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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教程(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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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教程(第五版)

  • 作者:黎建飞
  •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ISBN:9787300269160
  • 出版日期:2019年06月01日
  • 页数:300
  • 定价:¥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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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本书从基本原理入手,系统分析了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各项制度内容。就劳动法而言,作者在详细阐述了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以及**、用人单位和工会在劳动关系中的职责。并详尽阐述了劳动就业法、劳动合同法、劳动条件法、劳动保护法、劳动争议处理法、劳动监察法等劳动法的子系统。就社会保障法而言,作者根据我国对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划分标准,详细阐述了社会保险法、社会救济法、社会优抚法、社会福利法的内容,并对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中出现的问题与对策提出了自己的思考。
    文章节选
    第五版前言
    本书*大的特色是其中的“案例与事例”。
    法学是一门应用学科,即便不“经世”,至少也要“致用”,尤其是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这样的部门法学。部门法学也是法学,也不例外有其自己的理论基础和理论体系。如果不铺垫基本原理,一门学科便无处立足;如果不进行逻辑演绎,一门学科便不能建构其理论体系,从而不能给读者形而上的思考,进而会终结该学科的发展。
    在基本原理阐述中加以例证、数据、事件或者学说,对于阅读与理解比较方便,但却多少有些自证其明,难以“放之四海而皆准”。而且,改革开放之初就有启蒙学者说过,自然界和社会都很慷慨,每个人都不难找到支撑自己观点的例证。于是,在系统阐述基本原理后,缀以实存的典型案例,既可以对前述的理论和立法进行检验,也可以发现前述理论和立法的乏力与无助。
    除了“典型案例”,“标志性事件”或者说“事件”对于任何法学和法学部门都是至关重要的。“Event means anything that happens,especially something im-portant or unusual.”正如美国*高法院霍姆法官所言:“一项历史事件包容了很大的逻辑价值。”1922年他说的“要矫正2000年来人们习以为常的行为,就必须有突出的事例”更是经常为人们所援引。牛津大学英国法教授鲁珀特?克罗斯勋爵在其所著的《法律解释》(1976年伦敦版)中,把“事件”列为��法律解释的外部辅助资料”,且复述丹宁勋爵的演讲词:“法院力所能及的只是对法律原先的状态和对其他见识广博者所周知的事项进行司法认可”。
    据此,本书通过“澳州留学生的工资欺诈”事件,提示国际学生留学打工的10项权益;在“员工下班有权不理工作”中展示法国劳工法中的“离线权”(right to disconnect),强调休息时间是劳动者的权利,无论是法定休假日还是公休日,劳动者都有权利决定自己的休息方式,而“顺便干活”“随时候命”的要求都无一例外地限制了劳动者的休息方式,又使雇佣者逃避了支付加班费的责任通过陈述“美国的‘镭姑娘'与职业伤害”,尤其是她们为职业伤害立法,或者说她们所开创的“职业病”立法之门,不仅让读者知晓早期的劳工付出了怎样的生命代价,而且让读者更能明白今天的劳动者对于职业**与卫生有着怎样的需求;而“Uber公司与司机是劳动关系吗”“快递员与公司的劳动关系”,既显现出互联网让劳动立法遇到了****的挑战,也强调要坚守劳动法保护劳动者这一不变的宗旨。
    本来,在此前的书中,“典型案例”已是常态。但与本书不同,以前的案例是搬运式的,即只要既有典型意义又符合基本原理的理解需求就直接呈现,既不分析也不评论。这样做的目的在于给老师以讲解的空间,让老师有发散的余地;为学生提供反思的对象,让他们有质疑的可能,从而达到“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然而,笔者在实际教学中发现,对于书中尤其是教材里包括案例在内的一字一句,学生们都是照单全收,这些都成了他们课堂学习、课后复习、期中练习、期末考试的范本和材料。尤其是其中作为反面教材提供的典型案例,不仅没有起到警示的作用,反而收到了误导的“功效”。于是,本书吸取教训,在每一个有疑难有歧义的案例后面,都加上了我们的分析与取舍。
    例如,在“高某与高校是劳动关系吗”一案中,笔者指出仲裁裁决及其依附的观点都相当勉强,也难以自圆其说。在“旷工多少天才能解雇”的系列案例中,针对广东省**人民法院支持用人单位以张某红等49人旷工三天为由解雇的判决,北京市高院支持用人单位以白某辉旷工三天为由解雇的判决,重庆市高院支持用人单位按照《员工手册》解雇旷工二天员工的判决,追溯了职工旷工天数与开除或者除名,劳动合同解除、解除劳动关系或者解雇、解聘的关联*明确也是*早的规定?D?D《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18条,提示了《劳动法》第25条与其具有的承续性,引入法律解释的“同类规则”,进而参见现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15条规定与原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18条规定的同一性,得出以旷工为理由解雇员工在我国一以贯之的应当是“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而不应当是“三天”“二天”或者任意天。比较有意思的是“老师早自习跟班不算加班”的仲裁裁决,笔者既赞同裁决驳回林先生仲裁申请的正确性,也质疑其要求“用人单位也应当给予职工一定数额值班费,具体金额标准由用人单位自行决定”不仅于法无据,而且越俎代庖,实属画蛇添足。
