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译说明 1949年,美国学者富勒在纽卡斯国的**高原地区构筑了一个深不可测的石灰岩溶洞,并在这个洞里设计了一桩令人发指的假想案件(The Case Of The Speluncean Explorers),让四位被困在洞内的探险者分食了另外一位并不情愿的伙伴。案情极其巧妙地交织在一起,形成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困境。这个洞穴,不仅在当时吸引了无数探险爱好者前去探察,时至**,仍然吸引着众多的法律人往返逡巡。在完成了洞穴构筑之后,富勒教授一人分饰五角,写出五篇观点迥异且风格差异极大的判词,把不同法学派系的观点恰到好处地展现出来。毫不夸张地说,很多中外法律学子都是读着这个洞穴探险的故事长大的;还有不少法律学者甚至模仿富勒的写作形式各抒己见,将自己代入案件情景中,写下自己的判词。 1999年,在富勒创造出这个令人叹为观止的洞穴探险案的五十年之后,《哈佛法律评论》邀请了美国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的柯辛斯基法官、芝加哥大学法学院的桑斯坦教授、乔治城大学法学院的韦斯特教授、哈佛法学院的德肖维茨教授、美国联邦第十一巡回上诉法院的伊斯特布鲁克法官和乔治城大学法学院的巴特勒教授续写该案的判词,还邀请哈佛法学院的沙皮罗教授作导言。相较于其他学者所发表的见解,《哈佛法律评论》的编辑们尽可能收集了更加广泛的观点,在富勒原文的基础上拓展出更多维度的评判与思考。 这本小册子汇集了富勒于1949年所著的五篇判词以及1999年《哈佛法律评论》所发表的六篇新判词以及一篇导言的翻译,希望能用中文把这一经久不衰的永恒难题再次表达出来,或许能激发法律人进一步思考法律与人性、道德与公平之间的关系,从而推动法律体系的发展与完善。正如沙皮罗教授所言,“美酒不需要青藤,百合不需要镀金”,由富勒教授原创的这个故事从来没有完结,对于孰是孰非的判断至今依旧极富挑战,值得法律人用一生去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