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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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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析

  • 作者:彭阳春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ISBN:9787519728830
  • 出版日期:2019年03月01日
  • 页数:297
  • 定价:¥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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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版社
    • ISBN
      9787519728830
    • 作者
    • 页数
      297
    • 出版时间
      2019年03月01日
    • 定价
      ¥45.00
    • 所属分类
    内容提要
    本书立足于作者近20年相关工作经验,以2018年8月中共**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具体条文规定为脉络,从理解和适用上阐述其具体内容,体例上分为“主旨”、“研析”和“评解”三部分。“主旨”以简洁文字概括条文所述内容;“研析”追溯各条规定的立法原意并作出相应解释;“评解”或通过对比说明,或提供背景资料,或评点立法技术,对条文作出多角度诠释。
    本书体现了理论性和实践性的统一,既可以作为纪检干部全面准确理解和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参考书,也可以作为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知识读本。
    目录
    目录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编总则
    **章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
    **条党纪处分条例的制定目的和依据
    第二条党的纪律建设的指导思想
    第三条遵守党章党纪国法的总要求
    第四条党纪处分工作的原则
    第五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第六条党纪处分条例的适用范围
    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
    第七条违纪的界定和执纪审查的**问题
    第八条党纪处分种类
    第九条党纪处理措施
    第十条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影响期
    第十一条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十二条留党察看处分
    第十三条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四条党纪处分对党代表资格的影响
    第十五条党组织的改组
    第十六条党组织的解散
    第三章纪律处分运用规则
    第十七条从轻或者减轻情节
    第十八条格外减轻处分
    第十九条免予处分
    第二十条从重或者加重情节
    第二十一条从轻、从重处分的含义
    第二��二条减轻、加重处分的含义
    第二十三条合并处理
    第二十四条违纪竞合
    第二十五条共同违纪
    第二十六条集体违纪
    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七条对涉嫌犯罪党员的党纪处分
    第二十八条对有刑法规定行为或其他违法行为党员的党纪处分
    第二十九条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党员的移送处理
    第三十条党员权利的中止与恢复
    第三十一条对轻微犯罪党员的党纪处分
    第三十二条对受到刑罚处理党员的党纪处分
    第三十三条党员受其他处理后的党纪处分适用
    第五章其他规定
    第三十四条对预备党员违纪的处理
    第三十五条对下落不明违纪党员的处理
    第三十六条对死亡违纪党员的处理
    第三十七条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
    第三十八条主动交代
    第三十九条经济损失的计算
    第四十条违纪所得利益的处理
    第四十一条党纪处分决定的执行
    第四十二条党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报告和不服党纪处分申诉
    第四十三条党纪处分条例总则的效力
    第二编分则
    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四十四条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保持一致
    第四十五条公开发表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决策言论,为公开发表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决策言论提供平台或方便条件
    第四十六条公开发表有严重政治问题言论,妄议党**大政方针,丑化党和**形象,诋毁、污蔑党和**领导人,诋毁、污蔑英雄模范,歪曲党史、国史、军史,为发表有严重政治问题言论提供平台或方便条件
    第四十七条制作、贩卖、传播包含反动内容的视听资料,私自运送包含反动内容的视听资料入出境
    第四十八条组织分裂党的活动,参加分裂党的活动
    第四十九条在党内搞非组织活动、捞取政治资本
    第五十条拒不执行党**的大政方针,落实党**决策部署不坚决
    第五十一条对党不忠诚不老实
    第五十二条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匿名诬告,有意陷害,制造其他谣言
    第五十三条擅自对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发表主张
    第五十四条不按要求请示、报告重大事项
    第五十五条妨害巡视巡察工作
    第五十六条对抗组织审查
    第五十七条组织、参加、支持反党集会、游行、示威或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未经批准参加其他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第五十八条组织、参加反动组织
    第五十九条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
    第六十条违反党和**民族政策
    第六十一条违反党和**宗教政策
    第六十二条对信仰宗教党员的处理
    第六十三条组织、参加迷信活动
    第六十四条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
    第六十五条叛逃,在国(境)外发表反动言论,为他人叛逃或在国(境)外发表反动言论提供方便
    第六十六条涉外言行损害党和**尊严、利益
    第六十七条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缺失
    第六十八条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放任不管
    第六十九条违反党的规矩
    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七十条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七十一条党组织不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
    第七十二条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
    第七十三条违规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
    第七十四条违规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第七十五条在推选活动中进行违规活动
    第七十六条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用人失察失误
    第七十七条在干部、人事、劳动工作中徇私舞弊、以权谋私,骗取荣誉等利益
    第七十八条侵犯党员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妨害党员自主行使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
