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力求避免两志释文内容重复。集释类,如明确针对某一志者,仅放该志有关志文、注文之下。针对两志者,如释文较长,只置此释文于一志,另一志写结论,并书“详见某志释文”。补释类,一般亦不两见。属于补充两志的材料,一般安排是:政区沿革,天宝十四载前入《旧志》,后入《新志》;节度使入《旧志》总序,折冲府和军镇守捉入《新志》;山川、水利、交通入《新志》。政区单位治所今地放《旧志》,如《旧志》无而《新志》有,则放《新志》。两志志文、注文不用来互相补充,仅用以纠正对方错误,且不互见。例如,《新志》错,《旧志》对,引《旧志》材料于《新志》下以纠其错,而不同时置《新志》材料于《旧志》下云《旧志》无误《新志》误。倘若两志所载不同又难以知其正误,则引一志材料于另一志补释中。如其它史料与两志皆不同,两志下皆列此史料或说明不同之处,以备存疑待考。
本书自1989年开始编写,1991年完成,1995年交出版社出版前补充了近几年学术界的有关成果,至2002年正式出版,前后长达十年之久。在编著过程中,得到丛刊主编谭其骧先生的悉心指导。谭师非常重视《正史地理志汇释丛刊》的编写,不仅确定了全书的体例,还亲自审阅了*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