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有路网!
佛教十三经(套装全12册)
QQ咨询:
有路璐璐:

佛教十三经(套装全12册)

  • 作者:[明] 智旭 楼宇烈 于德隆 校
  • 出版社:线装书局
  • ISBN:9787512020177
  • 出版日期:2016年05月01日
  • 页数:0
  • 定价:¥150.00
  • 分享领佣金
    手机购买
    城市
    店铺名称
    店主联系方式
    店铺售价
    库存
    店铺得分/总交易量
    发布时间
    操作

    新书比价

    网站名称
    书名
    售价
    优惠
    操作

    图书详情

    内容提要
    《楞严经》是流传很广、很具影响力的佛经之一,历来被佛教学人奉为圭臬,自古就有“自从一见《楞严》后,不读人间糟粕书”的诗句。该经开阐三世诸佛圆满菩提之密因,一切菩萨趣向觉道之妙行,对于中国大乘佛教主要流派禅宗、华严宗、天台宗、净土宗、律宗均有极其深刻的影响,为修学佛法的必读书。历史上《楞严经》的注疏有百余种,现存五十余种,其中明蕅**旭所撰《楞严经文句》,遍采众长,条分缕析,折衷于一心之理,为《楞严经》注疏中的翘楚,为后人所重。
    文章节选
    重刻《大佛顶经玄文》序 性相二宗,犹波之与水,从来不可分隔。而其流弊也,甚至分河饮水。此岂文殊、弥勒之过,亦岂马鸣、护法之旨哉!谓真如受熏,譬如劫火洞然,虚空安得独冷。谓真如不受熏,譬如劫火洞然时,虚空何尝烂坏。故知得其语脉者,合则双美;失其宗趣者,离则两伤。观《大佛顶经》第四卷云:“譬如虚空,体非群相,而不拒彼诸相发挥。”只此一言,两疑冰释。善夫智者大师有言:“偏执法性生一切法,何异自生。偏执梨耶生一切法,何异他生。”例而推之,纵谓法性梨耶和合生一切法,何异共生。纵谓非法性非梨耶生一切法,又何异无因缘生。由此观之,四句无非是谤。倘能妙达无生,不起性计,则四句虽不可说,有四悉檀因缘故,亦可得说。谓真如不思议熏生一切法,谓梨耶是可熏性生一切法,皆无��可。吾乃知智者大师真悟权实秘要,故能于《大佛顶经》未来之时,悬合其旨趣若此。 此经来时,智者不可复作。习台宗者,昧于唯识。习法相者,迷于圆理。所以众解纷纷,咸失纲要。究义理之攸归,大似蚊咬铁橛。判文字之下落,亦如凿孔栽须。旭于未薙发日,即曾研究此典。每翻旧注,迷闷实多。后因双径坐禅,始解文字之缚。复因数番讲演,深理葛藤之根。并探二宗,融以心镜。直至温陵弘法,方得取笔疾书。脱稿未几,剞劂旋毕。板留甘露戒坛,不能携至江外。兹者幻游普德,略露赃私。诸友固追不已,顿公发意重刊。爰述片言,以为弄引。剖千古未破之籓篱,犯从来严设之禁忌,位卑言高,安免于罪。然在出世君子,谅不以人废言也。 甲申春日,古吴蕅**旭书。 原序 大佛顶者,即心自性之理体也。随缘不变,融四科而惟是本真;不变随缘,妙七大而各周法界。喻冰水之始终,惟是湿性;譬太虚之群相,不拒发挥。十界一心,事造与理具,遍摄遍含;一境三谛,横辨与竖历,非并非别。依此成自行因果,故名如来密因修证了义;即此为化他因果,故名诸菩萨万行首楞严。因果妙修,全归性具;化他力用,宁隔体宗。二本明而金沙立辨,二义决而华屋有门。圆通既陈,信方便之无非圣性;圆根既选,知耳门之独利此方。明诲殷勤,戒乘俱急;道场安立,显密互资。无渐次而立渐次,能历之正助圆彰;即位次而非位次,所历之转依如幻。精研七趣,只因迷此大佛顶理而妄受轮回,谁达空华无别体;详辨五魔,本求悟此大佛顶理而中途成惑,那知妄想作根原。是诚一代时教之精髓、成佛作祖之秘要、无上圆顿之旨归、三根普被之方便、超权小之殊胜法门、摧魔外之实相正印也!所以一念示人,灭业障如翻大地;依教行道,成菩提如观掌果。智者大师闻名遥礼,不惮其劳;般剌尊者剖膊远传,不辞其苦。智旭生逢像季,获遘雄诠,自非大士神功,曷由染指。特以文圆义妙,旨远趣深,注疏虽多,宗极未立。悲了义之尚隐,痛迷津之孰告。不辞固陋,聊殚隙明,遍采众长,折衷一理,研精竭思,再述《玄文》。不敢与前人苦较是非,但自向斯经深求脉络。愿我同仁,虚心著眼,必有知其同异浅深、违顺得失者矣! 时崇祯己卯春三月二十有七日,下笔故序。
    目录
    总序
    前言
    重刻《大佛顶经玄文》序
    原序
    《楞严经》卷一文句
    《楞严经》卷二文句
    《楞严经》卷三文句
    《楞严经》卷四文句
    《楞严经》卷五文句
    《楞严经》卷六文句
    《楞严经》卷七文句
    《楞严经》卷八文句
    《楞严经》卷九文句
    《楞严经》卷十文句
    《楞严经》玄义卷上
    《楞严经》玄义卷下
    后序
    点校后记
    编辑推荐语
    本次点校,以1989 年台湾佛教书局出版的《蕅益大师全集》中所收同治十三年金陵刻经处刻本为底本,《嘉兴藏》本(新文丰版续藏第十七册,经号19)、《卍续藏》本(经号284、285)为参校本,参校相关文献,对原文采用现代标点、分段,希望能得到广大佛学爱好者的喜爱。

    与描述相符

    100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海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