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
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老子五千字的《道德经》传播到全世界,使无数人围绕一个“道”字各抒己见。而“‘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又给了人们无限的遐想空间。
要具体真实地了解道是什么,得先搞清楚“无,名天地之始……众妙之门”的含义。要走进“玄之又玄,众妙之门”认识到道的真面目,关键在于首先理解“有无相生”,只有理解了“有”和“无”的关系才能理解“缴”和“妙”,才能接触到“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博之不得,名曰‘微’”的令人“恍惚”的道(第十四章)。“无,名万物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有形的物质是可看、可触、可计、可量、可以界定的,是有边界制之“缴”的,例如一所房子、一部汽车甚至于一个人的高矮、胖瘦、心跳、呼吸有许多具体指标,是有边界限制的。没有这些有形的物质存在,事物也就没有了,所以“有,名万物之母”。但是如果你和一个有形之物或人交往时,仅凭他们这些有形的特征来判断它们行吗?显然是不行的,因为房子和汽车必须有更主要的无形的居住和行驶的势能才可以称其为房子和车子;一个人,有形的身体上必须有许多的无形的势能才可以称其为人,这就是较简单、直观的有形和无形的相生关系,而事物往往又不如此直观、简单。接下来,“常无欲以观其妙”,老子用一个“妙”字就将这个无形之势的似有若无的“恍惚”和复杂多变,妙趣横生地揭示了出来。我们要交往的人,可能是文盲,可能是学富五车;可能是一身蛮力的莾汉,可能是身怀绝技的高人;可能生性懦弱,可能外柔内刚;可能宽容大度,可能睚眦必报……这些特点都是无形的,我们看不见,摸不着,但又复杂无比地可直接制约我们和其交往时的态度和结局。也就是说,表面上我们是和一个有形的人在交往,而实际上,还不如说是和其身上无形的势和大环境中可影响制约他的势在交往。所以,真正聪明的人从来不会以貌取人,不会孤立地看人,更不会脱离社会环境用固定的眼光去看人,因为人都是处在时刻与自己周围各方互动之中,也就没有固定不变的人,而能否辩证地识人、用人往往是人们事业成败的关键一步。在一定社会条件下,这个势可能是他自身拥有的,也可以是他直接或间接借来的。例如,契诃夫写的小说《变色龙》中对警官奥楚蔑洛夫的描写,则是将这有形的物和无形的势的有无相生的关系揭露得惟妙惟肖,入骨三分,同样一条真实有形的狗,但当它的主子不同时,它身上的无形的势就大相径庭了,令警官的处理态度天壤之别,丑态百出。那么同样一条狗,警官怕的是什么呢?是势,是可以威胁到他的无形的势,是狗主人的势。这就是狗和它背后之势的有无相生。���有狗显现不出它背后的势,而没有它背后的势,也显不出它不同的地位。契诃夫要鞭笞的不仅仅是一个人,而是封建特权社会,而这个有形的特权社会就产生和存在在社会每个人的无形的共识之势上,也就是说,是每个人对弱肉强食的等级特权、个人功利主义的认同,支撑着封建特权的存在。为什么说是包括利益受损群体也在支撑呢?因为如果警官叫大家都脱去衣服赤身裸体,无论强者还是弱者,大家一定都不会认同,更不会去执行,会认为警官疯了,去侮骂、驱赶他。可是,人类早期不就是赤身裸体的吗?这有什么不正常吗?当然不正常!因为当人类早期有赤身裸体的普遍主流共识时是正常的,而今天因为人类的进化,已经达成了必须穿衣服的主流共识,如果再有成人在公共场合不穿衣服就会为众人所不容了,这个不容就是无形的共识势能之道。人们常说:众口铄金,共识的力量是天下的力量,虽于无形中潜于人们意识之中,却可以在无意中影响制约着人们日常生活中的行为举止。在大范围的社会交往中,一个个分散之人对事物的认知一旦向心聚而成势,便可调动有形的天下万物的潜力,激发起摧枯拉朽的力量进行沧海桑田的变革。