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两大法系**民事诉讼审前程序的一般考察
4.询问当事人
在法国,审判法庭或者审判法庭负责案件审理的成员可以依据任何事由命令当事人或当事人之一亲自出庭(法国民事诉讼法第184条和第185条)。除了在诉讼中法官当场询问当事人之外,法官要询问当事人时,作出询问当事人决定的法官应当告知当事人询问的时间和地点。对当事人的询问始终在法院的评议室进行。除了必要的场合,询问当事人应当有对方当事人在场。即使另一方当事人不便在场,该当
事人也有权即时了解询问的情况。询问当事人须有该当事人的代理人在场。当事人应亲自回答法官向其提出的问题,不得宣读事先准备好的任何稿子(法国民事诉讼法第191条)。询问须制作笔录。询问完毕须将笔录交被询问的当事人阅览,并在笔录上签字,或声明笔录所记录的询问的事实与询问相符。如果当事人拒绝的,笔录中应加以说明。法官对各方当事人的声明,对一方当事人不回答或拒绝回答问题之事实,可以作出法律上的结论并以此作为裁判的原始书证(法国民事诉讼法第198条)。
5.专家实施的证据调查
在法国,法官可以委托其挑选的任何人,通过验证、咨询或鉴定,以查明应有专家协助才能查明的某个事实问题(法国民事诉讼法第232条)。根据专家的专业资格,法官赋予其权利来完成——但必须是亲自完成所委托的任务(法国民事诉讼法第233条第1款)。如果受指定的专家是法人时,则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将其一名或数名代表该法人执行此项措施的自然人姓名提交法官认可(法国民事诉讼法第233条第2款)。法律要求受委托的专家应当认真、客观、不持偏见地完成所委托的事项(法国民事诉讼法第237条)。 海南大学诉讼法学科是海南省首批两个省级**学科之一,也是海南省原省属高校中**个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设有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司法制度四个研究方向。学科自199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以来,已连续招收硕士研究生九届共134人,到2007年6月将有六届共80名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学位。学科还于2004年获准接受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现已招收该类硕士研究生四届共38人,其中6人即将毕业并获得学位。
学科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良好、教学水平较高、科研能力较强的教师队伍。其中,学科带头人、原法学院院长现名誉院长谭兵教授和学科骨干、海南大学校长谭世贵教授,系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和海南省有突出贡献**专家,现二人分别兼任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和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并已人选新中国首部专门介绍法学家学术观点和法学理论与实践贡献的大型图书《当代中国法学名家》一书。谭世贵教授还先后获“第四届全国十大青年法学家”、“首批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级人选”、“2006年中国十大教育英才”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