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专项债项目策划的原则和要点 乡村振兴专项债项目需要掌握策划原则和要点,主要有以下方面: 1.乡村振兴专项债项目基本情况 (1)总体特征。 乡村振兴专项债项目种类丰富,资金需求较大、项目周期长(建设年限普遍在20个月左右,具体建设时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来决定)、经营风险大、投资回收期慢。 (2)项目类型、建设内容及规模。 乡村振兴专项债主要包括四类项目:一是乡村振兴基础设施类,二是乡村振兴农产品种植养殖类,三是乡村振兴公共服务配套类,四是乡村振兴旅游类等。 从全国各地已经发行的乡村振兴专项债券来看,项目内容主要包括:果蔬、粮油、水产、生猪等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水库移民、土地复垦、水利建设、脱贫迁建、农村公路、特色小镇、畜禽粪污、农村污水和生活垃��处理等,建设内容广泛且涉及面广,建设规模较大。 (3)实施主体。 根据不同的项目类型,乡村振兴专项债项目实施主体一般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文化旅游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或从事农业农村投资开发的国企平台。 (4)收益来源。 乡村振兴基础设施类项目自身盈利性较弱,收益来源主要为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间接收入,如土地出让收入、耕地指标交易收入、广告收入、涉及水系类基础设施的可产生水面经营权转让收入、养殖收入等。 乡村振兴农产品种植养殖类项目自身存在一定收益性,主要为农产品种植养殖收入、种植养殖基地对外出租收入、种植养殖技术推广收入、交易市场摊位出租收入及配套的冷链、储存服务等收入,部分项目满足政策扶持条件的,可产生政策性补贴收入。例如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资金补贴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建设的仓储保鲜设施的30%,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乡村振兴公共服务配套类项目根据具体提供的公共服务向公众收取相关费用作为主要收入来源,如供水费用、污水处理费、门诊收入、学费收入等。 乡村振兴旅游类项目根据项目建设内容的不同,可产生多样性的收益来源,常规性收益来源有门票收入、商铺租赁收入、广告费收入、餐饮住宿收入、活动场地租赁收入、农作物采摘体验收入、停车费收入等。 2.乡村振兴专项债策划原则 乡村振兴专项债项目策划要注意以下情形: (1)不得借乡村振兴之名违法违规变相举债。 (2)严禁以已有明确用途的土地出让收入作为资金来源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3)禁止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4)严禁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县级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地区原则上不得举债建设特色小镇。 (5)不搞大拆大建和面子工程。 (6)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和违背自然规律绿化造林、挖湖造景,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 (7)不得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产业,不得侵害农民财产权益。 (8)防止耕地“非粮化”和“非农化”,严格保护耕地,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 (9)**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以及列入**禁止类产业目录的、污染环境的项目,不得进入乡村。 (10)严禁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确保土地出让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 (11)严格控制河流湖库、近岸海域投饵网箱养殖。 (12)严格核定土地出让成本性支出,不得将与土地前期开发无关的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项目建设成本纳入成本核算范围,虚增土地出让成本,缩减土地出让收益。 (13)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严禁违背农民意愿、违反法定程序撤并村庄,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 (14)严格遵循乡村规划“三区三线”的空间管制。 (15)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 (16)严禁将不达标污水排入农田,严禁将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等倾倒、排放、堆存到农田。 3.乡村振兴专项债项目策划要点 (1)加强政策分析。 项目一是要符合当年政策支持的范围,规避负面清单所涉及的内容;二是满足政策要求的各种边界条件,如项目资本金比例、专项债发行期限、还本付息方式等。 (2)统一规划,集合发行。 乡村振兴项目具有内容多、规模较小、边界模糊等特征,并且原有项目运作模式主要依靠财政资金拨款,由农业农村局及各乡镇分散建设,缺乏项目规范性和规模性。规范性的缺失不利于项目的审核,规模性的缺失导致专项债券融资规模有限,债券融资效率不足。因此,需要加强同类项目的统一规划,集合本区域各乡镇的同类型项目,通过统一规划形成整体项目并履行立项等审批手续,明确项目边界,做大项目规模,提升项目规范性,保障乡村振兴专项债券发行的合规性,提升债券融资效率。 (3)充分挖掘项目潜在收入。 乡村振兴项目往往收益偏低、资金回收期较长,基础设施类项目则是基本无收益,导致项目收益融资平衡难。策划乡村振兴专项债券时,需要充分识别并挖掘项目潜在收入,在规划阶段将部分经营内容纳入项目范围,例如建立配套市场商铺、拆迁耕地复垦、林下种植、水面经营等,从而提升项目的经营属性,扩大项目的收入来源,满足专项债券还本付息的要求。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例,其项目收益主要有:投资补助和基建奖励、运营补贴、自来水水费收入、污水处理费收入、中水出售收入、肥料出售收入、承接购买服务收入(清厕)、广告收入等。 (4)合理组合项目。 对收益较为充足的乡村振兴专项债优质项目,可以采用单一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收益不足的项目,可以考虑将有收益的项目与其他收益性较弱的项目进行组合,例如,“农业 文化旅游”“农业 生态建设”“农业 人居环境”等,充分挖掘项目的收入,提高项目发债额度。 (5)提升项目运营管理水平。 乡村振兴项目经营内容一般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耕地指标交易、农村土地出让、水面承包出租、种植(养殖)、景区运营等收入的实现均面临较大挑战,导致专项债券还本付息存在一定风险。因此,需要加强项目后续的运营管理,提升项目策划与宣传能力,通过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对接、扶持种植(养殖)、策划宣传活动、举办主体活动等多途径有效保障各项收入实现的可持续性,降低偿还风险。 (6)依托机构增强发债能力。 专项债券策划发行涉及项目分析遴选、项目可研编制、项目初设编制、专业机构审核、信用评级等多项工作,结合乡村振兴项目在项目规模、项目收益、合规手续等方面的短板,建议地方政府在探索发行乡村振兴专项债券时,整合第三方专业机构为专项债券策划发行提供全流程服务,规避债券发行存在的部分问题,降低债券潜在风险和发行难度,保障乡村振兴专项债券的成功申请与发行。