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部分 红罐凉茶包装装潢纠纷之始末
一、王老吉凉茶的产生
二、王老吉凉茶传人分家
三、民国时期的发展
四、新中国成立以后的状况
五、港资进入内地开启合作
六、关系破裂引发纠纷
第二部分 红罐包装装潢纠纷相关法律问题分析
一、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法律保护之比较研究和理论分析
(一)关于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保护的法律规定比较
(二)对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提供保护的法理基础和立法目的
(三)商品包装装潢受法律保护的条件和范围
二、红罐案中特有包装装潢的具体内容和载体<p><b><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目录</span></b><b></b></p> <p>**部分 红罐凉茶包装装潢纠纷之始末</p> <p>一、王老吉凉茶的产生</p> <p>二、王老吉凉茶传人分家</p> <p>三、民国时期的发展</p> <p>四、新中国成立以后的状况</p> <p>五、港资进入内地开启合作</p> <p>六、关系破裂引发纠纷</p> <p>第二部分 红罐包装装潢纠纷相关法律问题分析</p> <p>一、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法律保护之比较研究和理论分析</p> <p>(一)关于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保护的法律规定比较</p> <p>(二)对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提供保护的法理基础和立法目的</p> <p>(三)商品包装装潢受法律保护的条件和范围</p> <p>二、红罐案中特有包装装潢的具体内容和载体</p> <p>(一)双方在本案中请求保护的特有包装装潢的具体内容</p> <p>(二)红罐案中特有包装装潢的载体</p> <p>三、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权益的归属</p> <p>(一)对红罐案中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权益的归属的不同观点</p> <p>(二)商品包装装潢权益归属的法律依据和法律视角</p> <p>(三)包装装潢权益归属的事实依据及法律分析</p> <p>(四)从商品包装装潢保护与商标保护的关系分析包装装潢权益归属</p> <p>四、红罐案涉及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p> <p>(一)假冒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p> <p>(二)加多宝公司使用涉案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三)广药集团大健康公司生产、销售</span>“王老吉”红罐凉茶的行为构成擅自使用他人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p> <p>五、红罐包装装潢纠纷的相应法律责任</p> <p>(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p> <p>(二)红罐案中的有关法律责任</p> <p>六、本案所涉相关程序性问题</p> <p>(一)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中的诉讼请求问题</p> <p>(二)红罐案中涉及的管辖问题</p> <p>(三)临时禁令问题</p> <p>(四)证据提交时间问题</p> <p>第三部分 红罐包装装潢纠纷代理实录</p> <p>一、起诉</p> <p>二、举证</p> <p>三、答辩</p> <p>四、上诉</p> <p>五、法庭调查与辩论</p> <p>附件:民事判决书</p> <p>一审判决</p> <p>后记</p>显示全部信息前 言随着知识产权在经济与科技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增大,包括发达**在内的许多**都逐渐意识到未来的竞争从根本上可谓是知识产权的竞争。而作为市场竞争主体的企业也纷纷执起法律武器保护作为核心竞争力的本企业自有知识产权。
而商品包装装潢通过外显的形状、图案、色彩、文字等各个要素构成一个艺术整体,不仅能够传递商品信息、美化商品,而且还在商品的宣传促销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企业带来竞争优势。
恰是基于此,加多宝公司与广药集团对畅销市场近二十年的红罐凉茶商品的包装装潢展开了激烈争夺,即被称为“中国包装装潢**案”的“红罐之争”。这场硝烟已弥漫4年之久,尚未停歇。
信睿所的律师作为加多宝公司的代理人,全程参与,并在代理过程中,对涉及知名商品包装装潢保护制度的众多理论与实务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收集了国内外的部分案例进行比较分析,收获了一些研究心得和拙见,欲与大家共同分享讨论。
特别鸣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李顺德教授于百忙之中为本书作序!<p>随着知识产权在经济与科技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增大,包括发达**在内的许多**都逐渐意识到未来的竞争从根本上可谓是知识产权的竞争。而作为市场竞争主体的企业也纷纷执起法律武器保护作为核心竞争力的本企业自有知识产权。</p> <p>而商品包装装潢通过外显的形状<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图案、色彩、文字等各个要素构成一个艺术整体,</span>不仅能够<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传递商品信息</span>、美化商品,而且还在<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商品</span>的<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宣传促销等</span>方面发挥重要<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作用</span>,为企业带来竞争优势。</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恰是基于此,加多宝公司与广药集团对畅销市场近二十年的红罐凉茶商品的包装装潢展开了激烈争夺,即被称为</span>“中国包装装潢**案”的“红罐之争”。这场硝烟已弥漫<span style="font-family: Calibri;">4</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年之久,尚未停歇。</span></p> <p>信睿所的律师作为加多宝公司的代理人,全程参与,并在代理过程中,对涉及知名商品包装装潢保护制度的众多理论与实务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收集了国内外的部分案例进行比较分析,收获了一些研究心得和拙见,欲与大家共同分享讨论。</p> <p>特别鸣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李顺德教授于百忙之中为本书作序!</p> <p>期望通过本书让读者对我国知名商品包装装潢保护制度有所了解,同时为面临同类纠纷的读者提供应对思路参考。</p> <p align="righ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编者</span> </p> <p align="right">2016<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年</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Calibri;">4</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月</span></p> <p> </p>显示全部信息免费在线读第二部分 红罐包装装潢纠纷相关法律问题分析 在我国现行立法体系中,商品包装装潢相关权益并未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一样,以专门立法的形式予以保护,而是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确立了对商品包装装潢相关权益的保护制度,并规定了较高的保护条件,即将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权益作为保护的客体。《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深入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知名商品包装装潢的规定是确认权利归属、侵权纠纷的基础,以下将从理论分析出发,对代理本案过程中涉及的部分法律问题进行探讨交流。
一、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法律保护之比较研究和理论分析
在红罐案中,双方一致主张,作为凉茶包装装潢的红罐系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应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而对于该包装装潢的权益归属和侵权认定,双方针锋相对,各执一词。为了分析本案中所争议的问题,我们需要在了解其他**对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保护制度的基础上,从理论上对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保护的基本问题进行探讨。
(一)关于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保护的法律规定比较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保护的“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在国际公约以及很多**法律和司法实践中也提供了保护。但是,不同**的保护制度不尽相同。了解各国的保护制度是对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制度进行理论探讨的基础。
1、国际公约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十条之二(3)第1项规定,“禁止不择手段地对竞争者的营业场所、商品或工商业活动造成混淆的所有行为。”该条是一条原则性的规定,但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包括商品所使用的标记、品牌、包装、装潢、标语以及其他任何区别性标识。但是,该条对于如何提供保护并没有更详细的规定。
2、中国
我国的做法是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中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