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初次见面
明臻在外人看来一直都是不受宠的庶女,从来都是怯生生地被挤在诸位姐妹的边缘。
她先天不足,从小说话就晚,到了五岁,还是只能结结巴巴说几句话,脑袋也不太灵光,常常沉默地跟在众人的身后。
现在她却被带去了长公主府,这也是她**次离开家门。
夫人之所以要带明臻去,是因为明臻的迟钝能衬托出嫡小姐的聪慧。
而且明臻年龄虽小,但**小姑娘都生得粉雕玉琢,明臻这个小小的美人坯子,长得更是精致中的精致,即便过分丰润一点儿,带出去也不丢人,反倒会让别人夸夫人大度,把一个庶出的女孩子也养得这般好。
只是嬷嬷对待明臻实在不上心,打了个盹儿的工夫,就把明臻给弄丢了。
长公主府实在太大。明臻仅仅五岁,长得又矮,在她的眼中,月季花丛是高大的,秋天处处可见的墨菊也是高���的。这些花都被打理得极好,小径两旁都是花丛和一些结着珊瑚珠似的果子的灌木。
明臻走了半天,小短腿都酸了,她还是没有走出来。
忽然听到一阵琴声,明臻下意识地便循着琴声而去。
琴声悠悠,风声飒飒,天本就是阴的,现在又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明臻用小手拨开花丛,慢慢地穿过了这片湿漉漉的地方。
等她走出去的时候,身上满是雨水,发丝也被打湿了。
耳畔突然传来一道尖尖细细的声音:“哎哟,这是谁家孩子走丢了?怎么跑到了这里?”
明臻从小就长得美,所以格外惹人怜爱,一双撩人心弦的眼睛尤其大,比一般孩童的眼睛更大一些,瞳仁乌黑,瞳仁周围隐隐泛着淡淡的墨蓝,眼白干净,更显得黑白分明,且带着深深水意。
大多数人拒绝不了眼睛这样水汪汪的漂亮小孩子。
看到明臻的时候,李福忍不住笑:“殿下,这个小孩子长得真可爱,皇贵妃膝下那位被夸得天花乱坠,连这个孩子的半分也比不上呢。不知道谁家夫人这么有福气。”
以明臻现在痴痴笨笨的头脑,她压根儿听不懂李福在说什么。
她只懵懵懂懂地看着这个陌生人。
李福长得十分讨喜,面白无须,一双精光四射的小眼睛弯弯的,脸上还挂着和善的笑,别人私底下都称他是“笑面虎”。
见到这个小姑娘双眸澄澈,神情天真,李福不由得生起了好感。
殿下近日又遭算计,心情不佳,李福想着这天真无邪的孩子长得可爱,让人看到就开心,却不知是谁家稚子,万一落水或走丢了就不好了。所以他把明臻抱了起来,抱到了高台之上:“殿下,您看看这孩子。殿下长这么俊,以后有了小郡主,肯定也是这样漂亮。”
明臻这才看到高台之上抚琴的少年。
少年身着玄色衣袍,五官凌厉,俊美无俦。只见他眉飞入鬓,眼睛狭长,眼神冷冰冰的不似真人。
李福用手帕给明臻擦了擦脸:“有点儿脏,她身上淋了雨水。奴才让厨房的人煮点儿姜汤,别让这小家伙冻坏了。等下再问问长公主是谁家孩子丢了,大概是哪个大人家里的小姐。”
他把明臻放在了地上。
明臻鞋子上都是泥,外衣簇新,袖子往上一卷,露出一截里衣,里衣原本应该是粉色,现在洗得泛白,非常破旧,和簇新外衣完全不符。
明臻一双乌溜溜的眼睛盯着桌子上的糕点,她张嘴咬住了食指,一副馋猫相。
少年拈了一块糕点,手指修长玉白,一看便是养尊处优的贵公子,一双狭长冷眸注视着明臻的眼睛:“你叫什么名字?”
