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才之风:周泽雄谈人》:
兰姆的功夫
在百度上输入“兰姆”,首先跳出的居然不是与蒙田齐名的英国随笔大家查尔斯·兰姆(1775—1834),而是美国NBA一名场均3.1分的边缘球员杰里米·兰姆,真让人沮丧,那相当于搜索“莎士比亚”却出来“杀死比尔”的片名。今人好言“民国范”,我不知确指——我对情怀满满但缺乏内在界定的概念,不敢轻用——不过倘若结合细节,我敢说,对随笔家兰姆的激赏,属于“民国范”的应有之义。
民国时期的知识人,说起兰姆每每透着一份亲切味。才子梁遇春声称“*爱兰姆”,只是不敢翻译,唯恐自己的译笔辱没原作韵味。和兰姆一样,梁遇春也有口吃,另一位才子温源宁(他的文笔也明显模仿兰姆)提到两人的口吃都“惹人喜爱”,梁遇春恐心下窃喜。“事实上,”温源宁发挥道,“(兰姆)《伊利亚随笔集》引人人胜的魅力,不正是由于在文章中大量使用插入语吗?而那些插入语,不正是文体上的口吃吗?”对偶像的生理缺陷都能咂摸出恁般美味,也是一绝,更绝的是,没人指责他肉麻。英国文坛大家弗吉尼亚·伍尔芙擅长写一手心高气傲的随笔,对兰姆则心悦诚服,理由是,“实在说来,在所有死去的文人中,兰姆是*亲切的人之一;就是那么一个人我们会很高兴地对他说,‘那么告诉我你怎么写散文的?’”。与兰姆同期的随笔家威廉·赫兹里特,也是眼高于顶的狠角,对兰姆则衷心钦佩,他乖觉地写道:“我仍不敢冒昧地认定,在署名‘伊利亚’的那些**的作品中,到底哪一篇***。”赫兹里特看不惯那些喜欢用古英语装点文字门面的同行,但是,他再次乖觉地补充道:“兰姆先生模仿古英语的文风,是惟一一个我读之甚悦的;他的心里充满了创作的激情,以致模仿的痕迹荡然无存。”
不必说,兰姆在**中国少有人阅读了,原因倒不是年代久远或题材落伍。我相信,每一位略具悠然心态的读者,读他的随笔都会爱不释手,不信请试读《贝斯特夫人谈惠斯脱牌》《穷亲戚》《古瓷器》等名篇。兰姆文章具备抗拒时间的特质,题材家常,情境日常,洋溢着语言风趣和人生机趣,既能逗笑于随时,也能催泪于无形,其喜剧因素略近于查理·卓别林的电影,擅长营造“带泪的微笑”。不过,障碍也正缘于这份“悠然”。兰姆恬淡过度了,《1984》的作者乔治·奥威尔有一次愤然表示“幽默感是英国作家的致命伤”,我猜,他肯定不是反感兰姆,而是“在原子弹的阴影下”失去了一份淡定,遂迁怒于本民族的幽默。的确,在任何一个峻急或功利时代,兰姆式的恬淡和幽默,均属不急之务。
某英国随笔家尝如此自嘲自己的新书:“现代读者要求一《正才之风:周泽雄谈人》应能发挥教导人、改善人和提高人的作用。这《正才之风:周泽雄谈人》呢,连奶牛也不会有所提高。”兰姆也会这么说,但多半更有趣些。兰姆致力于一种拒绝伟大的写作,身为作家,他“生怕自己看起来像一个地方上的要人——这种忌讳久而久之变为一种怪癖”,他不断提醒读者“我只��小人物伊利亚”,他不愿展示作家的雄心抱负,相反,他反复表明自己正是天底下*不在乎自家文字的人。他在《除夕随想》里这么数落自己:
如果我还算略有自知之明,那么,在一切爱反躬自省的人们当中(说来难过,我正是其中的一员),谁也不会对于自己的现状像我对于成年后的伊利亚这个人如此缺乏敬意。我了解他这个人轻浮、狂妄、反复无常;……除此之外,还是——一个爱说笑话的结巴磕子;你怎么说他都行,不必留情;说得再重,重得你说不出口,也不要紧,我都赞成。
不应把兰姆的姿态定性为“低调”。所谓低调,其实是大人物的特权,一项与底层民众无关的风度教养。低调者的本意有时是平抑他人的嫉妒,有时是规避潜在的风险,有时又仅仅视为一种世故,免得在生意场或社交场上树敌太多,约而言之,低调即所谓“情商”,作为大人物的必修课,它的目标是“人情练达”。小人物谈不上低调——阿Q先生若低调起来,还像什么话!由于老是担心被人小瞧,小人物往往冷不丁就秀一把优越感。兰姆对此知之甚详,他在一篇为伦敦乞丐呼吁行乞权的妙文里写道:“穷人在街上见了穷人,只要自己的境遇稍微好一点点儿,就要不客气地亮对方的老底儿。”而兰姆本人,依其身份及自我评价,虽然谈不上底层——他毕生供职于东印度公司位于伦敦的某个账房里,五十岁后则是“一个瘦瘦怯怯、靠着养老金过活的人”——但也**不是有钱人。有资格高调的人,才存在低调的可能,兰姆不在其中。那么,他一味自嘲自贬,所为何来呢?
我们发现,自嘲至少给兰姆提供了无穷乐趣。与常见的“欲扬先抑”式自嘲不同,兰姆的自嘲无比诚恳,他全力以赴地挖苦自己,你从中觅不到一丝醉翁之意。更过分的是,他还会假托他人之手,对自己痛加挞伐。如果读者不清楚(读者确实一度蒙在鼓里),或许以为嘲笑者乃是兰姆的世仇宿敌。比如,就像作家柯南·道尔厌倦了侦探小说创作就在小说里把福尔摩斯写死一样,兰姆一度也厌倦了《伦敦杂志》上的“伊利亚”专栏,他伪托朋友之名,宣布伊利亚随笔的作者已然“神归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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