    在与高校学生直接关联的“实习生的劳动与工伤”中,不仅关联了美国的无薪实习、德国的“双元制”、英国的税收减免和澳大利亚的实习服务机构,而且强调凡劳动均有风险,实习生遭遇工伤的概率远大于其他劳动者。在我国,从1996年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61条到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对实习生工伤
    目录
    **章 劳动法的基本原理 1 **节 劳动法的概念与劳动、劳动者的含义 1 一、劳动法的概念 1 二、劳动法中的行为?D?D“劳动”的含义 2 三、劳动法中的行为人?D?D“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3 第二节 劳动法的地位、作用和意义 6 一、劳动法的地位 6 二、劳动法的作用 7 三、劳动法的意义 9 第三节 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9 一、充分体现宪法原则,突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9 二、确认劳动力市场的主体资格,规定统一的基本标准和规范 10 三、劳动合同的自由与政府适度的干预相结合 10 四、体现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11 五、保护公平竞争与保护弱者权益相结合 11 第四节 我国的劳动法的制定和体系 11 一、新中国成立以后至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的劳动立法 11 二、十一届三中全会至《劳动法》制定前的劳动立法 12 三、我国《劳动法》的立法过程 14 四、保障民生的现行立法 15 五、我国劳动法律体系 16 案例与事例 17 一、欧洲三国的劳动法改革 17 二、僧人与寺庙之间能否构成劳动关系? 19 三、高某与高校是劳动关系吗? 20 第二章 劳动法的立法目的 22 **节 劳动法立法目的的意义 22 一、立法目的的意义 22 二、劳动法立法目的的意义 23 第二节 我国劳动法立法目的的内容 25 一、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5 二、确立、维护和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26 三、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26 案例与事例 27 一、解雇保护的域外法例 27 二、解雇工人不能任性 28 三、解雇必须符合法定程序 29 第三章 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31 **节 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劳动关系 31 一、劳动关系的概念 31 二、劳动关系的特征 34 三、劳动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联系与区别 35 第二节 劳动法调整的主体范围 42 一、劳动法对主体调整的原则 42 二、劳动法对主体调整的范围 42 三、劳动法调整对象的排除及利弊 43 案例与事例 45 一、高管和股东应否纳入劳动法调整 45 二、Uber公司与司机是劳动关系吗? 46 三、劳动法不调整的四类关系 48 四、快递员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49 第四章 劳动就业法 51 **节 劳动就业概述 51 一、劳动就业的含义和要素 51 二、劳动就业的形式 52 第二节 劳动就业的法律原则 56 一、**促进就业的原则 56 二、劳动就业的市场原则 57 三、平等就业原则 58 四、男女就业权利平等原则 59 第三节 特殊就业群体就业保障原则 60 一、特殊就业群体就业保障原则的含义 60 二、特殊就业群体就业保障的内容 60 三、少数民族人员的就业保障 63 第四节 禁止使用童工 64 案例与事例 65 一、就业不能看“人种” 65 二、家庭成员的劳动价值与补偿 65 三、德国法中的“实际劳动权” 66 四、大学生无须为户口支付违约金 68 第五章 劳动合同法 70 **节 劳动合同概述 70 一、劳动合同的定义和立法 70 二、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 72 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与无效 77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 77 二、劳动合同的变更 80 三、劳动合同的终止 80 四、劳动合同的无效 81 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内容、形式和期限 82 一、劳动合同的内容 82 二、劳动合同的期限 84 三、劳动合同的形式 85 第四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 86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及其限制 86 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及其应注意的事项 91 案例与事例 93 一、莫让劳动者承担经营风险 93 二、《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的限制 94 三、两个“严重”带来的困惑 96 四、劳动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别 97 五、不办理退工手续须赔偿 106 六、员工犯罪应当解除劳动合同 106 七、解聘总经理的途径与效力 107 八、脱密期、**期与解除预告期的冲突 108 九、旷工多少天才能解雇 109 十、违约金滥用的立法博弈与抉择 111 第六章 劳动条件法 113 **节 劳动报酬的概念和法律原则 113 一、劳动报酬的概

    与描述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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