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的方法
三、研究的现状
**章基础理论
**节刑罚经济理论
一、刑罚权与刑罚经济
二、刑罚正义与刑罚效益
第二节博弈论基本理论与方法论优势
一、博弈论的概念与分类
二、博弈论的基本要素和基本假设
三、博弈论在假释制度研究领域的方法论优势
第三节假释制度基础理论中的博弈思想
一、假释词源中的博弈思想<p>绪论</p> <p>一、 问题的提出</p> <p>二、 研究的方法</p> <p>三、 研究的现状</p> <p>**章基础理论</p> <p>**节刑罚经济理论</p> <p>一、 刑罚权与刑罚经济</p> <p>二、 刑罚正义与刑罚效益</p> <p>第二节博弈论基本理论与方法论优势</p> <p>一、 博弈论的概念与分类</p> <p>二、 博弈论的基本要素和基本假设</p> <p>三、 博弈论在假释制度研究领域的方法论优势</p> <p>第三节假释制度基础理论中的博弈思想</p> <p>一、 假释词源中的博弈思想</p> <p>二、 假释制度起源和发展中的博弈</p> <p>第二章我国假释制度的运行现状</p> <p>**节假释与减刑的双轨制模式</p> <p>一、 假释与减刑共同的理论基础</p> <p>二、 司法实践中假释与减刑的冲突</p> <p>第二节我国假释制度的司法困境——低假释率</p> <p>一、 低假释率的表现</p> <p>二、 低假释率的危害</p> <p>第三节低假释率的原因分析及解决路径探索</p> <p>一、 假释实质条件的阻碍</p> <p>二、 预设假释率的均衡分析</p> <p>三、 责任倒查与激励机制设计</p> <p>第三章假释职权主体间的博弈</p> <p>**节假释程序运行的司法实践现状</p> <p>一、 强势的行刑机关</p> <p>二、 无奈的裁判机关</p> <p>三、 虚置的检察��关</p> <p>四、 稚嫩的社区矫正机关</p> <p>第二节假释职权主体间的权力架构之模式</p> <p>一、 检察机关与监狱(看守所)——提请之博弈</p> <p>二、 监狱(看守所)与法院——裁决之博弈</p> <p>三、 公安机关与社区矫正机关——执行之博弈</p> <p>四、 检察机关与监狱、法院、公安机关、社区矫正机关</p> <p>——监督之博弈</p> <p>第三节假释职权主体间的分权效率评价</p> <p>一、 有限次重复动态博弈与合作</p> <p>二、 分权运行效率评价:卡尔多—希克斯标准</p> <p>第四章选择假释对象的博弈</p> <p>**节假释制度的产品供给与需求</p> <p>一、 假释制度:公共资源与公共物品</p> <p>二、 假释契约</p> <p>三、 假释的成本与供需——科斯定理和萨伊规则</p> <p>第二节监狱考核机制中的博弈</p> <p>一、 监狱与罪犯博弈的刻画</p> <p>二、 监狱计分考核的效度分析</p> <p>三、 罪犯与监狱博弈的精练贝叶斯均衡</p> <p>第三节监狱提请机制中的博弈</p> <p>一、 信息与假释提请规定</p> <p>二、 罪犯主动参与——前置假释申请程序</p> <p>三、 理想主义的假释对象筛选模型</p> <p>第五章假释条件的博弈</p> <p>**节假释的形式条件分析</p> <p>一、 国外假释刑期和刑种条件简述</p> <p>二、 我国假释形式条件的博弈分析</p> <p>第二节假释的实质性条件分析</p> <p>一、 国外假释实质性条件简述</p> <p>二、 我国假释实质性条件的博弈分析</p> <p>三、 假释实质条件的博弈分析及探索路径</p> <p>第三节假释的禁止性条件分析</p> <p>一、 国外假释禁止性条件简述</p> <p>二、 我国假释禁止性条件的博弈分析</p> <p>第六章假释监督管理规定的博弈</p> <p>**节假释考验期与假释监督规定</p> <p>一、 假释考验期限</p> <p>二、 简评两项假释监督规定</p> <p>第二节假释监督执行中的机会主义行为与博弈</p> <p>一、 监督对象的机会主义行为</p> <p>二、 假释监督执行中博弈主体间的均衡与机会主义防范</p> <p>三、 