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论著丛刊:新时期中国基础教育改革研究》:
第三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中国真正意义上的近代公共教育制度是在清王朝统治末期出现的,当时正值民族危亡之际,中国的有识之士都抱有救亡图存的企望。他们认为欲兴一国之国力,必须首先发展一国的教育,故而经过多方努力创建了中国的近代教育制度。近代教育制度在中国的建立,固然标志着有数千年历史的中国传统私学教育正向着近现代国民教育转变,但适当民生凋敝、战乱频仍的时代,中国在引进公共教育制度以后,由于国力积贫积弱,社会格局动荡不安,政府对教育的参与和投入以及由政府举办的各级各类国民教育机构,总的来说数量十分有限。而由外国教会、私人基金会兴办的“洋学堂”和传统的依靠民间力量支撑的“私塾”仍占有很大的比例。虽有“教育救国”思潮的一时风靡兴盛和社会各界志士仁人的身体力行,但基础教育的平均入学率仍然很低下。各地基础教育的发展也极不平衡,据统计,贵州每万人口中的中小学学生比例,只有沿海地区江苏的1/10,上海的1/15。这种严重缺乏应有的社会公共保障体制支撑的现实状态,使基础教育的规模和发展长期停留在狭小和落后的水平,更无力去推行和普及义务教育制度。
一、中国基础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形成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实行了以**政府高度集权为特征的计划经济体制,与此相适应,教育领域也先后采取了一系列的公有化措施,并逐渐建立起以**为单一的办学主体、政府对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进行直接管理的公共教育制度,从而将整个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纳入到了**计划管理的轨道。
这一教育制度的确定和实行对于旧中国文化教育极其落后状况的迅速改变具有重要的作用,也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基础教育的发展,使中小学的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学龄儿童的入学率有了很大的提高,进而改变了旧中国人口多为文盲半文盲的状况,还为新中国的经济建设提供了大量的人才。
但是,这种政事不分、政校不分的教育制度随着教育普及率的提高、学龄人口的膨胀、学校数量的急剧增加逐渐暴露出很多的弊端,如教育机构的行政化及职能的扩大化、教育经费提供的单一化、教育运行机制的低效率化、教育资源配置的非社会化和教育管理的非法制化等。
直到20世纪70年代末,随着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以及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渐展开,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被打破了,市场经济体系也逐渐建立起来。与经济体制的改革相适应,教育体制的全面改革也逐步展开了。
我国教育体制的全面改革首先进行的是基础教育体制的改革。这是因为,党和**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由于受到小生产观念的束缚以及左倾思想的影响,对基础教育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而基础教育却是关系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的大政。在对基础教育进行改革时,首先着手的是基础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有很大的差异,因而基础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必然是由政府集中管理向“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方向发展。而经济体制的改革和**财政体制的改革为基础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这一改革提供了可能性和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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