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贤亮,祖籍江苏盱眙,1936年12月生于南京,曾在重庆、上海、南京、北京读小学及中学,1955年从北京移民到宁夏贺兰县务农,1956年在中共甘肃省委干部文化学校任语文教员。
20世纪50年代初开始文学创作,1957年因在《延河》文学杂志上发表长诗《大风歌》被错划为“右派分子”,在宁夏劳改农场劳动改造长达22年。1979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彻底平反,到宁夏文联任编辑,专业作家。重新执笔创作小说散文评论电影剧本。有《张贤亮选集》四卷、《感隋的历程》四卷及《张贤亮作品精萃》七册等多种文集出版。代表作有《灵与肉》《邢老汉和狗的故事》《河的子孙》《男人的一半是女人》《绿化树》《习惯死亡》《我的菩提树》《青春期》及长篇文学性政论随笔《小说中国》等。曾三次获得全国**小说奖(1980年的《灵与肉》、1983年的《肖尔布拉克》、1984年的《绿化树》),多次获得省区级文学刊物奖,有9部小说被改编成电影电视;代表作被译成30多种语言文字发行,在国际上有广泛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