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犯罪论体系之初建:“科学技术世纪"的产物
(启蒙运动至19世纪、20世纪之交)
任何理论体系的建立,其认识论、方法论上的指导及所属学科的建设都是必不可少的基础理论准备,古典犯罪论体系也不例外,它的建立所需之种种准备均孕育并产生自启蒙运动以来的“科学技术世纪”。因此,以下论述为犯罪论体系的建立追根溯源,而非缘木求鱼。
**节 “科学技术世纪”的时代背景及哲学上的准备
科学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定义繁多,很难选出一个既概括又**的版本。本书主要从两个角度来认识它:从形态上看,科学作为一种系统化的、有条理的关于自然规律的知识体系,一般由实验事实、基本概念、原理及定律、演绎体系等部分组成。而作为一种社会活动的科学,既指生产知识的动态研究过程--这个实践过程具有基本的社会特征;又作为社会的子系统,是一种职业化了的社会事业,一种社会组织形式,一种社会 犯罪论体系的演变建制。①另一方面,技术则普遍地被认为是对科学的应用过程。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科学与技术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密切,技术反而被看作是科学的先导,甚至成为新的意识形态(哈贝马斯语)。但无论如何,对于科学技术内涵的讨论非本书所旨,在我们的语境中,首先还是将问题简单化:科学技术即指自然科学知识及其应用。
近代科学的产生源于哥白尼(Copemicus),再经伽利略(Galileo)至牛顿(Newton),以牛顿建立的牛顿力学和牛顿物理学为基点,近代科学开始形成。一般认为,“科学技术世纪”自15世纪开始,至19世纪全面展开。而正是在这个时期,哲学上的突破为各个科学研究领域,包括刑法学犯罪理论研究均做好了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准备。
一、“科学技术世纪”的哲学突破
真正的自然科学的发展只是从15世纪下半叶才开始,此后,自然科学的日益发展,把自然界分解为各个部分,把自然界的各种过程和事物分成一定的门类,对有机体的内部按其多种多样的解剖形态进行研究,这是*近400年来在认识自然界方面获得巨大进展的基本条件。②自然科学逐步挣脱哲学和宗教神学的束缚,成为人们驱逐黑暗中世纪的有力武器。16世纪,哥白尼的“日心说”,宣布了自然科学对神学的独立。16-18世纪*基础的自然科学是机械力学,到18世纪,牛顿力学已经扩充到自然科学的各个领域。各个自然科学部门,如力学、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理学、生物学等部门都开始形成并取得一些重要成果。这一时期,科学更加丰富、生动地反映思维方式,人们用自然科学反对宗教唯心主义并突破了形而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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