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品质条款的规定
在品质条款中,一般要写明商品的名称和具体品质。但由于品种不同,表示品质的方法不一,故品质条款的内容及其繁简,应视商品特性和交易情况而定。规定品质条款,需要注意下列事项:
1对某些商品可规定一定的品质机动幅度
在国际贸易中,为了避免因交货品质与买卖合同稍有不符而造成违约,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可以在合同品质条款中做出某些变通规定。常见的变通规定办法如下:(1)交货品质与样品大体相等或其他类似条款。在凭样品买卖的情况下,交易双
方容易在交货品质与样品是否一致的问题上产生争议。为了避免争议和便于履行合同,卖方可要求在品质条款中加订“交货品质与样品大体相等”(Quality to Be Consideredand Being about Equal to the Sample)之类的条文。
(2)品质公差(Quality Toleranee)。品质公差是指国际上公认的产品��质的误差。在工业制成品生产过程中,产品的质量指标出现一定的误差有时是难以避免的。如手表每天出现若干秒误差,应算行走正常。这种公认的误差,即使合同没有规定,只要卖方交货品质在公差范围内,也不能视做违约。但为了明确起见,还是应在合同品质条款中订明一定幅度的公差。例如,尺码或重量允许有“±3%~5%的合理公差”。凡在品质公差范围内的货物,买方不得拒收或要求调整价格。
(3)品质机动幅度(Quality Latitude)。某些初级产品(如农副产品等)的质量不甚稳定,为了交易的顺利进行,在规定其品质指标的同时,可另行规定一定的品质机动幅度,即允许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指标在一定幅度内有灵活性。关于品质机动幅度,有下列几种订法:
1)规定一定的范围。对品质指标的规定允许有一定的差异范围。例如,规定棉布,幅宽35/36英寸,卖方交付的棉布,只要在35英寸到36英寸的范围内,均算合格,没有违约。
2)规定一定的极限。对所交货物的品质规格,规定上下极限,即*大、*高、*多为多少,*小、*低、*少为多少。例如,釉米的碎粒*高为35%,水分*高为5%,杂质*高为1%;薄荷油中薄荷脑含量*少50%。卖方交货只要没有超出上述极
限买方就无权拒收。
高等教育分为博士生教育、硕士生教育、本科生教育和大专生教育四个层次。根据这四个层次和我国高等教育的入学考试模式,以及各个高校办学水平、师资力量等条件的不同,高等教育办学层次就更加复杂。学生层次不同必然导致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实训要求等不能按照一个统一模式,这是不言而喻的。从现实来看,教科书的建设却没有完全体现层次性要求,至少在经济管理类学科中存在这类问题。目前,博士生、硕士生的教科书主要是引进国外原版书或释本,有的高校也编著了一部分教材填补空白。但是,研究生教学带有较强的学术性和前沿性,加上研究生专业划分细,所以,研究生所使用的教科书建设有相当的空间。本科生教科书建设目前在我国做得*好,各种教科书琳琅满目,既有统一的要求,又有各自的特点,这可能与本科学生的规模有关。在大专教育中特别是高职高专这一块,经济管理类的教科书存在空白点太多。我想其中原因有以下两点:**,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管理类的课程体系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教材改革应首先在办学层次高的高校实行。第二,高职高专学校的教师教学任务普遍较重,从事科研的时间不如本科院校教师宽裕。因此,不少高职高专院校把适合本科教学用的教科书提供给高职高专学生使用,甚至个别高职专业仍在使用中专教材。这样,不同培养目标却使用相同教科书,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就难以把握,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也存在较大困难,难以满足高职高专学生教学的需要。我国高职高专教育占高等教育比重较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对高职高专层次人才的需求也呈现数量大和多样化的特点。因此,搞好高职高专的教科书建设,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将会有力地促进我国社会进步。广东经济管理学院(2005年并入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在2004年开展精品课程建设,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编写一套符合高职高专学生需要的经济管理系列教材。我院张亚丽副教授、孙晓梅副教授等中青年骨干教师根据多年在大专院校从事教学的经验,编著了一套经济管理类高职高专学生使用的教材,以满足教学需要。这套系列教材*明显的特点是参编的教师非常了解和熟悉高职高专经济管理类学生的学习情况,同时叉知道这些学生的毕业走向。所以,在编写过程中,作者按照高职高专学生的培养目标,理论结合实际,从实用性出发,把学科内容按学生特点进行组织,一方面培养学生观察分析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另一方面重视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目的是让学生能学以致用,与社会需求相适应。当然,本系列教材也存在一些缺点,希望专家指正,以便修订时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