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长江大保护,是高度关注的“国之大者”。党的十八大以来,推动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出“共抓大保护”的时代课题,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提出要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2021年3月实施的《长江保护法》,**把关于长江大保护的重要指示和党**重大决策部署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让长江司法保护工作成为**意志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推动长江大保护进入法治化新阶段。如何依法保护和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成为长江流域法治共同体的重大课题。
司法机关作为法治建设的生力军,服务和推动长江大保护工作,既是义不容辞的职责,更是无上光荣的使命。近年来,湖北省三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关于长江大保护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高人民法院关于“用*严格制度*严密法治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要求,落实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坚决扛牢长江大保护政治责任”的要求,在长江大保护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着力构建长江大保护新格局,为保“一江清水向东流”、护“一库净水往北送”作出了应有的司法贡献。为进一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认真研究解决《长江保护法》实施中的各种理论和实践问题,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湖北省**人民法院联合长江海商法学会、武汉大学法学院、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理论研究(武汉大学)基地举办了首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并联系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提供学术指导,希望打造一个立足长江流域、面向全国、走向世界的常态化、国际化交流平台,形成一种以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为主、团结法治共同体各方力量、吸引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调研生态,为长江大保护这一重大课题持续贡献法学智慧与理论力量。
首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开幕式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革**主席万鄂湘发来书面讲话,对论坛的举办给予充分肯定,*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通过视频出席会议致辞并作出重要指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必新,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原会长、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原所长蔡守秋等各方领导和专家学者发表主旨演讲。本次论坛共收到400余篇学术论文,来自理论界和实务部门的48位领导和专家学者参与了三个分论坛的研讨。与会专家学者围绕长江大保护的司法体制机制、司法协作和法律适用等议题,针对长江司法保护工作的**、堵点、难点问题展开讨论,涌现出一批具有深刻思想内涵、较高理论水平和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出席论坛的专家学者们经过认真研究、反复磋商,就加强长江司法保护及其理论研究问题达成长江司法保护武汉共识,这既是首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的重要制度性成果,也是法治共同体誓用法治力量守护美丽长江的郑重宣言和庄严承诺。
为推动论坛成果转化,发挥**研究成果的辅助决策作用,我们将论坛的领导致辞、主旨演讲、**论文结集出版,形成首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文集,希望为相关司法实务部门的同志提供参考,为理论界进一步深化对长江司法保护问题的研究提供更多的资料,也希望进一步促进实务部门与教育科研单位之间、法学学科之间、院校之间的交流合作。同时,我们也希望得到社会各界的更多关注,吸引更多的有识之士共同关注长江司法保护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为举办第二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创造更好的条件。
*后,衷心向鼓励、支持和帮助论坛成功举办的有关部门和领导致敬!向参加首届论坛的各位专家学者致敬!向关心支持长江司法保护以及研究解决相关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社会各界致敬!我们将持续强化长江大保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做好长江司法保护工作,深入推动长江司法保护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调查研究,为长江大保护作出法治共同体应有的更大贡献。
202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