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1977年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ICRP)第26号建议书起,从
辐射对人类的有害效应考虑**了一套防护措施、剂量限值等防护
体系。这些剂量限值用的是防护量,它们是不能直接测量的。为此,
国际辐射单位与测量委员会(ICRU)**了一套可以测量的实用量
(如周围剂量当量,定向剂量当量和个人剂量当量)。为了把实用量与
防护量联系起来,ICRP发表了第51号出版物《外照射放射防护中使
用的数据》。1990年ICRP又提出了新的建议书,不仅改变了剂量限
值,而且改变了防护量的内涵。为此,ICRU偕同ICRP共同起草了本
报告用以取代第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