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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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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 作者:人民出版社
  •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 ISBN:9787010201672
  • 出版日期:2018年11月01日
  • 页数:42
  • 定价:¥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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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本书由人民出版社出版11月25日,中共**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要求,既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又体现基层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文章节选
    第十一条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
    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是: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村、社区重要事项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经过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第十二条 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
    第十三条 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产生。
    党小组主要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党支部安排的任务。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
    第十四条 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或者委员召集并主持。党小组会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
    第五章组织生活
    第十五条 党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
    第十六条 党支部应当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
    ……
    目录
    中共**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章 总则
    第二章 组织设置
    第三章 基本任务
    第四章 工作机制
    第五章 组织生活
    第六章 党支部委员会建设
    第七章 领导和保障
    第八章 附则
    全面提高新时代党支部建设质量
    ——中组部负责人就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答记者问

    与描述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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