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是中国文化的独特产物。它既紧密地与汉字的构成方式联系在一起,具有强烈的汉字依托性和书写实用性,但又能超越现实世界和现实形式的承载,在对点画、线条、空间、墨色等抽象元素的灵活调遣中创造着艺术的审美价值。千百年来,历代书家为我们留下了难以数计的铭文简帛、刻石碑版和墨迹卷轴,这些书作又呈现出各种书体、各派书家的不同风范,真可谓浩如烟海,精彩纷呈。时至**,这门古老的艺术已大大褪去实用的功利,向着更纯粹的艺术本体自律发展。
作为一门技术操作性极强的艺术形态,历代书家都非常重视对书法技法的分析、归纳和整理工作。传统上大致将书法技法分为笔法、结体和章法三个方面,这是一个由局部至整体,紧密关联又比较完备的分类系统。同时自东汉以还,历代都涌现出大量相关的理论阐述。它们或以创作经验为依托,就个人的实践感悟发表意见,如宋代米芾《海岳名言》等;或以审美比兴为指归,就书法作品或某一具体点画作审美描述,使人产生联想,进而悟入微际,如唐孙过庭《书谱》等;或以分析归类为切入,由点及面,触类条鬯,较富理性色彩,如唐张怀罐《论用笔十法》等。这些历代先贤给我们留下的丰富积淀以及各自的方法体系,既是我们当代人的一份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