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职员**的约束机制
深圳从建立特区以来,已从全国各地“拿来”各类专业技术人才15万人,其中科技人员占了七成,已形成层次相对较多的人才群体。据统计,1994年深圳市每百万人口中有科技人员3929人,远高于全国和广东省平均水平,仅次于北京、上海、江苏和辽宁;而其中科学家、工程师的比例达68.9%,仅次于北京、上海;特区内每百万人口中从事科技活动的科学家、工程师人数,更高达5418人,接近上海市水平。 集团公司或企业集团问题,一直是理论界和企业界关注、讨论的热点。学术界已出版了不少有关集团发展战略、管理模式等方面的研究成果。但是,关于集团內部运作机制的研究却不多见,这一方面可能是由于理论工作者缺乏公司的实际体验。另一方面可能是由于企业界人士虽有实际经历,但缺乏时间和精力在理论上进行系统的总结。从这个意义上,本书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填补了这一空白,并在理论方面提出了作者个人的独立见解。
首先,本书将企业集团与集团公司明确地区分开来。在对国内外企业体制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作者提出集团公司是产权关系清晰、以母子公司体系为主干的统一的企业实体,而企业集团則表现为产权关系模糊、法人地位不清的松散联合形式;而且从发达**情况来看,企业集团往往是指由若干集团公司结成的利益共同体。这一区分对于正在推行现代企业制度的国內企业来说,是很有现实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