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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友兰:中国哲学小史(畅销百万册《中国哲学简史》姊妹篇,近代哲学第一人毕生思想成就,知行合一升华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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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友兰:中国哲学小史(畅销百万册《中国哲学简史》姊妹篇,近代哲学第一人毕生思想成就,知行合一升华版)

  • 作者:冯友兰 著 时代华语 出品
  • 出版社: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 ISBN:9787539994109
  • 出版日期:2020年04月01日
  • 页数:240
  • 定价:¥4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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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中国哲学小史》是为中国哲学史奠定基础框架、指明方向的一部精华之作,通过接纳和吸收西方哲学的模式和方法,冯友兰从形而上学、人生哲学和方法论三个角度切入,系统地研究了孔子、墨子、孟子、老子、庄子、荀子等先秦诸子以及周濂溪、张横渠、二程、朱熹、陆象山、王阳明等宋明道学家的哲学思想,简洁而深刻,生动而详实。 此书为插图导读版,有趣的哲人形象,轻松的阅读指南,与冯友兰毕生的哲学思想一起跃然纸上。
    文章节选
    中国传统社会起源时代远在基督纪元以前,它继续存在,没有根本改变,直至上个世纪后半叶,才开始崩溃,这是由于通常所说的西方侵略东方,其实是现代社会侵略中世纪社会。现代社会的根本因素是工业化经济。使用机器,使前工业经济发生革命性的变化,前工业经济可以是农业经济,如中国经济,也可以是商业经济,如希腊经济、英国经济。旧经济必须让位于新经济,旧社会结构亦然。看到有人对于历史,甚至对于当代事件,多么极度地无知,这是惊人的。欧洲生活的社会结构已经改变了,并还在经历着改变,这些改变可以称之为工业革命、政治革命和社会革命。但同样的事情一旦发生在亚洲,西方人却倾向于称之为西方侵略东方。 现代工业主义正在破坏传统的中**族制度,又从而破坏传统的中国社会。人们离开自己的土地到工厂做工,其中在一起的人既非兄弟又非老表。以前他们依附于土地,但现在他们活动多了。以前他们与父兄一起集体耕种他们的土地,所以没有他们可以称作他们自己的产品。现在他们有他们自己的收入,以工资形式在工厂领取。以前他们通常与父母,还可能与祖父母,生活在一起;但现在他们独自生活,或与老婆孩子一起生活。在观念形态上,这在中国被名为“个人从家族解放出来”。
    由于社会结构的这种改变,很自然地,曾是传统社会的思想基础的孝道,必将遭到**猛烈的攻击。这种攻击在中国已经确实发生了。这种攻击在民国初年达到高峰,民国建立于一九一二年,当时就实际废除了“忠君”的道德原则。如我们即将看出的,“忠”和“孝”,过去是平行的道德原则。孝,曾被视为一切道德的善的根本,现在则被一些批判家视为万恶之源。有一本道教通俗读物上说:“万恶淫为首,百善孝为先。”民国初年有一位著作家套用这句话说“万恶孝为首”,虽然他还没有走得太远以至于说“百善淫为先”。 近年来对于孝道和传统家族制度的攻击已经少多了。这个事实的意义,不是说它们失去的影响又大有恢复,而毋宁是说它们已经几乎完全丧失其在中国社会中的传统地位。用个中国的说法,它们都是死老虎,打死老虎不算英雄好汉。我记得很清楚,我年轻时,常听人辩论传统家族制度的利弊。但现在它不复成为辩论的问题。人们认识到,他们根本不可能保持它,即使他们想保持也不可能。
    对于传统家族制度的攻击,与其性质一致,一直是大有争议的。其结果,有些批判对它亦失于未能持平。举例来说,在许多批判中,主要的一个是说,在传统家族制度中,个人完全丧失其个性。他对家族的义务和责任如此之多,似乎他只是父母之子、祖先之孙,惟独不是他自己。
