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儿童文学
自作为文学一脉诞生之日起,关于 “儿童文学是什么”的阐释就众说纷纭。这里试举
几例:
儿童文学是主要以儿童为阅读对象,由专业人士创作、出版、发行的文学作
品。这里的儿童指0~18岁的人,这意味着文本的范围非常宽泛。
——— [瑞典]玛利亚·尼古拉耶娃 《儿童文学导论》
儿童文学就是能与儿童读者交流兴趣的文学。
——— [日]鸟越信 《新编儿童文学研究》
所谓儿童文学,一般地说,是成人为儿童创作的文学作品。
——— [日]关英雄 《儿童文学的本质》
儿童文学是根据教育儿童的需要,专为广大少年儿童创作或改编,适合他们
阅读、能为少年儿童所理解和乐于接受的文学作品。
———蒋风 《儿童文学概论》
儿童文学即适合各年龄阶段儿童的心理特点、审美要求以及接受能力,有助
于他们健康成长的文学。
———浦漫汀 《儿童文学教程》
作为文学大系统中一个相对独立的组成部分的儿童文学,是成年人为满足三
至十六岁的少年儿童鉴赏文学的需要而创作的一种专门文体。
———王泉根 《中国儿童文学现象研究》
上述对于 “儿童文学”的界说,既有描述性的定义,也有概念性的阐释,综合起来,
其对儿童文学外在表征与内在特性的表述大都涉及以下四个层面:
(1)内容上的面向性。针对少年儿童的身心特点所创作,适合儿童阅读接受并为他们
所喜闻乐见。
(2)功能上的复合性。通过童年视角实现对自然变迁、社会发展、人生世相、童年成
长等多种形式的观照和表达,呈示出审美、教育、认知、娱乐等多种功能和价值。
(3)本质上的审美性。儿童文学是人类文明所创造的诸多 “有意味”的形式之一,是
具有独特艺术个性和审美价值的语言艺术。因此,审美性乃其本质属性。
(4)形式上的交互性。儿童文学是成人专为儿童所创作的各类文学作品的总称。较之
成人文学创作与阅读均为成人所为的 “单极”审美范式,儿童文学属于 “成人—儿童”
“双逻辑支点”的审美创造,这体现为存在方式上的交互性。
综上所述,儿童文学是成年人专门为少年儿童创作的各类文学作品的总称。它立足于
儿童的阅读趣味与身心发展需求,内蕴丰富、形式灵活、趣味洋溢,不仅适合儿童阅读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