少年的声音亦是冷冰冰的。
明臻知道自己的名字,目不转睛地盯着少年手上的玫瑰酥:“阿臻。”
少年把玫瑰酥喂了她。
小小的圆圆的一枚,她一口全吞了,嚼也不嚼就咽下去,结果玫瑰酥卡在嗓子眼儿,令她一张小脸憋得通红。
少年也没有想到,这小家伙居然如此愚蠢。
*后还是他催动内力在明臻后颈处轻轻一拍,让她吐了出来。
这小孩子看上去精致漂亮、小巧玲珑的,实际上比同龄的孩子更丰润,坐在身上沉甸甸的。
少年拿指腹捏了捏她的脸,又将她放在地上,给了她一盘子点心。
少年是当今秦王。皇子年少封王,其实在本朝颇为奇怪。
这段时间,秦王忙于争斗,并没有什么胃口,看这个小不点儿一口一个糕点,吃得十分香甜。
似乎是吃饱了,明臻打了个奶嗝儿,漆黑的眼珠看向秦王:“叔叔,茶。”
这小东西吃了他的糕点还不够,还想喝茶。
秦王端茶的手顿了顿:“你叫我什么?”
他虽然身形高挑儿,比同龄少年心机更深,但实际上仅年长明臻七八岁,无论如何都担不起一句“叔叔”。
明臻眼中闪过一丝疑惑,之后,她看着对方格外俊美的面容说道:“伯伯。”
对于称谓,明臻并不是那么清楚,她的小脑袋瓜儿实在不灵光。
连着从“伯伯”“舅舅”“舅娘”“姑姑”“奶奶”喊到了“爷爷”,她都没见这个长得很高很高的人给自己茶喝。
明臻嘴巴一撇,眼眶里瞬间蓄了泪。
秦王*讨厌人哭,尤其是孩子哭,眼见这小家伙要号叫起来,就给了她一杯茶。
正常孩童五岁大的时候早就能够分辨辈分和性别,明臻却什么都不懂,很可能有些痴傻。
喝了茶之后,明臻接着吃。这个时候,李福端着姜茶回来了。他低头一看,明臻吃了半盘子点心,呵呵一笑:“能吃是福,好养活,是个有福气的小姑娘。殿下,您也要多吃点儿东西才对,*近日夜操劳,您的身体亏损了许多。”
秦王看着明臻脸上的脏污,眼中多了一丝笑意,因为他面冷,就连笑也是冷的。
李福跟在秦王身后有两年了,秦王虽然年少,但城府颇深,比一些活了几十年的老狐狸更狡猾,更难应付。
他喜怒不形于色,让人永远读不出他的心思。
李福用帕子擦了擦明臻的脸,把姜汤凑到了明臻的面前。他没有孩子,便格外喜欢小孩子。
明臻捧着喝了两口。
外面雨停了,明臻吃饱喝足也困了,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
李福道:“殿下,我抱着去长公主那里问问,看是谁家夫人弄丢了孩子。”
明臻被李福抱了起来,小手捂住嘴巴打了个哈欠,手圆圆胖胖,手背上五个小坑肉乎乎的,颇为可爱:“哥哥,明天见。”
这一次,她总算叫对了。
没一会儿,明臻就趴在李福的肩膀上睡着了。
李福抱着明臻到了长公主这里,所有客人都走了,长公主得了闲正要休憩,看到李福进来,没好气地问道:“怎么了?”