假释的犯罪分子与社区矫正机构的动态合作博弈</p> <p>第七章撤销假释的博弈</p> <p>**节撤销假释——可置信的威胁</p> <p>一、 假释撤销的理论依据</p> <p>二、 撤销假释在博弈论上的意义——**的可置信威胁</p> <p>第二节再犯新罪撤销假释</p> <p>一、 简述再犯新罪撤销假释的立法例</p> <p>二、 再犯新罪撤销假释的博弈分析</p> <p>第三节发现漏罪撤销假释</p> <p>一、 发现漏罪撤销假释的学界分歧</p> <p>二、 发现漏罪撤销假释——沉没成本的逆效应</p> <p>第四节违反假释规定撤销假释</p> <p>一、 简述违反假释规定的假释撤销</p> <p>二、 违反假释规定撤销假释的博弈分析</p> <p>代结语</p> <p>参考文献</p> <p>后记</p>显示全部信息前 言谢尚果谢尚果,教授、博士生导师,广西民族大学校长。《我国假释制度的博弈分析》一书系杨勇同志根据其博士论文修订而成。随着《刑法修正案(八)》的实施,部分罪名的死刑被废除,有期徒刑的*高期限由不超过20年延长到不超过25年,同时增加了限制减刑的规定,这些新的规定都在一定程度上延迟了部分罪犯的出狱时间。如果此类现象持续发展,在理论上必然使得监狱关押的罪犯人数逐年增多,由此给监狱带来更为严峻的执行压力。然而,假释制度无论是在刑罚理论,还是在司法实践中都是一个非常重要而又比较复杂的问题,尤其是在假释制度的具体操作上,更是缺少一个“标准”。对假释制度的研究,虽然已经有较多的并且也比较有分量的研究成果,但其中绝大部分都停留在理论层面进行宏观叙事,极少涉及具体操作。本书在梳理了假释制度的发展历史和假释制度的相关理论之外,更是立足于在微观层面,提出假释制度具体操作的方法、标准和对我国现行假释制度规定的评析,并提出改进路径。任何一种法律制度,都是对权利义务的某种调整与分配,当某种法律制度被适用,相关主体便进入了一场权利义务的博弈之中。假释制度作为刑罚制度的组成部分,调整着**与刑罚执行对象的权利义务关系,这一制度设计必须符合刑罚执行动态过程的要求,因为“在现代社会,利益冲突是不可避免的……秩序的变化和发展根源于利益关系的变化和发展。”现行的假释制度作为实然的客观存在,我们不能满足于知道其外在的表现形式,更应该追寻现行假释制度是如何被制定出来的,应然的假释制度又应该如何迈向现实。由于将博弈论作为一种分析方法运用到刑法中,不仅需要博弈论的知识,而且需要刑法的知识,而这两个方面的知识都具有很强的理论性,所以如何将两者较好地结合起来,确实有相当的难度。我作为杨勇同志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发现杨勇同志具有比较全面的科研素质、深厚的理论基础、合理的知识结构,研究视野和学术视野开阔,思辨能力较强,文字素养较高。他科研态度端正,逻辑思维严谨,这部容量较大的专著还表现出了他刻苦钻研、乐于探索的可贵精神。同时,杨勇同志有着鲜明的学术风格,他更善于从司法实践中发现问题,挖掘问题背后更深层次的原因,提出的对策具有可行性。他既注重调查研究,讲究学术效益,立足实际,有的放矢,又敢于提出新思想、新观点。本书的写作过程和学术价值,或许可以成为一个注解。他为撰写本书耗时三年,深入监狱进行调研,广泛听取专家、学者和监狱管理者的意见,走访大量曾被假释过的亲身经历者以及正处于假释考验期的当事人,收集并阅读了大量资料,几易其稿,*终才构建出内容相对丰富、结构相对完整的假释制度的博弈分析的新框架和新视角。现在当我拿到即将出版的《我国假释制度的博弈分析》的书稿,并秉笔作序,感到十分欣慰。这既有出于我对自己学生的偏爱,更是因为我高兴地看到新一代的法学研究者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更因为我相信本书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给刑法理论研究和刑事司法实务带来积极的影响。我认为本书有以下特点:一、 内容丰富,体系完整。本书向读者展示了假释制度从起源到发展再到成熟的整个过程中所蕴含的丰富的博弈论思想。自第三章起,以博弈论为研究工具逐条分析我国假释制度。