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导论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1.1.1 研究背景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背景下,我国农民的健康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制约农民脱贫致富的一个重要因素。改革开放以来,曾经在农村卫生中发挥过巨大作用的农村合作**制度大面积萎缩,如今仅覆盖9.7%的农村人口。79.1%的农村人口是自费**,农民对**费用不堪重负。而在国际上,诸如英国、美国、日本等发达**,由于农业人口所占比例非常小,这些发达**一般都采用全民统一的医保模式对居民的**问题予以保障,对于部分发展中**,尤其是诸如巴西、墨西哥、泰国等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差不多的**也采用不同的模式解决了农业人口的医保问题。而我国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无法得到基本**服务,农村的一些卫生指标改善不明显,农民的健康状况令人担忧。一些地区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十分突出。我国农村亟待建立有效的农村**保障制度,建立切实可行的农村**保险体系有着重大的意义。一是社会保障权是农民群众的基本权利。每一个公民都有权利平等地享受其为之贡献的**经济建设的成果,为农民提供**保障是**职能的基本体现。虽然限于**的财政经济力量,社会保障制度不可能在城镇和农村地区一步到位,不可能在短期内完全统一城乡**保障制度,消除城乡之间**保障范围与水平之间的差别,但在社会、政治、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未能建立起保障农民**风险的制度,有悖于社会的根本利益。二是农村**保险制度的建立有利于经济建设。农村地区缺乏社会保障,给农村劳动力的战略转移、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业现代化的实现产生严重障碍,限制了内需的有效增长。三是农村**保险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实现农民的增收和脱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