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通过对大量前期研究的综述、模型的扩展、数据的证明,得出了值得我们思考的线索,为以后的研究铺垫了坚实的基础。本书认为:大股东持有的上市股权比例越低,其越有动机侵占上市公司资金。因此,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并不意味着大股东占款问题的解决,其他配套措施跟不上的话,反而意味着新的占款会变本加厉。大股东其他资产业绩越好,其越有动机侵占上市公司资金;上市公司业绩越差,大股东也越想侵占更多的上市公司资金,从而使上市公司更快地陷入财务困境。为此,要提高单位惩罚成本,以减少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的动力。当单位惩罚成本很高时,则能有效阻止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为保证“以股抵债”对流通股股东、控股股东以及上市公司三方的利益公平,其决定因素在于股权定价。只有“以股抵债”时的股权定价低于大股东未占款时的每股净资产,小股东利益才没有受损,否则,大股东将从中获益。以市价作为“以股抵债”的股权定价的基准有可能损害小股东利益;以“以股抵债”时的每股净资产为基准的股权定价也有可能让小股东利益受损。
对上市公司大股东占款行为的研究是一个持续的过程。王松华博士对此的研究已经卓有成就。本书的问世是近年来他甘坐冷板凳,辛勤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