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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案说法——供电企业维权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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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案说法——供电企业维权实录

  • 作者:万明善 董兰萍
  • 出版社:中国电力出版社
  • ISBN:9787508367125
  • 出版日期:2008年03月01日
  • 页数:298
  • 定价:¥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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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书详情

    内容提要
    本书选编陕西省供电企业近几年发生的合同纠纷、侵权纠纷、行政处罚及劳动争议等涉讼与非诉讼案件,采用案情介绍、案件处理、法律评析和法律提示的体例叙述案情,介绍常用法律规定,阐释基本法律原理,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总结,为企业工作提出指导建议,可供供电企业领导干部、管理人员、法律工作者及一线员工等参阅和使用。
    文章节选
    电力伤害索赔诉讼时效显威:
    案情介绍:
    原告许某于1992年在玩耍时攀上本村的变压器台被电击伤。1997年1月26日庆安职工医院补写的诊断证明书记载:“因高压电击伤于1993年1月住我院**,头及左手前臂软组织坏死。经**手术截肢**一年余,**费约1.7万元,诊断:左手高压电击伤行左手前臂截肢术后终生致残;左枕部皮肤无毛发生长。”1997年1月28日,西安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补写的诊断证明书记载:“兹证明许XX曾在本院外科住院诊治,临床诊断:颅骨顶部溃疡,颅骨部分坏死,曾于1992年11月23日至1993年2月17日在我院住院手术**”。1997年3月6日,原
    告曾因准备起诉而向蒲城县人民法院申请缓交案件受理费已经得到准许,但原告直至1999年3月30日才提起诉讼。
    案件处理:
    原告许某诉称其于1992年和几个小伙伴到放变压器的台子上玩耍时,被电击伤倒地,经**后成为终身残疾,要求被告某县电力局赔偿127万元。某县电力局辩称,原告起诉后,经查我局及原告所在地的某镇供电站、某乡电管站三级均不知道此事,又向当地公安机关询问也不知道此事。现在无现场、无登记、无事故分析报告,原告的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已无胜诉权。
    原告认为,一直没有**终结,事情忙,因而没有及时起诉。
    被告坚持已超过诉讼时效,无法查清事实,不愿赔偿。原告坚持诉讼请求,双方各持己见,调解无果。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许某的人身伤害情况,属伤害明显的,其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受伤之日起在一年内提起诉讼。
    ……
    目录
    前言
    一 电力伤害案例
    电力伤害索赔 诉讼时效显威
    拉线带电致人身亡 供电合同划清责任
    从供电企业胜诉印证“打官司”即“打证据”说
    主动拿起法律武器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未履行法定义务 受害也难免赔偿
    村电工工作过失惹官司 谁担责
    身份所在 虽个人行为单位难脱干系
    施工工艺不过关 致人损害赔九千
    安装“太阳能”遭电击 谁之过
    助人取车跌伤落残 该谁担责
    马路上摔伤“打官司” 全是电杆拉线惹的祸
    高压线下钓鱼 夺命一甩 招讼累
    隐患排查留凭据 引发伤害不担责
    盗窃电力设施被电伤 一审二审判决不赔偿
    维护设施已尽职责 缺乏证据*终败诉
    协议约定不明确 人身损害被判赔
    线路改建存隐患 一朝案发须赔偿
    意外碰落线 受伤谁来管
    高压线下钓鱼违法 行政监管企业无责
    钓鱼触电死 责任谁承担
    优质服务被误解 不明真相起官司
    高压电致人损害 电力产权人一定要承担责任吗
    低压电致人损害 谁有过错谁赔偿
    有隐患须及时排查 保**要加大宣传
    体制变迁遇电力伤害 实际产权人被判埋单
    道路扩宽拉线位移行人受伤 供电企业疏于管理被判赔偿
    二 窃电案例
    认真收集窃电证据 准确打击窃电犯罪
    窃电贪小利被查处 殃及蔬菜大棚惹官司
    用电行窃不思悔过 国法无情彰显正义
    窃电被查拒绝签名想抵赖 公证介入保全证据得维权
    智能窃电触刑律 当场被抓强狡辩
    教人窃电被查 依法双双获刑
    承租方窃电出租方担责 “金蝉脱壳”行不通
    窃电能有恃无恐 “三只手”*终现形
    偷“鸡”不成反蚀“米” 自搬石头砸自脚
    连环窃电“高招”不在 公安铁拳严惩不贷
    聘用人员“显技能” 不搞科技搞窃电
    公网窃电私用 获刑遭罚不值
    遥控窃电本应严惩 主动交代依法从宽
    单位窃电 不法老板终获刑 法庭举证 窃电时间难量化
    三 合同案例
    欠货款企业改制易“主” 上“公堂”新人仍理旧账
    停电不当 引发赔偿
    停电有瑕疵 依法得赔偿
    突然停电患者赴黄泉 疏于管理法院判赔偿
    债权未申报 欠费收不回
    灵活运用法律手段 有效回收拖欠电费
    电费没收回 险些遭赔偿
    申请支付令 催费好方法
    电费违约金的约定很关键
    为电杆反目上“公堂” 法律*终秉公道
    注册资金不到位 开办单位有责任
    加强设备管理 杜绝触电事故
    签订担保合同应慎之又慎
    正确行使代位权 回收电费有保障
    行使不安抗辩权 获得交费担保书
    行政处罚还是民事救济
    电费回收中不安抗辩权的运用
    先交钱后用电是合法行为
    这是一份担保合同吗
    运用撤销权 降低风险率
    及时取证 依法维权
    依法债转股 维权新途径
    四 行政案例
    争权益仲裁庭上讨说法 确关系法律自然有公断
    合同内容细约定 单方解除有依据
    电力企业生产用车辆 不应办理道路营运证
    保障劳动者权益 审慎对待**期
    甄别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
    雇员受伤为何依工伤处理
    是主体变更还是合同解除
    树线之争勿忘依法砍伐
    公用企业要规范行为 限制竞争将面临处罚
    让法律成为守法企业的保护伞
    看巨额行政处罚之烟消云散
    编辑推荐语
    本书围绕企业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管理关系、与企业用户或者合作伙伴之间的民商事关系以及与企业员工之间的企业内部劳动关系,精心编纂典型民商事、行政及劳动纠纷案件(包括涉诉与非诉讼案件),详细阐述案情及审理经过,深入剖析民事侵权及法律责任、合同法基本原理、民事证据、诉讼时效、行政救济、劳动法律制度等法律原理及运用,并针对个案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立足于法律顾问本职岗位从规范企业管理和员工行为角度提出风险防范的指导意见,协助企业理顺工作管理流程,确保企业的持续、和谐发展,将为企业的依法决策、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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