如果社会各群体有普遍强烈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共识势能,谁违背就像有人在公共场合做不雅之事一样会遭到群起而攻之,契诃夫笔下的警官还会如此表演吗?这就是无形的共识之势的力量,也可以说那些封建特权能够产生和存在是在特定的生产力制约的历史条件下,包括每个人在内的潜在无形的等级特权认同共识之势在支撑。也就是说,如果人们普遍无形的意识共识是水,那人们的有形具体的行为是船,决定有形的船高低的是无形的共识之势,“无,名万物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可见,成也共识之势,败也共识之势,这就是老子为什么要说“道可道,非常道”的道是有无相生“同出而异名”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的原因。“无”是人们普遍存在的文化意识共识,“有”是有形物质和人们的具体作为,有无相生,相互制约。
任何事物的存在必须有广泛的共识支撑,例如一颗钻石,当人们丰衣足食后有了攀比财富和“贵难得之货”的欲望共识时,才有了存在的价值和交换价值。没有需求的共识,张三认为钻石价值连城,而李四认为钻石就是一颗坚硬的石头而已,王五认为没有粮食实惠,达不成共识,如何产生攀比的使用价值?更无法交换。而且随着外部环境条件的变化,钻石的共识价值也会变化,例如当我们身处绝境,没有食物,这时组成事物的各方面发生了变化,影响、作用、制约我们的是一无所食、一无所用的外部环境,我们的共同利益共识便成了如何生存,这个共识之势迫使我们改变许多原来的需求欲望,此时钻石便丧失了存在价值和交换价值,还不如一块馒头、一瓶水、一件衣服。高山大川,当我们去旅游、作山水画以及作诗时是壮美雄浑的美景,令人赏心悦目,“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生处有人家”,可如果要我们去那里谋生,其在我们眼里应该会成为交通不便的穷山恶水,壮美雄浑的意识共识便感觉不出来了,甚至想要愚公移山或好能搬出来。可见,共同利益共识之道是在组成事物的各方在现实各种条件下,实事求是的平等的相互影响、作用、制约,对立统一产生的。
为什么老子说“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呢?因为有的时候,人们无形的意识并不是和有形的事物相一致的,相互关系是十分奥妙的。在真实有形的现实世界中,似乎如果按照人们普遍存在的等级强弱、富贵贫贱的无形的文化意识“无,名天地之始”来区分,弱肉强食,赢者通吃终成为现实似乎是一目了然、顺理成章了。但是,纵观历史好像并不那么简单,而且竟真如老子所说的事物发展往往是令人狐疑的“玄之又玄”:夏、商、周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横扫六国如卷席,集天下有形物质财富与武力的秦朝,二世而亡,后世诸朝也照此办理;多少豪门大户眼看他高楼起,宴宾朋,又眼看他楼塌了,只落得白茫茫大地真干净,“昔日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可见,与人们头脑中或多或少或明或暗存在的封建社会弱肉强食,赢者通吃的等级特权,出人头地个人功利意识并存的还有一个不同交往范围各方平等的相互制约,对立统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相对平衡的共同利益共识之道在互动中起着规范社会的作用。为了比较形象地说明两种势的互动关系,举一个很小的例子,说有一个商人锱铢必较地做着生意,**,商人请求制秤匠人帮忙制作一款盘秤,但因商人曾经得罪过工匠,且工匠心胸狭隘,所以工匠便想借此机会报复一下商人,于是,工匠便在秤上做了些手脚,让其所称重的物品显示的重量都比物品实际重量每斤少一两,想以此让商人赔本以致破产。