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各民族的民居建筑丰富多彩,主要可以分为帐篷型、干栏型和上栋下宇型。
1.帐篷型
帐篷是我国许多民族的一种古老的居住形式,其特点是容易拆迁。帐篷的形状很多。我国东北地区的赫哲、鄂伦春、鄂温克等民族的帐篷呈圆锥形,被称为“撮罗子”(又称歇人柱),其做法是:用上端带叉的木杆搭成一个三角形支架作为基架,然后再加二三十根辅助杆,木架上部用桦树皮覆盖,下部围以布或兽皮,上面留通风出烟口,朝日出的方向开一门(见图2-25)。蒙古族、哈萨克族住在圆形帐篷里,蒙古族的蒙古包平面为圆形,里面用木条编成框架,外面包以羊毛毡,顶部留有圆形的天窗,以便采光和通风。蒙古包便于搬运,是牧人理想的住宅(见图2-26)。
2.干栏型
干栏型居室是一种下部架空的建筑,流行于我国南方少数民族地区。干栏型建筑可防潮、散热通风及避虫兽侵袭和洪水冲击。干栏型建筑的结构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纯木结构,以西双版纳傣族的竹楼*为典型(见图2-27)。竹楼一般建在平地或平缓的山坡上,其平面呈正方形,分上下两层。底层架空,多不用墙壁,供饲养牲畜和堆放杂物,楼上有堂屋和卧室。屋顶呈“人”字形,上面覆盖茅草编成的“草排”或片瓦。另一类为土木结构,多建于山区,依靠自然山势,把山坡削成一块“厂”形土台,土台以下用木柱支撑,铺上楼板,作为房屋的前厅,下面圈养牲畜。屋顶呈“人”字形,屋墙用木板装修或用土块砌筑。如贵州册亨一带布依族就多住此类干栏房屋。
3.上栋下宇型
上栋下宇型建筑是北方和南方各民族流行的一种居住形式。其结构特点是一般都有夯筑坚实的地基,竖木为柱,连柱架梁,梁上搭檩,顺檩搭椽,上铺茅草或屋瓦,山墙用土坯或砖石砌成,窗户门楣为木制。这种类型的建筑形式多种多样,包括北京的四合院、河南陕西等地的窑洞、云南的一颗印、西藏的碉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