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创新人事管理制度——“**教师制”
一、“**教师”制度是我校深化改革的必然选择
华东师大二附中**教师制度是在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促使我们深入思考师资队伍建设的是1999年创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当时研究二附中未来发展时,学校领导和校外专家的认识是一致的:二附中以往的办学成绩得益于一支**的教师队伍,未来发展仍然要依靠教师队伍素质的不断提高,要想在现有基础上再上一个台阶,就必须在师资队伍建设上采取新的措施;二附中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很高,但学科带头人仍然不够多、不够强,迫切需要形成教育教学改革的排头兵、领头雁。我校顾问陈玉琨教授分析了我校情况后指出:一条链条的总承重决定于*薄弱环节的承载力,与此相反,一所学校的教学水平决定于*高水平的教师。在整体水平比较高的情况下,提高办学水平的关键在于提**校带头人的高度。为此在制定《华东师大二附中创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规划》中,我们��出了八项建设工程,在其中*主要的师资队伍建设工程里,明确提出要建立**教师制度,形成各门学科的带头人、领头雁。
*初我们的规划是造就一批占全校教师总数10%~15%的各学科带头人,他们应具有创新的意识,勇于创新实践,通晓世界主要**教学改革与发展的趋势,了解相关学科发展动向,并能指导学校的学科教改,我们希望他们能成为执掌各门学科的“将帅”。实践证明我们这样的思路是适合二附中实际的,学科带头人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确实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在实践中我们也发现,在现有的设岗情况下,学科带头人指导学科的教学改革存在一些制度性困难和障碍,影响了学科带头人在教学改革中发挥组织带头作用。由于学科带头人是一种身份性特征,并不是明确的岗位,因而没有明确的岗位责任和岗位权力,学科带头人的作用就不能得到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的激励问题也难以很好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