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绪 论
**章 民法总则的抽象性及规范性
第二章 民法与民法典
第三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四章 民法的法源与适用
第二编 民事主体
**章 自然人
第二章 法 人
第三章 其他主体——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户与非法人组织
第三编 民事权利
**章 权利与民事权利的概念
第二章 民事权利与利益及权利客体
第四编 法律行为与代理
**章 法律行为概述<p> **编 绪 论</p> <p> **章 民法总则的抽象性及规范性</p> <p> 第二章 民法与民法典</p> <p> 第三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p> <p> 第四章 民法的法源与适用</p> <p> 第二编 民事主体</p> <p> **章 自然人</p> <p> 第二章 法 人</p> <p> 第三章 其他主体——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户与非法人组织</p> <p> 第三编 民事权利</p> <p> **章 权利与民事权利的概念</p> <p> 第二章 民事权利与利益及权利客体</p> <p> 第四编 法律行为与代理</p> <p> **章 法律行为概述</p> <p> 第二章 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p> <p> 第三章 法律行为的无效</p> <p> 第四章 法律行为的可撤销</p> <p> 第五章 代 理</p> <p> 第五编 民法上的时间及确定规则</p> <p> **章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p> <p> 第二章 关于期日与期间的实体法解释规则</p>显示全部信息免费在线读 二、隐私权与信息权的概念及立法模式
(一)概述
关于隐私权的概念,有两个因素极大地影响了对它的定义:一是它与信息的关系,信息是否包含在隐私之中?对这一问题的不同回答,直接导致了立法的“一元论”和“二元论”模式,而在这两种不同的立法模式下,隐私权的概念也就截然不同。例如,美国、日本、我国台湾地区等采取的是“一元论”的立法模式,而我国立法��学理采取的是“二元论”保护模式,因此隐私权的概念与上述**或者地区就迥然不同。二是无论立法采取一元论模式还是二元论模式,由于隐私权的开放性和不确定性,“框架性权利”定义的方式居多。
(二)隐私权与信息权的概念与立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