但是这点损失并没有对商人产生太大影响,反而无形之中帮助了商人,让其薄利多销,所以商人非但没有破产,反而生意兴隆,发了财。商人将这一切归功于制秤匠人,他认为自打请工匠做了盘秤后,自己便顺利了许多。于是,商人将自认为的恩人制秤匠人请来感谢,工匠接受感谢之余不死心地说:“如果我给你另做一秤,你赚的就更多了。”商人又连忙感谢一番。不久,工匠就把新做的盘秤送到商人店铺中,这次工匠反其道而行之——盘秤缺斤短两。可想而知,商人的店铺渐渐无人问津,以致后破产了。这其中的玄机便是无形的共识之势和有形的商品的有无相生关系。次,商人虽多付了有形商品,却得到了三乡五里人们无形的认同共识,从而商人在无形中薄利多销。他是因为无意间符合了自己与顾客的共同利益共识之势而获利的。而第二次,商人少付出了有形的商品的同时也失去了自己与顾客之间无形的共同利益共识之势,便门可罗雀而破产了。商人在这一成败兴衰过程中,对盘秤上的玄机始终不知情,他的无形的思想意识并没有主动改变,但结局不同。可见,在有形的物质和无形的意识的有无相生中,还有一个边界在制约着人们的成败,这就是老子的“常有,欲以观其徼。”。人们无形的意识欲望是无限玄妙、多样的,可以是平等合作,相互制约对立统一产生的共同利益的意识,也可以是弱肉强食等级特权贪欲,而有形的物质是不同的,是有限的,有制约边界的“徼”的,这个“徼”就是阴和阳,权利和义务相对平衡的自然规律。任何有形物质的产生,都必须有无形的广泛的社会需求共识才会产生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而且人类要生产有形的生活物资时必须与自然物质平等交往,无论多大权贵在与自然物质交往中也必须顺应自然物质特性达到共同利益共识的自然规律,才能得到人类的生活物资,而且还必须一分付出,一分收获,权利和义务相对平衡,任何弱肉强食、等级特权行为,自然界都不会买账。如太极图中阴阳两仪相互制约,相对平衡一样,权利和义务相对平衡,这就是有形物质生产的“常有,欲以观其徼”的“徼”,也就是边界、界限。前面提到的商人发达的原因是其符合了与顾客的权利和义务相对平衡的共同利益共识,而破产则因为其打破了权利和义务相对平衡的“徼”,也就是严重地越过边界、界限,从而破坏了各方共同利益共识。这就是两种不同文化意识共识的相互制约的玄妙关系。人类要生存,在有形物质生产中,必须要与自然物质和劳动生活交往中的民众之间在平等的相互制约、对立统一中产生权利和义务相对平衡的共同利益共识之道才可以。这个共同利益共识之道之所以能够克服动物弱肉强食的兽性,是因为交往中的各方互不相让,对立统一,没有各方对自己利益一定程度的坚守对立,就不会有相互妥协、求同存异的统一的共同利益的产生,这也是一种取和与,“无为与为”的辩证的玄妙。正是这个相互制约、对立统一产生的共同利益共识之势的强有力制约,才能使充满弱肉强食、赢者通吃的兽性及衍生的等级特权的个人功利文化意识共识的人们,在实际生活的交往范围中,受到有利益矛盾的对立方的有力制约,从而相互妥协,求同存异地产生共同利益共识之势及相应的行为规范。在人们的生活中,虽然有许许多多的变化和看似偶然,但如果我们认真感悟,会发现在这些表象背后又恍惚间有一定的规律可循。同一个交往范围哪一个阶段因平等的相互制约、对立统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相对平衡的共同利益共识之道占比例多,哪个阶段就和谐有序,有向心凝聚力,可持续。反之,无论何时何处,只要是弱肉强食等级特权思想占上风的**、团体、家庭等各个交往范围就动乱失序,离心力加大无法维持。这两种不同的无形共识之势在相互制约,此起彼伏的得失利害中不断在每个人潜意识中角力较量,使有形的物质生活也同样起伏不定,“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千差万别,玄之又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