗嘱继承
    第十二题 遗嘱的形式
    第十三题 遗嘱中的证人
    第十四题 继承人的设立和替补
    第十五题 接受遗嘱的能力
    第十六题 特留份的剥夺
    第十七题 遗赠
    第十八题 添加权
    第十九题 遗嘱和遗的取消
    第二十题 遗嘱执行人
    第二篇 针对共同债务人的财产发生的物权和对人权的共同受偿
    **题 债权的优先顺序
    第二题 留置权
    第三篇 因时间的经过而取得或丧失物权和对人权
    **题 关于物和诉权之时效的一般规定
    第二题 关于诉讼时效的特别规定
    附题 民事法律的适用
    附录 DALMACI VELEZ SARSFIELD博士的参考文献
    译事如烟(代后记)

    与描述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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