李福小声说道:“听说公主您今天请了几家夫人做客,不知哪家小姐走丢了,被秦王殿下捡了。”
长公主景兰长相柔媚,一双眼睛上翘,细细长长。她懒洋洋地去看明臻,看了一眼之后,细长的眼睛蓦然睁大了:“这孩子长得不错,小小年纪还未长开,居然就生成这样。”
李福赔着笑说道:“这孩子确实长得不俗,看着就不是一般人家的姑娘,奴才也担心她走丢了有麻烦,喂了她一碗姜汤,就赶紧送来了。”
明臻仍旧在睡着,丝毫没有被惊醒。
景兰说道:“放在贵妃榻上吧,我让人去问问,看是谁家孩子丢了。”
景兰房中一片温馨的香气,如兰似麝,这种香气来源于某种昂贵的香料。她颇得圣宠,平日里挥霍无度,是当今*娇纵的公主。李福知道明臻跑了半天,身上有一些脏污,所以不敢将她放在景兰长公主的榻上,而是放在了一旁的地毯上。
地毯绵软厚实,明臻在上面睡得很香。她呼吸均匀,面色绯红,眼睫毛弯弯的,墨黑的发丝披散在肩头,甚是可爱。
等安国公夫人急匆匆来领人的时候,景兰长公主随口多问了几句,才知道这是一名庶女,先天不足,母亲生她的时候就死了,她从小就痴痴傻傻,认不清人,也很少说话。
这倒是可惜了。景兰一向喜爱聪明伶俐的孩子。
景兰长公主慵懒地说道:“天色不早了,你带着孩子走吧。外边天冷,她应该受了一点儿凉,衣服也脏兮兮的,回去记得换身衣服,再喂这孩子喝一点儿药。”
说完之后,景兰轻轻一挥手,让安国公夫人带着人离开了。
外面仍旧是阴天,安国公夫人身旁跟着几个丫鬟,一个丫鬟想帮着把孩子抱过来:“夫人,我们赶紧回去,老爷现在应该回家了,如果我们回去晚了,让那位知道,又该在老爷面前闹起来了。”
安国公夫人并没有把她给丫鬟,而是亲手抱着:“阿臻年龄还小,我还抱得住,幸好她无事。”
长公主府内有一个池塘,安国公夫人先前还一直担心这孩子会掉进去淹死。现在顺利将人带回,她也算松了一口气。
安国公夫人带明臻出了长公主府。
今天早上到了长公主府后,她不可能亲自照顾这孩子,所以丢给了下面的人。
下面的人都是一群势利眼,眼睛里只有嫡小姐,没有一个人记得还有一个脑袋有问题的明臻。所以就算明臻丢了,下面的人互相怪罪来怪罪去,没有一个人敢担责任。
明臻虽然是庶女,但毕竟是安国公的骨肉,安国公也记得有这么一个女儿。安国公夫人素来喜欢做出贤惠的样子给人看,倘若这一趟把明臻丢了,她也不知道怎么和安国公交代,她自己也会颜面扫地。
小丫头片子看着不重,抱起来却很沉,不过绵绵软软的,抱着倒也舒服。
现在明臻一张脸睡得红扑扑的,眼睫毛又长又翘,安国公夫人罗氏吊着的一颗心完全放了下来。她冷冷地瞥了明臻一眼:“多漂亮的孩子,可惜是个蠢货。”
她作为一个大人,又是一家主母,还是大家闺秀出身,当然不会和一个脑子有病、牙还没有长齐的孩子计较。
天气渐冷,明臻身上穿得却还单薄,哪怕马车内暖洋洋的,她还是缩成一团,罗氏禁不住摸了摸明臻的衣物。外衣崭新,是新做的,今年家里每一个孩子都做了至少一套新衣服,里衣也该是簇新的,罗氏却莫名觉得不对。她扒了扒,却见里面的长袖短衣薄薄一层,颜色泛旧,有的地方还破了洞,连补丁都没有打。
各家各户庶女的待遇都平平,明臻这样生母去世的庶女待遇会更惨些。但安国公府底蕴丰厚,罗氏也不是小家子气的人,虽不至于让国公府八九个女孩子都和嫡女一样,却也不会让人忍饥挨饿。明臻这样的庶女,也该有一两银子的月钱。
衣服被褪了大半,明臻睡梦中觉得冷,缩了缩脖子。
罗氏往下看了看,只见这孩子细白的肌肤上遍布掐痕,后腰和臀部上全是青紫痕迹,旧伤和新伤累积,看得出她经常挨打。
明臻的母亲是难得一见的美人,用沉鱼落雁、倾城倾国形容完全不为过。罗氏迄今都记得,当初白氏被带进国公府向她请安的那一刻,整个屋子都亮堂了起来。
罗氏心胸不算宽广,却也很难讨厌白氏。白氏生得太美,完全不似人间女子,身上一点儿烟火气都没有,不妖不媚,冰冷自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