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 踏上政治的不归路 1907 年,已经结婚、做了两个孩子父亲的罗斯福才二十五岁,那年他从法学院毕业,通过纽约州的律师考试,取得执照。但是他一直都没有忘记当年在大学作文里所写的,要为社会大众,公共事务服务的志愿。 工作之余的闲聊中,这群年轻律师不免会“盍各言尔志”一番,罗斯福很早就知道他不会一辈子做律师,对他来说,律师只是一个过渡的工作,他觉得自己一定会走上为社会大众服务的路。“说不定以后会做美国总统呢!”他说。 不知道他当年在律师事务所的同事,听到这个三十岁不到的年轻小伙子“侈言”“总统志向”时,有没有人笑他;不过,既然他的家族已经出过一个总统,那么他的“总统志向”好像就显得不那么可笑,只要有机会,再出一个总统也不是不可能。 而机会来得比罗斯福想��得快。 1909 年底,民主党在荷兰裔区的主席帕金斯,和罗斯福家过去在海德公园的老邻居偶然接触,那个老邻居向帕金斯大力**一个叫富兰克林·罗斯福的后生,称赞他是个人缘与能力俱佳的年轻人,并**他担任民主党在该地区的负责人。 由于荷兰裔的社区里,一向都是共和党的势力范围,因此帕金斯也一直在留心足堪大任的后起之秀,以便在时机来时,能帮民主党扳回劣势。既然知道有如此杰出的人才,当然不能放过。于是他亲自出马,在1910 年邀请罗斯福代表民主党,在第二十六选区达切斯县竞选州参议员,罗斯福很爽快地答应了,从此他开始了日后三十多年的政治生涯。 其实在那个时候,这个提名看起来像是在开玩笑似的,因为“罗斯福家族”一向是有名的共和党支持者,别忘了他们家还出了一个共和党的总统;而且那个选区,从1856 年起,就一直都是共和党的地盘,已经有超过半世纪不曾“变天”,就连找他出马的帕金斯都对他不抱希望。他之所以找罗斯福出来选,打的主意只不过是要这个“明日”之星累积一点日后竞选的经验罢了,纯粹是让他来打次过程重于结果的“练习赛”。 其中,只有一个人信心满满、兴致勃勃,深信罗斯福会赢,那个人就是罗斯福自己。 在接受民主党提名之后,他就“马”不停蹄a 地展开竞选活动,可是他嫌马车太慢,便去租了一辆鲜红色的马克斯韦尔敞篷休旅车,让选民能看到他开朗的笑容,与他 挥手的身影。 他就坐着这在当时令人一见难忘的拉风车子,在老家哈德逊河谷,从一个乡镇到另一个乡镇穿梭拜访,平均**要在不同的场合发表十场演说。 在路上,他不时停下车来和旧时的邻居、农民、商店顾客打招呼,他完全没有架子,站在路边跟选民闲聊,听众人告诉他当地所面临的问题。他天生开朗真诚的个性,让人觉得温暖亲切而有信赖感,和大家以往印象里高高在上的政治人物十分不同。投票之日,他让所有政治观察家跌破眼镜,在选前没有人看好的情况之下,以一千一百四十票的微弱优势,为民主党赢得该选区半世纪 以来**的胜利。 对一个没有政治背景与记录的新人来说,**参选可以很容易,也可能很艰难。 因为没有为大家做过事的记录,没有对选民开过支票,所以对手就没有什么数据用来攻击他;可是也正由于他没有过任事的经验,又怎么来证明他具备足够的能力、拿什么来说服选民把神圣的一票投给他呢? 罗斯福用的方法就是加深选民的印象(拉风的敞篷车),再辅以他个性上的优点,和一股初生之犊不畏虎的冲劲和朝气,频频下乡,和选民做面对面的接触,从而成功完成了这个“不可能的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