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文化概论》:
义、利是构成中国古代伦理思想*基本的一对范畴,是中国伦理思想史上讨论较多的问题之一,也是争论较激烈的问题之一。在中国古代伦理思想体系中,“义”一般指仁义道德,“利”指功利、物质利益。孟子对义、利这对范畴有深入的探讨,影响十分深远。一、孟子以前的义利之辩
义利的观念出现很早,不过到了孔子那里才有系统的阐述。孑L子的义利之辩与他的君子观密切相关。孔子常将“君子”与“小人”对举,比如他说:“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君子怀刑,小人怀惠。”(《论语·里仁》)“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也。”(《论语·阳货》)“君子而不仁者有矣夫,未有小人而仁者也。”(《论语·宪问》)孑L子所言的“君子”,既指道德高尚的人,又指“劳心者”;所言的“小人”,既指道德低下的人,又指“劳力者”。孔子将“义”属之君子,而将“利”归诸小人。他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在孑L子的意识里,君子就是**的人,而**的人应该“见利思义”(《论语,宪问》)。子路问:“君子尚勇乎?”孔子答日:“君子义以为上。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论语·阳货》)义是分别君子与小人的重要标准。
孔子强调君子当以义为先,甚至舍利取义。他说:“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论语·卫灵公》)君子应将义内化为指导自己行动的准则,当义利不能兼得时,应舍利取义。孔子说:“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孑L子一生“罕言利”(《论语·子罕>),因为“放于利而行,多怨”(《论语·里仁》)。他做事只问合义与否,“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论语·微子》)。合于义的行为也许是有利的,不过是否一定有利并非孑L子所关注的,他所关注的是合义与否。
与孔子的义利观不同,墨子主张“贵利”而“尚义”,坚持义与利的统一性。墨子说:“义,利;不义,害。志功为辩。”(《墨子·大取》)墨子认为义就是利己利人,不义就是害己害人,义与不义应根据实际所做的事情来判别。墨子又说:“则此言三圣人者,谨其言,慎其行,精其思虑,索天下隐事遗利以上事天,则天乡其德;下施之万民,万民被其利,终身无已。”(《墨子·尚贤中》)“所谓贵良宝者,为其可以利也。而和氏之璧、隋侯之珠、三棘六异不可以利人,是非天下之良宝也。今用义为政于**,人民必众,刑政必治,社稷必安,所为贵良宝者,可以利民也。而义可以利人,故日:义,天下之良宝也。”(《墨子·耕柱》)墨子认为义利是统一的,他所说的利是“人民之大利”“民之利”“天下之利”“**百姓之利”。换言之,墨子所说的利是公利而非私利,不是个人的利,而是大多数人的利。二、孟子的义利之辨
孟子尚义,认为义既是通向光明之路,又是人生应追求的目标。他说:“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告子上》)在生与义的抉择中,孟子主张舍生取义。孟子以四端之心中的羞恶之心为义。此外,他还将义与仁联系起来,说:“言非礼义,谓之自暴也;吾身不能居仁由义,谓之自弃也。仁,人之安宅也;义,人之正路也。旷安宅而弗居,舍正路而不由,哀哉!”(《孟子·离娄上》)仁为人心,义为人路,仁体现在人之心,即人先天的资质上,而义体现在人之行动上;如果不居住在仁里面,不追求仁德的境界,不由义的路而行,那就是自暴自弃。孟子认为,只有后天做到了义的人,才能真正成为仁人;义既是人生之正路,也是人生应追求的目标。
据《孟子》记载,孟子见梁惠王,王见面就问:“叟r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孟子答日:“王何必日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孟子·梁惠王上》)魏国本来是强国,在梁惠王见孟子之前十年左右,魏国已开始没落,东边被齐打败,西边割地给秦,南边受辱于楚。鉴于此,梁惠王打算找孟子寻求富国强兵之术,而孟子不言功利,只言仁义。孟子劝梁惠王说:“王如施仁政于民,省刑法,薄税收,深耕细耨。壮者以暇日修其孝悌忠信,入以事其父兄,出以事其长上……夫谁与王敌?故日:‘仁者**。,王请勿疑。”(《孟子·梁惠王上》)孟子认为,统治者应该爱民,以仁义为治国之本,而非一味讲求功利。孟子以义作为标准,来评判人们对利的索取。在孟子所设想的理想社会中,人们应该以利主导自己的价值观,要见利思义,不义之事则不为,“非其有而取之,非义也”(《孟子·尽心上》),得到本不应属于自己的利益,就是不义的。此利益,既可能是个人私利、小集团利益,也可能是**利益。在孟子看来,梁惠王开口即言利,与春秋战国时期各国诸侯的逐利行为一样,都是不义的。如果说孑L子所云“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是着眼于个人的义,那么孟子于此对梁惠王的要求更多的是**大义。
孟子还将义当成人的一切行为规范,他说:“非礼之礼,非义之义,大人弗为。”(《孟子·离娄下》)言必行行必果,而与义不合,便是非义之义。孟子说:“朝不信道,工不信度,君子犯义,小人犯刑,国之所存者幸也。”(《孟子·离娄上》)义是君子所守的,与道、度、刑一样,皆有准则、规范的意思。当人崇义时,他就能自觉抵制外界的种种诱惑,从而做到“无为其所不为,无欲其所不欲”(《孟子·尽心上》),随心所欲而不违背道德。孟子说:“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孟子·滕文公下》)孟子于此所言“行天下之道”就是大义之道,所言“大丈夫”,就是“言不必行,行不必果,惟义所在”(《孟子·离娄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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