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国内**次关于城市生态的学术文章,是1980年李超伯在“城市规划”杂志上发表的《关于城市规划和城市环境问题》的文章,自那以后,城市生态这个话题的学术关注和文章都越来越多。尽管现在生态文明已经深入人心,甚至写入党纪国法。但在2003年到2013年这十年间,我们痛心地称它为“生态十年灾难”时期,这十年里生态文明面临了几乎毁灭性的灾难。
所以我更愿意说2014年是生态元年,生态建设进入新纪元,城市生态乃至**生态终于走入了正确的轨道,生态文明不仅是抗议者或环保人士的呐喊,而是变成了实实在在的生态文明的体制和法制建设。尤其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对制度的探讨和建设,让我倍感欣喜。
尽管从1985年开始探讨城市生态问题,但我国生态文明的体制和法制建设至今仍处起步,在城市规划、建设等各个领域几乎没有一部生态相关的法规,城建系统也没有独立的生态职能部门开展规划和管理。生态在之前的时间里被凌乱地切割到城市绿地系统、环保、绿色建筑等多个部门,所以生态基本得不到保障。
没有体制和法制保障的生态文明建设几乎是不可能的,应该说这部分的工作从2014年才刚刚起步,所以我称2014年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元年,原因正是在此。也正因为这个落后的局面太严重,这部分的建设显得特别的紧迫,可以说是在与时间赛跑。
尽管生态文明和制度的建设才刚刚起步,但生态科学从1980年至今还是取得了与世界接轨的成绩,各种生态问题、生态格局以及生态科技的研究都基本能保持世界先进水平。这也为目前生态文明和制度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我在这本书里较系统地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包含了大量学术界这些年对城市生态研究的集成。内容未见完备和成熟,抛砖引玉,希望更多学友同行一同探讨批评。
我一直认为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更重要是制度和平台的建设,生态从学科上的建设并不新颖,但从法制建设基本是空白,正因为这一领域的空白,需要建立的规范制度实在太紧迫。城市雨水防涝需要生态法规,城市绿地建设需要生态法规,开发项目需要生态法规,几乎每一个与城建相关领域都要建立起自己的生态法规。
因此,从2013年至今,我们自己独立编制了《生态景观评估标准》的规范,目前已被纳入到深圳智慧城市系列标准中去,也希望未来各个领域都要出现各自的生态评估标准,比如《生态道路评估标准》、《生态河流评估标准》、《生态园区评估标准》。只有这些切实可行的标准得到保障推行,才能实现生态文明建设。
除了法制体制建设,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生态建设是平台建设,迄今为止,我国没有推出生态城建网,生态建材网等等关于生态的信息平台。以及城市生态的公共服务平台,包括生态景观设计师认证与培训,生态项目的认证和评级,甚至生态信息的大数据服务之类的公共平台,都亟待搭建。
总体来讲,我很感恩这一届政府开启的生态文明元年,但这个路还很长,我初步预想,这套机制体制建设在五年内能顺利推行已经非常**了。因为生态的科学性建设是相对容易,而制度和平台型建设是相对困难的,我对未来的生态前景还是充满希望的,只是希望能加大投入和加快进度,毕竟目前的生态环境的确恶化得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