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是计划经济时期“县或乡设立的一种卫生行政兼**预防工作的综合性机构,其任务是负责所在地区内**卫生工作,组织领导群众卫生运动,培训卫生技术人员。并对基层卫生**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会诊工作。”建国后经过五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农村逐渐形成了按行政村建村诊所、行政乡镇建乡镇卫生院和行政县建立县医院的“三级预防保健网络”。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定位,使得卫生院在农村“三级预防保健网”中居于**地位,与县级卫生机构和村卫生所上联下接、密切配合,组成有效的农村“三级预防保健网”,并与合作**、赤脚医生被世界卫生组织并称为中国农村**卫生服务的“三大法宝”;其经验为世界卫生组织1978年《阿拉木图宣言》“实现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战略措施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和影响。乡镇卫生院作为农村“三级预防保健网络”的**,自产生以来,其职责担负的是十数亿农民的预防保健、基本**服务和乡村公共卫生管理。卫生院在控制传染病、提高农民卫生服务质量、保障农民健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计划经济时期,乡镇卫生院主要靠县级财政与农村集体经济联合支撑。20世纪80年代后我国进入转型时期,特别是1992年卫生院“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