    第七十九条侵犯批评权、检举权、控告权,侵犯党员申辩、辩护、作证权,压制党员申诉,其他侵犯党员权利行为
    第八十条党组织违规发展党员,党组织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
    第八十一条违规取得外国国籍或者国(境)外居留许可
    第八十二条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
    第八十三条在外擅自脱离组织,违规同国(境)外机构、人员联系
    第八十四条出走,帮助他人出走
    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八十五条党员干部廉洁履职的总体要求,特定关系人接受贿赂
    第八十六条权权交易
    第八十七条对特定关系人失管,对特定关系人不当取酬知情不纠
    第八十八条违规收受财物
    第八十九条违规赠送财物
    第九十条违规借用财物,违规获取大额回报
    第九十一条利用职务便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第九十二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安排,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安排
    第九十三条违规取得消费卡或出入私人会所
    第九十四条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内部信息买卖股票,违规非正常获利,违规兼职,兼职取酬
    第九十五条利用职务便利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第九十六条离职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受聘或从事营利活动,离职党员领导干部违规任职
    第九十七条党员领导干部亲属违规从业
    第九十八条党和**机关违规经商办企业党纪责任的承担
    第九十九条违规为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
    **百条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集体利益
    **百零一条侵占公私财物
    **百零二条违规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将公物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
    **百零三条违规组织、参加公款消费活动,公款赠送、赠送礼品
    **百零四条违规自定薪酬,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百零五条公款旅游、变相公款旅游
    **百零六条违规接待、大吃大喝
    **百零七条违反公务交通工具管理规定
    **百零八条违规到风景名胜区开会,违规决定或者批准举办节会、庆典活动,违规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百零九条违规兴建、装修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公款包租、占用房屋供个人使用
    **百一十条搞权色交易,搞钱色交易
    **百一十一条其他违反廉洁纪律规定行为
    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
    **百一十二条侵害群众利益
    **百一十三条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
    **百一十四条执行政策优亲厚友
    **百一十五条欺压群众,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百一十六条损害群众利益
    **百一十七条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百一十八条见危能救而不救
    **百一十九条侵犯群众知情权
    **百二十条其他违反群众纪律规定行为
    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
    **百二十一条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
    **百二十二条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百二十三条党组织执纪不作为
    **百二十四条失职致使所管理人员叛逃,失职致使所管理人员出走
    **百二十五条向上级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应报告事项,纵容、
    唆使、暗示、强迫下级说假话、报假情
    **百二十六条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百二十七条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执纪执法活动,违规干预和
    插手资金项目等活动
    **百二十八条泄露、扩散、打探、窃取党组织应保密内容,私
    存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方面资料
    **百二十九条考录工作舞弊
    **百三十条以不正当方式谋求用公款出国(境)
    **百三十一条在国(境)外擅自延长期限、变更路线
    **百三十二条触犯驻在**、地区法律法令,不尊重驻在**、地区宗教习俗
    **百三十三条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百三十四条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
    **百三十五条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百三十六条不重视家风建设
    **百三十七条公共场所行为不当
    **百三十八条其他违反生活纪律规定行为
    第三编附则
    **百三十九条对有关党组织制定党内法规的授权规定
    **百四十条对**军委制定党内法规的授权规定
    **百四十一条党纪处分条例的解释权
    **百四十二条党纪处分条例的时间效力
    附录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8月18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5年10月18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03年12月31日)
    编辑推荐语
    为了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进一步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笔者立足于20年相关工作经验和以往的研究成果,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5)》的有关内容,在认真学习研究《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具体条文的基础上,结合学习十九大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编写本书。
    全书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的具体条文规定为脉络,内容分为以下三方面:
    一是“主旨”。以简洁的文字指出条文内容的**思想。对每一个具体的条文而言,这既相当于一个小标题,也是对条文的宏观理解和把握。而对分则条文来说,有些则可以理解为对违纪名称的一种概括。
    二是“研析”。立足于作者的理论研究与实践经验,追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有关规定的立法原意,分析研究在适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为正确理解和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提供参考。
    三是“评解”。针对条文的具体规定,提供背景资料,评点立法技术,以利于对条文进行全面准确的理解,并推动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的深入学习研讨。
    为便于读者对照理解,本书以附录形式收录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5)》全文,同时还收录了2003年中共**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

    与描述相符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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