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章 招投标阶段法律风险与防范 一 招投标前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一)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对合作方资信调查研判不足 (二)明修栈道,暗度陈仓——非正常资金“走账” (三)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投标主体资质不符合招标要求 (四)拿不到桌面上的契约——标前协���违规 (五)模式决定成败——联合体投标不合规 (六)兵出无名,事故不成——项目缺乏前期合法合规手续 (七)越俎代庖,腹背受敌——垫资施工 (八)保不住,担不起——违规提供担保 (九)配合融资,陷阱重重——违规配合建设单位融资租赁 (十)身份不同,使命不同——总承包单位主体身份限制 二 招投标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一)招标前置不可无——应招标而未招标 (二)程序错,满盘皆错——违反招投标程序规定 (三)“低中标、勤签证、精索赔”的套路行不通了——投标时草率报价 (四)聪明反被聪明误——变更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 第二章 合同签订阶段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一 合同主体法律风险与防范 (一)“猪队友”,坑你没商量——合作方资信、能力不足 (二)名不正,则言不顺——与无权代理人签订合同 (三)擦亮你的慧眼——与无签约资格的主体签订合同 (四)权力虽好,可不要滥用——公司对外授权不规范 二 合同条款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一)做熟不做生——总包方工作范围约定不合理 (二)“不平等条约”——合同风险分担显失公平 (三)工期可顺不可违——合同工期问题 (四)糊涂价、糊涂干——合同价格约定问题 (五)十赌九输——对赌条款风险大 (六)约定不清晰,回款不容易——合同支付条款问题 (七)保函不担保——保函使用不当 (八)一个由变更引发的“血案”——合同变更不合理导致总包权益丧失 (九)亲兄弟,明算账——结算问题 (十)订单诚可贵,“知识”价更高——知识产权条款问题 (十一)承包人的不可承受之重——总包方违约责任问题 (十二)责任过轻易引发道德风险——发包方违约责任不明确或不对等 (十三)天有不测风云——不可抗力条款问题 (十四)解约不易,谨防套路——合同解除条款问题 (十五)管辖利益应重视——争议解决条款问题 (十六)让我找到你——送达条款问题 第三章 履约阶段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一 分包管理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一)发包错,步步错——违法发包 (二)工程建设不是“击鼓传花”——转包 (三)工程可以分包,分不了的是责任——违法分包 (四)挂羊头卖狗肉——挂靠 (五)不要让“甲指”成为“圣旨”——发包方指定分包、采购 二 施工管理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一)要敢于对甲方说“不”——对发包方违约行为处置不当 (二)甩手掌柜当不得,掩耳盗铃人自欺——以包代管 (三)提前起跑,吃力怎讨好——总包方违规提前进场施工 (四)错误紧急制动,可能要翻车——总包方不当行使停工权 (五)订单来之不易,且履行且珍惜——总包方不当行使合同解除权 (六)再苦不能苦农民工——农民工工资发放不规范 (七)越级结算,寅吃卯粮——超结超付 (八)自己的权利自己争——工程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问题 (九)请站好后一班岗——验收、结算及移交不规范 (十)甄选保险,远离风险——工程保险问题 第四章 其他法律风险及防范 一 工程资料过程文件管理不规范 (一)你的每一句话都将成为“呈堂证供”——会议纪要不规范 (二)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履约过程资料不完整、档案管理不规范 (三)事事留痕——文件送达不规范 二 时过境迁,丧失胜诉权——未及时主张权利,超过诉讼时效 三 放虎归山,贻害无穷——丧失对分子公司、分支机构控制权 四 锱铢必较,颗粒归仓——国有资产交易不规范 五 注销和设立同等重要——未依法清算和注销公司 六 珍爱生命,远离危险——工伤事故 七 一个处罚,一个污点——行政处罚 八 刑事责任风险 (一)贿赂类犯罪 (二)手莫伸,伸手必被抓——贪污罪 (三)“只是用用而已”也犯罪——挪用公款罪 (四)人不欺我,我不欺人——诈骗罪/合同诈骗罪 (五)渎职类犯罪 (六)**责任事故类犯罪 (七)拒绝沆瀣一气——串通投标罪 (八)保密无小事,言行莫大意——侵犯商业秘密罪 (九)“萝卜章”不可为——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 (十)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非法占用农地罪 (十一)禁止乱砍滥伐——滥伐林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