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鸟事真精采
三十年前我犯了严重的气喘,医生为我做“过敏原测验”,手臂上扎了十几个针眼,每个都肿很大,只有一个没问题,是“鸡”!
“猫狗都少碰,你只能养鸡!”医生说。
我没养鸡,养了一只亚玛逊大鹦鹉。但是没过多久,就把鹦鹉送了人、因为它总对着窗外扯着嗓子喊“哈啰”,惹得好多路人登门问:“有什么事?”更麻烦的是我中年得女,鹦鹉一喊,小奶娃就哭。
女儿上小学,我总算又有了一只不让我敏感的宠物螳螂。女儿为它取了个美丽的名字“派蒂”,我则每天为派蒂奉上各种大大小小的虫子,把它训练得武艺高强,能一个下午连抓七只马蜂,一个晚上把朋友大卸八块,而且在新婚之夜吃掉整个老公。派蒂在我的照顾下,比别的螳螂长寿三个月,它死的时候,我非但和女儿为它办了个有鲜花环绕的丧礼,还为它写了本十七万字的小说《杀手正传》。居然前后被���岸五家出版社出版,并译成韩文本。
此后我又养过两只螳螂,但都不及派蒂辛辣,不过瘾就不养了。所幸有许多花花草草跟上,她们的香味虽然有时也会令我敏感,但只要在盛开的时候把花搬出屋子、或用塑胶袋罩起来就成了。
每天照顾花,活像养宠物,我居然在其中发现不少“天机”,写成《花痴日记》。这书叫好不叫座,据说学生家长和老师排斥,原因是书名让他们联想,怕孩子会变成“花痴”。直到*近我反问:“爱书是‘书痴’,爱画是‘画痴’,爱砚是‘砚痴’,爱花为什么不能叫‘花痴’?那书谈物情、说物理,比什么都适合学生读。”全国教师会才选做学生优良读物。
《花痴日记》预计写春夏秋冬四本,*先出的是《冬之篇》。2007年正着手写《春之篇》,我的生活中又闯入新的宠物——两只野生的加拿大雁。
雁是会飞的鹅,大家都知道鹅能看家,那是因为它们认地方、认主人。如果你偷几个野雁蛋自己孵,让小雁**眼看到的是你,它会认你做妈,跟着你、守你的家。
相反地,野雁不认你做妈,不把你的地方当家,也就特别警戒、视你为敌人。两只闯入我生活的野雁起先也如此,一见我就鬼叫着飞走。但是在我一点点拢络、一步步亲近之后,那被我取名“啊啊”和“呀呀”的两只野雁,非但会跟我散步、帮我看家,还得寸进尺地抢我东西、掏我口袋,甚至飞上我的餐桌、爬上我的肩头。
我也跟它们的一堆朋友打交道,惊讶地发现这群大鸟之间的爱恨情仇,一点也不比人类差。我甚至在“调教”它们的时候,领悟许多教育的道理。
这本书就是以纪实的方式,写我与它们的友谊。它是日记,也是小说,高潮迭起得连我自己都惊讶,悬疑起伏得我至今还搞不清。书写成,我对老婆说:“只怕读者会认为我很神经!”
老婆笑答:“你本来就很神经,很神经地写了一箩筐的鸟事。”
鸟事终于露面了。至于故事精不精采?我神不神经?请读者找个安静的地方一口气读完,再打个分数、说个公道!
