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机器人的程序数据
5.1程序数据基础
程序数据,是在程序模块或系统模块中设定的值和定义的一些环境数据。编程过程或者系统自动更新的程序数据,可以被包含数据定义的模块或其他模块中的相关指令进行引用。
例如ABB机器人关节运动指令MoveJ,语句中调用了4个程序数据:
MoveJ p10, v1000, z50,too10; 。
MoveJ数据说明如表5.1所示。
表5.1MoveJ数据说明
程序数据数据类型说明
p10
robtarget
机器人运动的目标位置数据
v1000
speeddata
机器人运动速度数据
z50
zonedata
机器人运动转弯数据
tool10
tooldata
机器人工具数据TCP
1. 程序数据的基本类型
变量,程序执行期间,变量可以得到一个新值。
可变量,数据初始化后,系统将**保持此变量被赋予的值,但是在程序执行过程中,根据系统运行的需要,该种变量也可以被赋予新的值。
常量,各常量代表各个静态值,赋予初始值后,程序运行过程中不能被赋予新值。
数据声明过程中,要求在声明数据名称(标识符)的时候,必须说明数据的类型,否则不能正确引入该数据。除了预定义数据和循环变量外,必须声明所用的其他所有数据。
2. 数据的范围
数据的范围是指可获得数据的有效区域,包括:
全局数据——Global
在模块起始处的所有的例行程序之外进行定义,其作用范围包括全部模块,可以被所有的模块和例行程序使用。
局部数据(或称为模块数据)——LOCAL
在模块起始处的所有例行程序之外进行定义,但是带有LOCAL标识符,只能够被定义该数据的模块及其例行程序使用。在局部数据的作用范围内,局部程序数据会屏蔽掉名称相同的所有全局数据或程序(包括指令、预定义程序和预定义数据)。
例行程序数据
在例行程序内部进行定义,仅能被本例行程序使用,并且只能是VAR和CONST两种存储类型。例行程序执行完毕后,当前数据值被丢弃,再次执行时,恢复初始值。
例如:
LOCAL VAR num local_variable_name;
VAR num global_variable_na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