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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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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

  • 作者:范剑虹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ISBN:9787519711405
  • 出版日期:2017年09月01日
  • 页数:0
  • 定价:¥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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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版社
    • ISBN
      9787519711405
    • 作者
    • 页数
      0
    • 出版时间
      2017年09月01日
    • 定价
      ¥68.00
    • 所属分类
    文章节选
    **章导论
    **节CISG的产生与发展及与“一带一路”的联系
    第二节CISG在我国香港与澳门的适用及其意义
    第三节GISG的内容与结构
    第四节相关文献与研究方法
    第二章适用条件与范围
    **节缔约**和各国的保留
    一、CISG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之保留
    二、部分领土单位适用之保留
    三、法律体系相同或相近的两个**之间适用的保留
    四、第1条第1款(b)项之保留
    五、自由订约形式之保留
    第二节适用的条件与范围
    一、货物销售合同与营业地<p>**章导论<br /> **节CISG的产生与发展及与“一带一路”的联系<br /> 第二节CISG在我国香港与澳门的适用及其意义<br /> 第三节GISG的内容与结构<br /> 第四节相关文献与研究方法<br /> 第二章适用条件与范围<br /> **节缔约**和各国的保留<br /> 一、CISG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之保留<br /> 二、部分领土单位适用之保留<br /> 三、法律体系相同或相近的两个**之间适用的保留<br /> 四、第1条第1款(b)项之保留<br /> 五、自由订约形式之保留<br /> 第二节适用的条件与范围<br /> 一、货物销售合同与营业地<br /> 二、时间效力与缔约双方约定的效力<br /> 三、意思自治与冲突法的适用<br /> 四、与本国法及其他条约的关系<br /> 五、公约漏洞的补充与解释<br /> 第三节案例与提示<br /> 第三章合同的缔结<br /> **节要约<br /> 一、要约的内容<br /> 二、要约的到达及有效<br /> 三、要约的失效<br /> 第二节承诺<br /> 一、承诺的内容<br /> 二、承诺的接受及有效<br /> 三、变更或者延迟的承诺<br /> 第三节一般合同条款<br /> 第四节合同的形式要件<br /> 一、形式自由的原则<br /> 二、形式的约定<br /> 第五节案例与提示<br /> 第四章买方的义务与权利<br /> **节买方的义务<br /> 一、支付合同价款<br /> 二、提取货物<br /> 三、其他义务<br /> 四、风险转移<br /> 第二节买方的权利<br /> 一、违约货物的运送<br /> 二、合同违约的调查(检验)<br /> 三、合同违约的通知<br /> 四、权利瑕疵的货物的运送<br /> 五、履行与补救履行合同<br /> 六、宣告合同无效<br /> 七、减价<br /> 八、损害赔偿(作为买方的补救办法/权利)<br /> 第三节案例与提示<br /> 第五章卖方的义务与权利<br /> **节卖方的义务<br /> 一、各种交货方式<br /> 二、交货的时间<br /> 三、交货的地点<br /> 四、交付单据<br /> 五、与交付货物相关的义务<br /> 六、与运送货物相关的义务<br /> 七、给付障碍出现时的义务<br /> 八、其他买卖合同衍生的义务<br /> 第二节卖方的权利<br /> 一、合同的履行<br /> 二、合同的解除<br /> 三、利息与损害赔偿<br /> 第三节案例与提示<br /> 第六章风险转移的界定<br /> **节风险转移<br /> 一、风险<br /> 二、风险转移的一般规则<br /> 三、风险转移的前提<br /> 四、风险转移的法律后果<br /> 第二节免除<br /> 一、因债权人的原因的免除<br /> 二、因不可抗力的免除<br /> 三、留置权<br /> 四、收货义务的产生与内容<br /> 第三节案例与提示<br /> 第七章国内法的法律适用<br /> **节行为能力<br /> 第二节缔约过错<br /> 第三节代理<br /> 第四节因意思表示错误而撤销<br /> 第五节合同的效力<br /> 第六节侵权行为和特殊的侵权:产品责任<br /> 第七节消灭时效与诉讼法<br /> 跋<br /> 附录<br /> CISG研习案例<br /> 参考文献<br /> 一、CISG评论/注释集<br /> 二、专著<br /> 三、论文<br /> 四、判例<br /> 五、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英文)</p>显示全部信息免费在线读 德国早期浪漫主义哲学家、诗人诺瓦利斯(Novalis,1772-1801)的浪漫而略有悲观色调的诗句,令许多人印象深刻,尤其是他的一句名言被比较法大师茨威格教授和克茨教授写在了《比较法导论》
    Konrad Zweigert/Hein Ktz, Einführung in dieRechtsvergleichung,3.Auflage, J.C.B.Mohr(Paul Siebeck) Tübingen, 1996.的扉页上,这句话是:"所有的认知大概均源于比较"(Auf Vergleichen lsst sich wohl alles Erkennen, Wissen zurückführen)。
    Schriften Ⅲ(Hrsg.Minor,Jena 1907)45,Fragment 229.英国古典经验主义的始祖、哲学家、法学家培根(Francis Bacon,1561-1626)在其《崇学论》(De dignitate et augmentis scientiarum)中写了一句奠定比较法基础的名言:"判断的对象(本国法)不能同时成为判断的标准。"在特定的政治背景下,法国比较法大师达维德(René David,1906-1990)说得更为具体:"在所有科学中,只有法学错误地认为可以成为纯粹民族的东西,神学家、医学家、科学家、天文学家以及其他所有学者,都为自己不了解国外在本专业领域内所取得的进步而感到羞辱,但是只有法学家将自己封闭在本国的研究中。"姑且不论及公法域外效力的限制,但是至少在合同法领域,将其局限在自己民族的圈子里,似乎是不现实的了。法国**的刑法学家、犯罪学家马克·安塞尔(Marc Ancel,1902-1990)说得更为尖锐,他说:"在一国法律中故步自封,就像劝诱生物学家把研究仅仅局限于一个种类的生物上一样。"到目前为止,合同法在某种意义上早已是一种普遍法学(Universaljurisprudenz)了
    Vgl.:MaxRheinstein,Einführung in dieRechtsvergeichung,2.Aufl.,München 1987,S.6.ff.。当然,由于中国加入了《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the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Contracts for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CISG),因此CISG实际上就等同于国内法。
    目录
    **章导论
    **节CISG的产生与发展及与“一带一路”的联系
    第二节CISG在我国香港与澳门的适用及其意义
    第三节GISG的内容与结构
    第四节相关文献与研究方法
    第二章适用条件与范围
    **节缔约**和各国的保留
    一、CISG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之保留
    二、部分领土单位适用之保留
    三、法律体系相同或相近的两个**之间适用的保留
    四、第1条第1款(b)项之保留
    五、自由订约形式之保留
    第二节适用的条件与范围
    一、货物销售合同与营业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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