一月三十日│在风雪中归来
在草地上发现两条野雁屎,湿湿的,表示刚拉不久。现在是一月底的隆冬,草地虽然还有些绿意,下面的泥土却冻得像石头,难道野雁已经回来了吗?湖上一片冰,而且因为结冻的不同,显出一圈圈灰白的图案,只有湖心偏西岸的一侧,不知由是于水温较暖,还是得到较多阳光,露出一小块直径不到三十公尺的湖水。上面没有野雁,倒有几只海鸥,飞的飞、游的游,算是为这寂寥的冬日添上几许生意。
大学时作过一首诗,其中有一句:“海是大眼的姑娘,海鸥是她片片的飞吻。”这一大片白冰当中,有一小片“蓝”和飞舞的海鸥,倒真像在白白的脸上,张着蓝色的大眼睛。
湖对岸的高尔夫球场,春天是红绿,夏天是翠绿,秋天是黄绿,现在则成为枯黄。落尽霜叶的树,像是一支支“竹耙子”倒插在枯黄的草地上。总掩在树丛后的岸边人家,现在才显现出来。很多人去南部避寒了,只有我,前天反而从温暖的台北飞到这冰封雪冻的纽约,困坐在临湖的书房,跟昏沉的时差对抗。
傍晚下了场小雪,虽然只薄薄一层,天地间却铺上一床白被单。雪才过就晴了,夕阳把雪地染成红红粉粉的,有小鸟在枯树寒林间飞过,拉出一条条黑线和拖在后面的尖叫声。不知小鸟住在哪儿,雪天又吃些什么?突然想到我的“喂鸟器”,明天一定得挂出去,告诉小鸟们:我回来了,“刘氏鸟餐厅”重新开张!
趁着*后一抹余晖,我穿上厚厚的羽绒大衣和长筒雪靴,出去剪蜡梅。虽然说地球暖化,今年的纽约却奇冷,把蜡梅花苞都冻焦了。那确实是“焦”,只见许多黄豆大的花苞,看似将绽未绽、挺有生气,却一碰就掉;用手捏,更惊人!全碎成黄色的粉末。所幸还有几枝遮在茶花叶子的下面,看来还好,就全部剪下。突然发现不远处一片零乱的三趾脚印,三根直直的线交织在一点,好像简体字的“个”,我循着脚印找到湖边,一下子全不见了。
“野雁回来了耶!我看到它们的脚印。”回房间对太太报告。她耸耸肩说:“这么冷、这么早,它们一定吃错药了,回来干什么?挨冻吗?”正说呢,窗外突然刮大风,把地上的粉雪全卷了起来,打在玻璃窗上,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表示里面夹了许多冰屑。远处好像传来啊啊啊啊的雁鸣,天已暗,所幸有雪,在一片银白间隐隐约约看见许多黑影,正迎着寒风,先朝湖的左侧飞,再右转,拉出弯弯的弧度,降落在冰湖上。
看温度计,外面是零下八度。
一月三十一日│偷吃的仆人
大概因为时差,早早就醒了。拉开百叶窗,听见呱啦呱啦的叫声,抬头看,两只野雁正从后院朝湖上飞去,它们没有直接飞到那一小块未结冻的湖面,而是降落在东侧的冰上。接着伸长脖子扬了扇翅膀,一前一后地往西侧走去。
水边停了好多野雁,约有五六十只,好像一点儿也没被刚才的喧哗影响。它们多半在睡觉,把颈子向后弯,将头埋进翅膀之间,许多还藏起一条腿,用单脚站着。不知这么做是因为冰上太冷,少一只脚站立能保留些体温,还是为了平衡。当头埋在一边翅膀里的时候,用那边的单脚站立会更舒服。
想起小时候父亲说的笑话,有个仆人烧鹅,香味四溢,仆人实在忍不住,偷吃了一条腿。端上桌,主人问为什么只有一条腿。仆人说:“您不见在沙滩上站的鹅,多半只有一条腿吗?”
父亲在我九岁那年就过世了,他说的故事却让我记得一辈子,甚至年岁愈大回想起来愈有意思。可能小时候不懂幽默吧!他说的故事又常常很短,只见他说完自己一个劲儿地笑,我却觉得没什么,反而对他的笑有些诧异。像是他讲有个秃子往瓶子里灌水,水进入空瓶,发出“秃、秃、秃”的声音,秃子气了,把瓶里的水倒掉。水流出空瓶,发出“不秃!不秃”的声音,秃子又高兴了。
父亲还说过一个水缸的笑话:有个傻子看见地上放着一个水缸,摸摸上面,说:“奇了!这缸怎么没有口?”又把缸抬起来看,更大吃一惊:“怪了!这缸还没有底!”他没想到那是个倒扣着,底在上、口在下的水缸。
这些笑话,我当时都觉得没意思,可是父亲死后,我只要往瓶里灌水或看到水缸,都会想到他。就像现在看冰上一只只单脚站立的野雁,想起那个偷吃的仆人,还有父亲的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