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悬念》之创作前传
2004年。
又是人间四月天,风和目丽,芳草如茵。
在如此生机盎然的季节里,却总是发生一些令人不安的事情。
在我的记忆中,自今年年初以来,重庆已经接连发生好几起民警在执行任务时被艾滋病人或艾滋病携带者抓伤、咬伤的事件了,一时间,人们谈“艾”色变。紧接着,大报小报又不断地刊出一些让人惶惑的消息,诸如小偷、卖淫者、吸毒者为逃避打击而以自己“患艾”相威胁,致使警方难辨真假,颇感棘手。
种种现象迫使公众发出了质询:为什么会有人冒充艾滋病患者?其实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知道,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艾滋病患者,目前有关法律基本上拿他没辙,公安机关抓了他,过几天也只能放掉。所以,摸准了公众恐“艾”心理的不法分子便往往会采取这种脱身手段——你来吧,除非你不怕死!
*近几天,又发生了一件令某公安分局头疼的事情:一个王姓卖淫女为逃避警方追查而称自己得了艾滋病。按照《重庆市预防性病艾滋病条例》规定,警方立即通知了当地卫生防疫机构���要求将王某送到有关医院进行**。当晚,当地疾病控制**的工作人员匆匆赶到,经初步检查后,认为王某目前的状况并不像艾滋病发病,可能仅仅是艾滋病感染者。按照规定,对于在关押场所内出现临床症状的艾滋病病人,只有无条件隔离**的,方可保外就医,于是,王某就被滞留在了派出所,值班民警则在不安和戒备中度过了一个不眠之夜。第二天一早,王某又在所里大吵大闹,民警只好一次次向分局请示:是否将王某送看守所拘留?但是,分局也很为难:目前全市根本没有对艾滋病人进行羁押的专门场所。于是分局也一次一次向上级部门汇报,以寻求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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