在他的博士论文《我国假释制度的博弈分析》的审阅阶段,便已得到了刑法学家的推举和称赞,认为杨勇同志的博士论文全面系统地探讨了假释制度的有关问题,对低假释率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了制度外的制约因素;对于假释职权主体(行刑机关、检察机关、裁判机关、社区矫正机关)之间的博弈关系进行仔细分析,提出了卡尔多—希克斯的标准来评价假释职权主体间的分权效率;对于在假释制度实践操作中*核心也*为困难的假释对象筛选问题,创造性地建立了假释对象筛选模型;在对假释的犯罪分子的监督问题上,指出了假释的犯罪分子与社区矫正机构的动态博弈过程,并建议防范假释的犯罪分子的机会主义行为,等等。杨勇同志对假释实践中的问题研究得尤为详细,具体且深入,提出的见解具有创新性,论述具有完整性,这对于我国刑事立法以及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二、 视野开阔,方法论上具有一定的创新。本书将我国现行的假释制度逐条剖析为主线,以博弈分析为工具,挖掘法条背后的利益调整关系,以《刑法修正案(八)》为背景,立足我国的国情和司法实际,运用经济学和管理学等理论,全面深入系统分析了假释制度在司法实践中遭遇到的困境,资料翔实,信息量大,涉及面广,基本囊括了假释制度的主要问题。本书不仅评论了当前假释的制度效益较低现状,回应了假释与减刑二者之间的关系。证据充分、说理透彻,作者在论述每一个具体问题时,都注重评价当前问题的现状及成因,并且运用多学科的知识,阐明自己的观点,思辨性较强。本书发掘出许多新资料,不仅描述了假释制度规则的调整对博弈参与人利益的影响,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左右了博弈参与人作为理性人的策略选择,这在假释制度的分析上是**,很有新意,体现作者驾驭资料和逻辑归纳的能力。单就文中的资料而言,本书引证资料丰富且准确,论文写作的概念明确、条理结构清晰、语言通顺、格式规范,也具有较大的学术参考价值。三、 观点新颖,在理论上取得较明显突破。从博弈论角度分析假释制度的专著和论文尚不多见,所以本书不仅在研究方法上有所创新,而且在观点上也有所突破,在理论上解决了许多“标准”性的问题。比如,假释的适用比例“标准”问题;假释的职权主体之间的分权“标准”问题;监狱考核机制的“标准”问题;假释的实质条件的“标准”问题等,这些“标准”令人耳目一新。作者对我国假释实践中的关键问题都大胆地提出了独立的见解,有理有据,说服力较强,许多论述都颇有新意且富有创见。本书中关于假释的犯罪分子筛选模型*具有分量,不仅内容充实,而且不乏精彩之笔。本书**提出犯罪分子筛选模型,不仅在理论上是个创新,而且在实践中对于行刑机关考察犯罪分子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因此也可以说本书是一部假释实践的操作指南,这对于我国的假释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发挥更大的制度效益将起到推动作用。总而言之,本书批判地吸收了前人研究的*新成果,结合我国实际开展社区矫正新措施,开辟了假释问题研究的新视野和新方法,丰富了我国刑罚执行理论,虽然某些问题还可以进一步探讨,对少数问题的观点也值得推敲,论文尚有深入研究的余地。但总的来说,本书体系合理、结构严谨、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缜密,这是一部信息量大,理论性强,观点新颖,颇多创见的博士论文,对假释制度的研究具有一定开拓意义。基于上述各点,我愿意向读者**本书,我相信本书的出版对于推动假释制度发挥更大作用,深化对假释制度的研究和提高假释案件质量将会产生积极效果。我期待杨勇同志和其他年轻学者能有更多高质量的学术著作问世,以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服务。谢尚果2017年2月28日显示全部信息免费在线读绪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