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军队共同条令
**节 共同条令基本内容
我军的条令主要是指共同条令、战斗条令、军兵种条令等。我们主要学习共同条令,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以下简称《内务条令》)、《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以下简称《纪律条令》)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以下简称《队列条令》)。
一、内务条令
《内务条令》是规范我军内务制度、加强内务建设的法规。它体现了人民军队的性质、宗旨,凝结着我军战争与和平环境中部队管理的丰富经验,具有严密的科学性,是我军管理教育工作的基本依据。
(一)形成和发展
1.内务及《内务条令》的含义
内务,从一般意义上讲,泛指国内事务或集体生活的内部事务。在军事用语中,内务是指军队建设中的经常性事务,如建立规范的内务制度、维护良好的内部关系、明确各类人员职责、组织日常活动、培养优良作风等。《内务条令》就用于规范这些日常的、共性的事务,正如1939年5月八路军留守兵团制定的《各种章程法规草案》指出的:“内务条例是以*高革命军事机关(革命委员会)的命令所颁布的一种章程。这种章程专门规定军队中各级军人在各种状况中互相间的正确关系及职责等,使军队如同一个(部)机器一样,能够有规律的灵活的有秩序的顺畅转动。”可以说,《内务条令》就是军队内部事务管理的依据,是军队自身建设的一部带有综合性的基本法规,也是它与战斗条令和其他专业勤务条令的一个显著区别。
2.《内务条令》的历史演变
虽然以条令这种法规形式来规范军队建设的日常事务是近代以来才通行的,但以法规形式规范军队内部的日常事务自古有之。从某种意义上讲,有军队就有对军队进行管理的规范。从现存古籍来看,我国历史上有关军队内务的要求通常与作战、训练、纪律、赏罚等内容结合在一起。 依据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的要求,我们编写了《普通高等学校军事技能训练读本》。本书在对军事训练诸多基本概念进行科学界定的同时,从新的角度,对军队共同条令、轻武器射击、基本战术、军事地形、野外训练、“三防”知识及相关防护等方面进行了较为系统全面的阐述,涵盖了军事技能训练的相关内容,是高等学校学生军事训练的基本依据,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军事理论与实践教学。由于编者水平和条件所限,不妥之处在所难免,敬请专家和广大读者不吝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