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写说明 婚姻家庭继承法学集法学理论和实践操作于一体,是研究有关婚姻家庭和继承法律制度以及相关法律现象的科学。从学科定位上看,婚姻家庭继承法学既是民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又具有独立的研究特色和部门法学地位。从立法体例上看,婚姻家庭继承法学主要涉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的内容。 婚姻家庭继承法学教学与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方向为:婚姻家庭的基本理论,家事法的鲜明特征、调整对象和本质及作用,家事法的原则,亲属的种类、亲属关系的产生和终止及法律效力,婚姻关系的成立和效力,婚姻关系的终止及法律后果,夫妻、父母子女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和义务,收养、扶养、监护和继承���度,《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具体条款的适用,处理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的实践经验等。 本教材的编写特色如下: **,坚守教材的品质。坚持内容以通说、主流观点为主,同时兼采作者及其他学者的独特新颖观点、经典文论及立法建议等,以开拓学生的视野和思路。 第二,注重家事实体法与家事程序法的有机结合。本教材尝试由专长家事诉讼的专业教师专章撰写家事诉讼程序,这在国内教材中尚属**。 第三,教材内容和研究方法与手段较新,注意借鉴参考理论前沿知识和疑难观点的论争与辨析。本教材注意借鉴吸收多学科、跨学科及前沿学科知识与研究方法及手段,注重运用法学中其他分支学科的研究成果,以及法学以外的有关学科(如社会学、伦理学、民俗学、人口学、文化人类学、经济学等)的研究成果,对婚姻家庭领域出现的新问题进行跨学科、多方面、多层次、多视角的综合研究和分析,以期借此抛砖引玉。 第四,关注理论与实务、制度与价值的结合,重视及时鲜明地引用*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及相关政策。本教材以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的改革与社会发展的互动关系为历史线索和脉络,以2020年《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为**内容,辅以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并及时吸收引用*新的相关法律(如2016年3月1日施行的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2017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2020年10月17日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法规、规章、司法解释与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等,力求对家事法领域中的各种制度、具体规定和处理有关问题的政策界限等进行比较系统地分析,并注重梳理探析现行家事法律制度背后的伦理、传统文化、宗教、习俗习惯等因素。 第五,重视理论联系实践,引入相关典型疑难案例,包括司法考试的真题,以启迪学生的思维,提高其思考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六,参与本教材编写的成员构成广泛,各有专长。成员覆盖了江苏、陕西和上海学有专长的专家学者和擅长家事法律实务的律师。 本教材由张伟任主编,马钰凤、郝佳、杨丽珍任副主编。张伟负责教材的统稿、定稿。参加教材编写的作者简介及各章撰写分工如下(以撰写章节先后为序): 张 伟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会长,主要研究方向为家事法和民法等。 撰写**章、第三章、第七章。 郝 佳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主要研究方向为家事法等。 撰写第二章、第四章、第十二章**节。 叶名怡 原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现为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法、侵权责任法、家事法等。 撰写第五章。 马钰凤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主要研究方向为家事法等。 撰写第六章、第九章、第十章。 杨丽珍 西北大学法学院教授,陕西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法和家事法等。 撰写第八章。 朱启莉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陕西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法等。 撰写第十一章。 赵宁宁 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慧萍 撰写第十二章第二节。 陈爱武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方向为民事诉讼法和家事诉讼法及仲裁法等。 撰写第十三章。 由于编著者水平和能力有限,疏漏和缺点恐难避免,恳请诸位同仁和读者批评指正。 2020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