    要回答这个批判,则可以说,个人就其是社会一员而论,必须对社会承担某种责任。承担责任与丧失人格并不是一回事。更何况,成为问题的是:在中国传统社会内,个人对于家族和社会的责任负担,比现代工业社会内个人的责任负担,是不是真正大一些? 工业制度下的社会是在比血缘关系宽广的基础上组织起来的。在这个制度下,个人对家族的责任少了,而对于社会全体的责任则多了。在现代工业社会,个人服从父母的义务少了,而服从政府的义务则多了。他很少义务资助其兄弟和族人;但受很大压力,以所得税和社区福利基金的形式付出,资助社会整体的需要。
    在现代工业化的社会,家庭不过是许多社会机构之一。但在传统的中国,家在广义上实际就是社会。在传统的中国,个人对其大家庭的义务和责任,实际上就是个人对其现代意义的家庭的义务和责任再加上对其**或社会的义务和责任。由于是这两方面的义务和责任的结合,所以个人对于其家的义务和责任就显得沉重了。
    在传统的中国社会哲学涉及的范围内,**在于个人。正是个人,或是父,或是子;或是夫,或是妻。正是由于或成为父,或成为子,或成为夫,或成为妻,个人才使自己加入社会为一员;也正是由于这种加入,人才使自己区別于禽兽。人事父事君,并不丧失人格。相反,只有在事父事君中,他的人格才有*充分的发展。 另一点要注意的是,按照传统的社会理论,广义的家虽可无限扩大,但个人对家的责任并非没有固定极限。在极限之内,责任大小仍有差等。这都表现在所谓“丧服”上。按照这个制度,一个人的父母死了,必须穿丧服三年(实际是二十五个月),称为**等的丧服。祖父母死了,他要穿丧服一年,称为第二等的丧服。在理论上,一个人的高祖的父母死了就不穿丧服,即使他们长寿见到玄孙的儿子。这说明,一个人作为一家之子的义务有个极限,它只包括他的父母,他的祖父母,他的曾祖父母和他的髙祖父母。
    一个人的儿子死了,要穿丧服一年;孙子、曾孙、玄孙死了,穿丧服的期限越来越短。玄孙的儿子死了,他不穿任何丧服,即使他长寿及见其玄孙之子之死。这说明,他作为一家之父的责任有个极限,它只包括其子、孙、曾孙、玄孙。
    一个人的兄弟死了,他要穿丧服一年;他的堂兄弟死了,从兄弟死了,叔伯高祖的玄孙死了,他穿丧服的期限越来越短。这说明,他作为一家之兄弟的责任有个极限,它包括的不超过其高祖的后人。 如此按照传统的社会理论,每个个人是个**,从这个**向四方辐射出关系:向上是他与其父及祖先的关系;向下是他与其子及后人的关系;向左向右是他与其兄弟及堂兄弟等等的关系。James Legger的《礼记》译本,有几张图表说明这一点。在这辐射圈内,有着轻重不等的亲情和责任。**的人视圈外的人为“亲毕”,而以朋友关系为基础对待之。
    如此按照传统的社会理论,每个个人是一个社会圆的圆心,社会圆由各种社会关系构成。他是一个人,也被当作一个人来对待。不论中国传统社会及其家族制度功过如何,要说其中没有个人人格的地位则是完全错误的。
    我提出这些辩论,只是表明,虽然中国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根本不同,它也不像某些批判它的人可能设想的那样毫无道理。我说这些,决无意支持它作为**中国的现行社会制度。为了生存于当今世界,其地位无愧于她的过去,中国必须工业化。一旦有了工业化,就没有传统家族制度和传统社会结构的地位了。但这不意味着我们不要对它们,及其观念基础,试作同情的理解。
    目录
    一 孔子 002 二 墨子 012 三 孟子 018 四 老子 028 五 惠施、公孙龙、《墨经》 036 六 庄子 046 七 荀子 054 八 五行、八卦 062 九 佛教、道教与道学 074 十 周濂溪、邵康节 082 十一 张横渠及二程 090 十二 朱子 098 十三 陆象山、王阳明 110 附录 中国哲学的特质 122 冯友兰 在中国传统社会基础的哲学 144 冯友兰 对中国哲学的两个总结 168 冯友兰 人生成功之因素 192 冯友兰 我的读书经验 202 冯友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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