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文学史料(第4辑)》:
首先,根据考古发现,结合文献记载如《都城纪胜》《西湖老人繁胜录》《梦粱录》《武林旧事》中的史料。奚如谷认为:复杂的戏剧表演在北宋时期已经存在,宋金时期已经有严肃的戏剧演出;废除科举制度对元杂剧的兴起并无多大影响,但它的长期影响是重要的和举足轻重的。蒙古的影响主要是在士大夫文人作家对大众的通俗戏剧没有直接影响,大众**其实是一种“传统的连续性”。至少从11世纪开始,中国已经存在一个长期连续发展的大众戏剧传统。北杂剧的兴起和发展是在中国乡村和城市的本土环境里实现的,完全独立于蒙古的影响,蒙古的影响有助于使大众戏剧的传统变为士大夫文化世界的一部分。
其次,奚如谷认为:中国*早的戏剧是一种话��(Spoken Drama),是活跃在北宋舞台上的通俗民间话剧。其所谓话剧,是指《都城纪胜》《梦粱录》《武林旧事》和《东京梦华录》等文献中所载“先做寻常熟事一段,名日艳段;次做正杂剧、通名两段”中的“正杂剧”。
结合文献、文物以及杜善夫、高安道的散曲进行比较之后,他认为在这100多年的时间里,杂剧的演出形式保持着高度的连续性,这使得他倾向于把这种连续性上推到北宋时期。河南偃师出土的北宋墓杂剧雕砖被奚如谷视作支持他观点的*有力的证据。他指出,这些雕砖的发现意义重大,因为雕砖上化妆的演员正在上演一出相当复杂的戏,而这种戏剧比戏文或元杂剧要早100多年。
再次,奚如谷把北宋的杂剧雕砖同山西永乐官元初的宋德方墓石棺前壁上的雕刻(此时恰值元杂剧兴盛期)相比较,认为二者在服饰化妆和表演动作上都没有发现明显的差异。这两种出土文物的相似性表明,从北宋到元代的戏剧装扮和表演确实保持着连续性。这些强有力的证据表明,就戏剧一词的基本意义而言,即由演员身穿剧中角色的服装,以对话表演故事,面对观众在舞台上演出,中国戏剧在元代之前很久就已经形成并存在了。
*后,鉴于文物、文献与文本材料揭示杂剧演出形式高度的连续性,奚如谷倾向于把这种连续性上推到北宋时期。戏曲艺人,无论是随宋室南迁还是继续留在北方,都主要是利用北宋的传统形式来满足观众的要求。既然北宋戏剧和元代戏剧保持着连续性,那么,如果元杂剧是成熟戏剧,宋杂剧也当是成熟戏剧。
美国学者对中国戏剧史的研究没有师承影响和先人为主的局限,摆脱了中国学者对于《宋元戏曲史》信奉不疑的态度,没有预设中国戏剧“从元杂剧始”的立场,所以不是从剧本存留而是从戏剧形态角度考察宋金元三代戏剧的发展。毫无疑问,从“戏剧形态连续性”的角度而不是单纯从剧本来看待宋元戏剧,已经可以推导出中国戏曲剧本不过是戏剧演出的副产品的结论。事实上,王国维所据以立论的元刊杂剧之剧本形态,显然确实就是戏剧演出的记录本且以唱词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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