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奇字"的破解
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人们在青铜器上发现了一种不同于象形也不同于象意的字。因为无法解读,这种字就被人称为"奇字"。郭沫若先生大胆猜测,这种"奇字"可能是一种"族徽"之类的标识。
半个世纪后,随着田野考古工作的进展,这类"奇字"在数量上的积累不断增加,终于由量变引起质变,掀开了"奇字"的神秘面纱。上世纪七十年代末,中国社会科学院张政娘研究员从新石器时期的骨片上、商周时期的钟鼎彝器上,收集到了三十二个"奇字"。经过反复的梳理、比较分析,终于发现这些"奇字"是先人运筹占笠结果的记录;因为运筹的结果都是由一至九的数字组成,所以,这些由数字自下而上排列组成的"奇字",正式的名字应是"数字卦"。
在收集到的三十二个数���卦中,有七个卦体由三个数字构成,相当于后来的"八卦"中的卦体;有两个卦体残缺不全,其他二十三个卦体均由六个数字构成。总计这三十二个数字卦中的数字,有一百六十八个,其中"一"至"八"字出现的次数为:
数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
出现次数:3600011643324
如果平均分配,每个数为二十一次,然而实际情况却是:"六"这个数高达六十四次,相当于三个数字的数量总和;而"二"、"三"、"四"这三个数竟然一次都未出现。面对这一现象,张政娘先生作这样解释:其中的"二"、"四"这两个偶数已被简化归于"六"这个数字之中,"三"这个奇数已被简化归于高居第二位的"一"这个数字之中。由此推测,这一时期的先人已经有了"类"的概念,按照单、双数的标准,将自然数分成奇、偶两类,并根据这一分类原则,将"二"、"四"归入"六"之中,将"三"归于"一"之中。
迫使简化归类的直接原因,显然由于当"一"、"二"、"三"、"四"(古数字写法为四横)中的任何两个数在自下而上相邻书写时容易彼此掺和,而不得不将它们按照类的原则分别归于邻近的"一"、"六"之中。
从这一次(也是**次)的进化中,我们可以领略到当时的先人并不在意数字卦所代表的具体数目,但是在意它们是奇数还是偶数。由奇、偶衍生的阴、阳观念,在先人的思维实践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位置。在汉代墓葬中保存下来的卦体,已经仅剩一奇一偶两个数字;因为只有两个数字的缘故,以六个字为一组的卦体,也便构成了六十四个卦体的完备系统。此时的奇数"一"、偶数"六",已经不具有数的属性,当然也不再读"一"和"六"的音,而是具有"阳"与"阴"的属性,读音为"爻"。
迄今为止所能见到的*早的以阳丈、阴交构成卦体的实物,是收藏于上海博物馆的先秦楚竹简《周易》。而长沙竹简《易经》,也都是以形似"一"与古字"六"构造的爻交卦体。从"奇字"数字卦向着阴阳交画卦演进的历史,由于张政娘先生的揭示,大致有了接近真实的认识。
为什么由六个数字叠成的"奇字"称名"数字卦"?因为将其中的奇数代之以阳交、偶数代之以阴交,就形为阴阳艾的"奇字"时期,可能的"数字卦"的数量,按三个数字一组的方法,可以形成九的三次方个不同搭配组合;按六个数字一组的方法,可以形成九的六次方个不同搭配组合。这么多的组合,当然不可能分别配有相应的"卦名"了。从这一意义而言,"数字卦"还不能称之为"易卦",更不具有按奇偶原则简化之后与之相应的《易》卦所含之义。
张政烺先生收集的三十二个"数字卦",既有新石器时其青铜时代铭刻在钟鼎彝器上的"数字卦"。张先生所引用据,但是商周人在刻写数字卦时有意回避"二"、"三"、"四"这三个数字的行为,毕竟向我们透露了一个"数字卦"演进为"易卦"的初始原因:避免上下连读的混乱。而现代的张政娘先生恰好抓住了这一至关重要的信息。
毋庸置疑,在早已实现了由数字卦向易卦转换的商周时期,人们还要将占笠所获得的笠数刻写在甲骨或铜器上,是为了保持占笠过程的真实性;同时为了避免误读,也仿效先人将可能出现的"二"、"三"、"四"这三个数字分别归入"一"或"六"中。关于这一点,殷周乃至秦代的许多甲骨、石片、陶器上刻写的"奇字",便是*好的证明。
一九八二年,安阳苗圃北地殷代墓葬中出土红色粗砂石一件,四面刻有六组筮数:六六七六六八、七六六六六七、六六五七六八、八一一一六六、八一一一一六。按奇数为阳、偶数为阴的原则,分别相当于《周易》中的《豫》、《颐》、《责》、《小过》、《咸》、《大过》这六个卦。
一九九0年,北京房山县镇江营遗址出土西周中期卜骨一件,正面刻有两组笠数:六六六六七七、七六八五五八。相当于《周易》中的《临》、《蒙》这两个卦。
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四川理番县版岩墓葬中出土一件秦代双耳陶罐,其右耳外侧刻有一组筮数:一八七一八九。相当于《周易》中的《离》卦。
"奇字"是数字卦;数字卦是易卦的前身。这是张政娘先生的天才发现。"奇字"的破解,无疑是易学研究史上的一次重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